盤活地權,振興鄉村是可行的嗎?

渝川讀書 發佈 2024-02-27T01:00:38.895361+00:00

所評圖書:書名:《理想田園:百年地權演化與鄉村建設》作者:姚樹榮出版社:東方出版中心出版日期:2023年1月四川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系主任姚樹榮所著的《理想田園:百年地權演化與鄉村建設》一書,不同於國內很多農業、農村研究學者的觀點,認為應當更加主動地引入資本,引入人

所評圖書:

書名:《理想田園:百年地權演化與鄉村建設》

作者:姚樹榮

出版社:東方出版中心

出版日期:2023年1月

四川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系主任姚樹榮所著的《理想田園:百年地權演化與鄉村建設》一書,不同於國內很多農業、農村研究學者的觀點,認為應當更加主動地引入資本,引入人才,突破傳統觀念束縛,賦予鄉村與城市平等的發展權,促進鄉村的多功能轉型,通過生產方式變革,推動現代賦能農業發展、促進農業與二、三產業融合創新,最終使得農村成為多類產業的孵化地。

按照書作者的構想,鄉村建設之所以成為老大難問題,面臨資本與人才雙重不足的困擾,根子上在於鄉村發展的功能被過度刻板、嚴格地限制,從而使得鄉村難以走出農業粗放化、村莊空心化、人口貧困化、生態脆弱化等相交疊的困境。

這本書從歷史邏輯等視角出發,考察了地權演化與鄉村建設的互動關係。傳統中國的鄉村地權制度成為誘發周期性的土地兼併、農民起義的制度誘因,正因為此,新中國建立了保障性地權制度。書中也分析了民國時期傳統地權制度下的鄉村建設運動,認為這一運動沒能觸及地權制度而最終難以成功。書作者認為,當下要更好地建設和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振興鄉村,就需要在做足農業發展本身以外,實現鄉村經濟多樣化轉型,為鄉村經濟的多樣化、市場化和現代化轉型提供支撐。

書中分析認為,近年來不少地方都在積極探索優化土地發展權配置,來推動鄉村建設,形成了三種類型,第一,地權的行政化配置與政府主導型鄉建模式,第二,地權的市場化配置與資本主導型鄉村模式,第三,地權的金融化配置與農戶自住型鄉建模式。而這三種模式中國,農戶自住型鄉建模式下農戶綜合福利改善最多。


書作者曾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四川省委辦公廳、成都市委改革辦任職,負責統籌城鄉與土地制度改革相關工作,對於不同模式的運作實踐有過長期追蹤觀察,對於不同模式的利弊有比較深入的了解。比如,第二類模式能夠在成都市一些鄉鎮獲得實踐成功,是因為政府在引入市場機制的同時,更好地發揮了政府作用,針對資本逐利風險制訂了規制措施,將維護農民權益、確保農房質量和更低復墾等作為重點進行監管,增強了鄉村韌性發展的能力。書作者也指出,很多地方因為欠缺這方面的政府作用,所以將資本引入農村後帶來的鄉建發展,不同程度上出現了對於農民權益的損害,「商業資本與地方政府一道成了級差地租的剩餘索取者」。

《理想田園:百年地權演化與鄉村建設》這本書提出,應建立土地發展權配置制度,擴大村集體及農戶的土地發展權,明確其主體地位。完善耕地保護制度。建立完善的土地發展權配置機制,包括建立反映市場供求與資源稀缺程度的土地發展權定價機制,合理的土地發展權收益分配機制,有效的土地發展權市場監管機制,科學的土地發展權配置管理機制;探索將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的實現形式。在此基礎上,完善宅基地基礎管理制度,包括嚴控宅基地規模、固化宅基地初始分配、公平開展宅基地確權頒證、推行宅基地清單制和精細化管理。

當然,這本書提出的一些政策思路,以及所依據的模式實踐,其實也大可商榷。比如,書中在闡述完善耕地保護制度時提出了創新耕地保護補償制度,其中就有區際耕地占補平衡指標/進出平衡指標的市場化交易機制,由耕地赤字區域向耕地盈餘區域購買,以省域內交易為主、跨省域交易為輔。這種做法看似沒有觸及耕地紅線,沒有減少耕地總數量,但發展條件較好的地區,往往耕地條件也更為優越,通過購置交易指標方式的方式將之轉化為建設用地,並在山區甚至高原一些根本不適合發展農耕的區域置換實現的所謂耕地,產出很低甚至沒有產出。

書作者在全書導論中也坦言,書中所提的政策建議,更多的適用於具備一定條件,鄉村具有一定的交通、區位或資源環境稟賦優勢,有社會資本願意下鄉投資,地方政府也願意將之作為示範試點的地方,其他缺乏優勢的傳統農區鄉村不在討論範圍之列。兩類鄉村的數量比例顯然是不均衡的,後者遠遠多於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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