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現在不僅租賃市場房源緊缺,
房東對租客的審核也非常嚴格。
這是因為如果不了解清楚租客的條件,
最後倒霉的可能就是房東了…
#01:
租客不交租卻遲遲不搬,
房子被毀房東還無家可歸
最近,澳洲的一名房東就遇上了糟心的租客,不僅房租收不回來,房子也收不回來了…
圖片來源:9 News
據媒體報導稱,由於房客遲遲不願意搬出她的房子,作為房東的Nicole Hicks最後竟然無家可歸。
更讓她無奈的是,租客住著她的房子卻不交房租!
Hicks表示:「我的口袋裡少了6.5萬澳元。人們不相信我無能為力,我也不相信我無能為力。」
但事實上,她真的什麼都做不了…
圖片來源:9 News
一切都源於六年前,Hicks同情一位靠政府福利生活的單身母親,把她在墨爾本郊區的房子租了出去。
「
我可以選擇是否給她一個機會,如果她不付房租,她的父親也願意簽下他的名字。
」
這位房客每周都要支付房租,直到去年6月她收到了一封電子郵件,要求她搬走。
然而在接到通知之後,這名租客沒有搬走,但是開始停止支付房租。
圖片來源:9 News
據Hicks稱,「我們通知她60天的期限後,她就不再付房租了。」
九個月過去了,Hicks沒有收到一分錢,並且不能進入她自己的房產,也不能把住在房子裡的陌生人趕出去,儘管房子被毀了,租戶也無處可尋。
從現場拍攝的房屋內的畫面可以看出,房子裡面簡直一團亂。東西都雜亂地擺放在一起,滿滿地堆在床上。
圖片來源:9 News
「
我不知道我還能承受多少。
」
而在維州民事行政法庭(VCAT)等待了三個月的聽證會後,Hicks的案件終於得到了審理,並立即被駁回,因為她的房地產經紀人通過電子郵件而不是掛號郵寄通知她搬離。
Hicks的房地產經紀人隨後辭職,此後有兩家中介公司拒絕承接她的房源。
明明是房東的利益受到了損害,法庭卻依舊站在租客那邊,這讓Hicks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維州房地產協會執行長Quentin Kilian表示,VCAT需要在聽證會上採取更多的常識性方法。
「
我們已經和VCAT談過,並將繼續和他們談的一件事是,不要認為物業經理在他們的領域是專業人士,在法庭或法庭上也一定是專業人士。靈活性和嚴謹性需要融入到這個過程中。
」
維州租賃法的變化不僅與該州物業經理的大規模外流同時發生,而且造成了不平衡。
Kilian指出:「他們租賃法當然不像其他各方那樣對租賃提供商有利。」
Hicks目前面臨的問題是,她現在必須找到一個物業經理在VCAT代表她,獨自去,或聘請律師來幫助,而她的房客消失了,還把她的房子毀了。
#02:
住所遭災難性的破壞,
華人房東損失超$6萬
其實這種事情在維州不是第一次發生,因為維州的租賃法更加偏向租客,所以就出現了一部分租客肆無忌憚的情況。
華人區商會主席會員Wayne Tseng既是一名業主,也是一名房地產經紀人,而他位於Box Hill公寓的租賃糾紛讓他終生難忘。
圖片來源:News.au
去年,Tseng將自己的一處房產租給了一名25歲的大學生後,遭到了災難性的破壞。
在被一個「流氓租客」搗毀、改造,並在某些地方縱火之後,這套曾經整潔、有家具、只有一間臥室的公寓已經面目全非。
麻煩開始於租戶未能支付租金,並且無視曾先生的電話,曾先生接到報告說有噪音投訴。
據報導,租戶接待了數名訪客,這是不被允許的。
圖片來源:News.au
Tseng說,「我向維州民事和行政法庭(VCAT)提出申請,要求他們立即搬走。」
在此期間,他發現租客對房子進行了多次「惡意破壞」,其中包括門的損壞,因為房客丟了鑰匙,用撬棍「撬開」了鎖。
租戶還在浴室牆壁上開了一個洞,而地板表面也被破壞了。
「
他們實際上重新布置了這個地方的線路,並改變了房型。
」
圖片來源:News.au
據稱,家具也被偷,包括一台小冰箱、一台小型led電視、幾把椅子、一張桌子、一張床和一個宜家的衣櫃。
但最嚴重的是租戶放火燒了前院,導致建築牆壁和公共區域嚴重受損。
「
一天晚上,我接到了消防部門的電話,因為房客放火燒了前院。這燒毀了整個前院……
」
當天,Tseng以「對房屋造成嚴重損壞」為由,向租戶發出立即搬離的通知。
對房產進行評估後,房東在四天後發出了第二次搬出通知,列出了租戶造成的所有損失。
當租戶未能搬出時,曾先生向維多利亞州民事和行政法庭(VCAT) 提出了申請。
VCAT要求租戶當天搬出該公寓。
租戶收到警告,如果他不遵守,他將被警察或授權人員強制執行。
圖片來源:News.au
儘管在這起事件中,Tseng成功驅逐了租戶,但仍然造成了6萬澳元的房屋損失和6000澳元左右的未繳租金。
「
保險支付了一部分,但我仍然自己付了一大筆錢......我無法追回拖欠的租金,我甚至無法追回房屋損失費,(租戶)逃避租金,搗毀並燒毀了這個地方,這仍然是民事問題。
」
就在最近,Tseng還遭遇了類似打擊,他的另一個租戶超過209天沒有支付租金,致其損失逾16,000澳元,並且Tseng差點失去了房子。
在重新安排VCAT 聽證會後,他終於能夠驅逐他的租戶,但從未收到欠他的16,490 澳元。
Tseng呼籲維州政府採取更多措施來改善維州的住宅租賃法規。
「
法律有太多漏洞……政府需要重新審視並加強它,讓人們對房地產市場更有信心。
」
最後
其實也不怪房東審核嚴格,要是不好好篩選租客,不僅可能收不到房租,甚至連房子都可能被毀掉,而法律還站在了租客那邊,讓很多房東也很無奈。
歸根到底,還是法律的不完善,導致了房東和租客之間在產生矛盾時關係的不平衡。或許在這一點上,維州政府應該好好考慮如何進行調整。
不然對於那些真正守規矩的租客來說,租房也會越來越困難,從而影響到整個房屋租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