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法微課堂】換了照片就敢上路,「移花接木」被識破!

豫法陽光 發佈 2024-03-02T03:39:17.760993+00:00

請看河南省武陟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變造身份證件犯罪案。就這樣帶著假駕照開車上路了。發現證件黏貼照片處污損較嚴重。

一男子沒有駕照

但又想開車

怎麼辦

於是

將撿來的駕駛證貼上自己照片

堂而皇之地駕車上路

本想瞞天過海

誰料最終被識破

請看河南省武陟縣人民法院

審理的一起變造身份證件犯罪案

基 本 案 情

一次偶然的機會

李某某在停車場

撿到柴某某的駕駛證

因自己沒有駕照

便動起了「歪腦筋」

將這本駕駛證的塑封證芯打開

貼上自己的照片

又將證芯再次塑封

就這樣帶著假駕照開車上路了

幾次駕車都沒被發現

他不禁沾沾自喜

誰料一日

李某某涉嫌酒後駕車

交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時

發現證件黏貼照片處污損較嚴重

疑似更換了照片

在交警的再三盤問下

李某某說出了實情

他「移花接木」的伎倆被戳穿

公訴機關以李某某犯變造身份證件罪

向武陟縣法院提起公訴

法 院 判 決

被告人李某某變造

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

構成變造身份證件罪

鑑於李某某認罪認罰

對其可從輕處罰

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

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

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等規定

以變造身份證件罪

判處李某某拘役二個月

並處罰金六千元

法 官 提 醒

法官提醒廣大群眾

偽造、變造、買賣機動車駕駛證

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

不僅違反法律法規

也危及人身安全

駕駛車輛上路行駛

應當依法獲取駕駛證

勿抱僥倖心理

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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