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被淹樓上26戶和物業成被告,「楓橋式法庭」走進小區開庭了~

豫法陽光 發佈 2024-03-02T03:43:17.212361+00:00

3月22日下午,全省首批「楓橋式人民法庭」——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東城人民法庭再次將法庭搬進許昌市某小區內,審理一起鄰里糾紛案件。庭審現場的小廣場上圍滿了前來旁聽的小區居民,這種開在「家門口」的庭審讓人民群眾更加貼近司法,引起了廣泛關注。

3月22日下午,全省首批「楓橋式人民法庭」——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東城人民法庭再次將法庭搬進許昌市某小區內,審理一起鄰里糾紛案件。庭審現場的小廣場上圍滿了前來旁聽的小區居民,這種開在「家門口」的庭審讓人民群眾更加貼近司法,引起了廣泛關注。

庭審現場

這起鄰里糾紛案件始於2022年,該小區某樓棟二樓業主馮某某稱,因小區物業疏於管理及該樓棟業主排放廚餘垃圾導致廚房污水管道堵塞,致使污水和廚餘垃圾從二樓廚房下水道漫溢,嚴重損壞了二樓業主新裝修房屋內家具、家電。該業主多次與物業公司協商,均無果。2022年11月,馮某某訴至魏都區人民法院,要求物業服務公司以及樓上已入住的26戶賠償損失。面對群眾的訴求和矛盾,法院決定將庭審搬到小區中,以便貼近群眾更好地解決問題。

庭審現場,東城法庭庭長司忠信組織雙方就地調解,讓業主和物業公司各抒己見,進行面對面溝通交流,以增進彼此的了解,消除彼此之間的誤會和隔閡。同時,法庭還邀請調解員當庭進行調解,以更有效地化解矛盾。整個庭審過程,法官圍繞案件的焦點,關鍵問題所在,認真細心地分析案情,原告和被告各自闡述了自己的論點,庭審過程莊嚴肅穆,秩序井然。旁聽群眾認真聆聽,聚精會神地觀摩整個庭審的全部過程。因該案案情複雜,雙方同意進行庭後調解。

「巡迴審理的好處是更加貼近群眾,讓群眾感受到法庭在他們身邊。我們邀請調解員當庭進行調解,這樣更有利於矛盾的解決,特別是鄰里之間的糾紛。通過這種形式,能夠有效地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司忠信如是說。

作為楓橋式人民法庭,魏都區人民法院東城人民法庭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倡導法官與當事人平等協商、公正裁判,真正做到了司法為民、公正透明,得到了廣大群眾的認可和讚許。今後,魏都區人民法院將繼續深入貫徹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探索人民法庭工作的創新模式,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服務水平,為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不斷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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