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醫學博士11天捐精5次猝死,父親索賠400萬,法院:共同責任

秦王不姓秦 發佈 2024-03-03T03:23:38.135087+00:00

2011年,一名醫學博士,在學校的號召下,自願進行捐精,結果在第11天,第5次采精的過程中,醫學博士突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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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名醫學博士,在學校的號召下,自願進行捐精,結果在第11天,第5次采精的過程中,醫學博士突然死亡。

其父親在兒子死後,搜集資料向學校和精子庫索賠400萬,其結果如何?

一、村里人的驕傲:鄭剛

鄭金龍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出生時正好趕上人民公社,隨後大煉鋼鐵運動搞得滿城風雨,導致他不但沒有吃飽的時候,還連累家裡人一起餓肚子。

在他的認知中,農民的一生都在跟土地較勁,春天播種,秋天收穫,其餘時間天天瞅著老天爺的臉色,萬一忽然遇到颳風下雨或者洪澇災害,一年的付出准得打水漂。

鄭金龍有第二個孩子的時候,正巧趕上高考恢復,文青不用再窩在農村里種地,紛紛開始補課學習,用僅剩的時間衝刺高考。

鄭金龍看著下鄉的知青陸續回家備考,有的人甚至十分嚮往的描述自己的未來前景,不禁讓他有些羨慕。活了幾十年,他越來越明白有文化的重要性。

雖然自己沒有參加高考的機會,但自己倆孩子可是好苗子,只要從小教導他們好好學習,沒準真能成為大學生。這個想法,成了鄭金龍不斷鞭策兒子學習的動力。

鄭金龍的二兒子叫鄭剛,從小就老實巴交,其他孩子追著雞鴨牛羊滿村亂跑的時候,他老老實實待在家裡,腦子裡不斷迴蕩著爹媽的叮囑,絕不跨出家門一步。

跟其他孩子相比,鄭剛的童年稍顯無聊。在學習方面,他卻比大多數人更優秀。

由於鄭金龍長期不懈地思想灌輸,讓鄭剛明白了一個道理,只有考上大學,平時才能吃到白面饅頭,過年才有餃子吃,壓歲錢才會越來越多。

為了這個美麗的夢想,他對學習的執著好像刻在骨子裡似的,一有時間,一定會拿起書看一會。

儘管有時候收穫很少,但所謂勤能補拙,鄭剛用相對笨拙的辦法, 做到了很多聰明孩子做不到的事情。

從小學到初中再到高中,鄭剛的成績一直名列前茅,非常順利地成了本科生。

那時候高考制度已經正常進行了二十年,但本科生數量依然較少,專科文憑已經屬於高端知識分子,本科生更是讓人羨慕不已。

可以說鄭剛當時考上大學這件事,村子裡的人都以此為榮,好像自己家出了大學生似的。可能當時誰也沒有想到,鄭剛的學霸生涯還沒結束,本科或許只是一個小目標,他對於知識的渴求絕不僅於此。

有的人以大學為最終目標,轉而用大學文憑作為高薪工作的敲門磚。而鄭剛並不滿足於本科文憑,他知道本科之後還能繼續學習,碩士甚至博士,才是他真正想要的。

為了這個目標,鄭剛幾乎用了所有空閒時間學習,但並沒有在大學畢業後馬上考上碩士。從某個角度來說,上天是公平的,所謂天道酬勤,努力一定會有結果。

但現實又是殘酷的,有時候我們十分渴望擁有,往往不能馬上得到。幾乎大多數極其珍貴的事物,都會經過歲月沉澱,才慢慢呈現在我們面前,關於鄭剛的博士夢也是這樣。

鄭剛是一名醫學生,本科畢業後很快分配到醫院。那時我國醫療水平已經有明顯提升,但醫院數量還不夠多,鄭剛一到醫院,便要立即著手工作,有時候一直忙到下班,還有很多人排隊等著看病。這樣高強度的生活讓他有些疲憊,但並沒有影響到自己考博士的目標。

鄭剛在醫院工作了七年才終於考取博士,成為華中科技大學碩博連讀的醫學博士。這時已經是2010年,一個新的時間,在朝我們緩緩走來。

鄭剛也有了屬於自己的家庭,並經過多年努力,順利晉升為心腦外科主治醫師。不管對於他還是對於父親鄭金龍,未來都是充滿希望與新鮮活力的。

二、鄭剛捐精猝死

在鄭剛讀博第一年,湖北省人類精子庫進入試運行階段。而這個項目隸屬於華中科技大學。

作為這項工程的主要負責方,華中科技大學首先選擇動員學校的碩士和博士,推動人類精子庫發展。

人類精子庫顧名思義是儲存精子的場所,更進一步說明,是用低溫冷凍技術迫使精子休眠,等以後需要時再溶化喚醒。

精子儲存技術並不複雜,出現時間也不長,但是這項技術出現後,很多國家紛紛開始建立自己的精子庫,其中背後的意義重大。

從表面上看,精子庫存在的意義是讓有先天疾病,或者有生理隱患的人,將精子儲存在精子庫中,再從精子中挑選健康的個體進行,從而避開一系列疾病,以達到生育健康嬰兒的目的。

但實際上精子庫的准入標準特別高,而且只青睞優質團體的精子。

比如「陝西省人類精子庫官微」在2023年2月29日曾發文,倡導西安大學生捐精。

雲南省人類精子庫也在同一天倡導大學生積極捐精。兩個省級精子庫共同瞄準了大學生,而不是其他人員,其中的用意,必定大有深意。

再回到鄭剛這邊,他的母校華中科技大學為了推動人類精子庫發展,直接在校園中拉起橫幅,並寫上:「高智商優質基因」學子捐精子。

很顯然,不管是西安精子庫、雲南精子庫,還是湖北精子庫,都想儲存高智商優質基因,通過這些基因改良後代。

而符合精子庫入准資格的人,除了有高學歷高智商,還得符合其他標準:比如捐精者需要是我國公民,且自願參加捐精,保證身體各項指標均為健康,才能簽訂同意書進行捐精。

說到身體健康標準,又會篩掉很多人。

其中檢查的項目有:病史、個人生活史、性傳播史、家族病遺傳史、體格檢查、實驗室檢查、精液常規分析與供精質量等。

雖然我國人口多,但是上過大學,沒有任何病史,沒有任何家族遺傳病,身體各項指標達到標準的還真不多。

如果湖北精子庫去大街上倡導「捐精光榮」,大概率會被無視,即使有人想來嘗試,能不能達到標準還不一定。

明面上捐精屬於個人意願,但我國人民對性一向是諱莫如深的,尤其是在公共場合,更是能避則避,更不用說還要把自己的精子捐掉了。

華中科技大學的倡導沒有起到作用,便想到了更進一步的方法。明面上還是宣稱自願,行為上其實有點動手動腳了。

雖然吃相難看,但精子庫是學校牽頭的,如果連自己的學生都不去,可真是打臉了。

鄭剛是華中科技大學的博士生,但並不是沒有閱歷的愣頭青。作為醫生,他明白捐精的意義,也知道這件事既對別人有利,還能給自己的生育問題加一層保障。

不過凡事都要從實際出發。他有自己的家庭,生活非常和諧,夫妻二人正在為事業拼搏,並沒有要孩子的打算,而且越是在事業上升期,他們越要謹慎。

捐精的意義對他們來說意義不大,況且他把大多是時間都給了工作,沒有太多時間捐精。

如果不是華中科技大學不斷倡議,他可能不會考慮走進精子庫的大門。

2010年12月,鄭剛權衡了很久,終於答應學校的動員,願意參加捐精隊伍,並在下個月正式開始捐精。

鄭剛從小在農村長大,身體一直很健康,又是醫療工作者,對身體的保養很到位,所以體檢很快通過。

隨後他的個人生活史和家族遺傳史的指標也很快有了結果。經綜合評判,他完全符合捐精標準。

第一次捐精,鄭剛提前一星期沒有性行為,停掉煙和酒,推掉所有應酬,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吃飯睡覺。這樣的生活持續了七天,他才能進行捐精。

醫生給鄭剛一個采精杯、一塊無菌布,幾個消毒棉簽,讓他去采精室自己採集。房間不大,有沙發、洗手池、垃圾桶、電視機,抽紙盒和洗手液。

牆壁上貼著海報,電視裡不停播放香艷的畫面。

在狹小的空間裡,鄭剛默默坐在沙發上發呆,過了一會重新拿起采精杯在面前晃了晃。

第一次采精過程比想像中慢一些,采精室的門緩緩打開時,鄭剛緊皺著眉頭,做好交接便匆匆離開。

按照規定,完成10次采精才算結束,也就是說鄭剛至少需要兩三個月時間才能完成學校的任務。對於一個成名已久的醫生來說,這並不是好事。

11天後,也就是2011年2月12日,鄭剛第五次來到精子庫,像往常一樣拿到工具進入取精室。

只是這一次,鄭剛的心情不像第一次那麼複雜,捐精已經從被迫的任務變成一項排在工作當中的必要事件。但就是這件被他視為經常的事情,奪走了他的生命。

鄭剛十一點進入取精室,按照正常流程,一般一小時左右即可取精完成。但醫生從中午一直等到下午一點多,依然沒有看到鄭剛的身影。

她疑惑地朝鄭剛所在的取精室方向看去,不見有來往的人影,也沒有聽到任何響聲,難道他還沒有完成取精?

醫生沉住氣等了一會,眼看時間到了一點五十分,鄭剛還沒出來。她實在不想干坐著傻等,於是起身往鄭剛坐在的捐精室走。

此時鄭剛胸部朝下,軟趴趴地倒在取精室外,雙眼緊閉,肢體僵硬,嘴唇上都沒了血色,只有鼻孔里微弱的呼吸像遊絲一樣流動。

醫生驚慌地倒退了一步,馬上反應過來,試圖將鄭剛攙扶起來。但是對於一個女性來說,五大三粗的鄭剛根本不是輕易能扶起來的。

她用胳膊挽著鄭剛,抽出手撥通了120。

第二天,鄭金龍接到校方電話,這才知道兒子的死訊。他腦中一片空白,電話那頭的聲音宛如刀子一樣割著他的心。

三、鄭剛賠償案

鄭金龍一刻不敢多等,馬上坐車去醫院。

在此之前,國內沒有發生過捐精猝死事件,所以不管是精子庫還是學校都不認為自己有錯。

在與鄭金龍溝通時,他們表示願意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補助8.8萬元用於鄭剛的後事。

鄭金龍怎麼都不會想到,兒子在精子庫身亡,對方不但沒有承擔責任,而且只給8.8萬元補助費,村里一頭黃牛都要上萬塊,自己兒子的命怎麼這麼不值錢?

不等對方說完,鄭金龍一下站起來,由於極度悲傷導致身心俱疲,雙腿差點沒站住。

他文化程度不高,嘴上說不過對方,也不懂法,腦子裡想不出對自己有利的辯詞。

但他知道自古以來都流傳著一句話:人命大於天。

學校和精子庫一張嘴就把自己的責任撇得乾乾淨淨,但他堅定地認為兒子的死跟他們有必然聯繫。

鄭金龍考慮再三,始終想不出反駁對方的話,於是將精子庫告上法庭,希望法律主持公道。他沒錢請律師,就自己找資料。不懂法院起訴流程,四處打聽處處碰壁,花了大量時間和精力,才完成起訴。

那段時間,他頻繁來往於老家鄂州和武漢之間搜尋資料,將自己能想到的文件都帶到了法院。

鄭金龍認為學校在處理兒子死亡中違反了《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要求學校、精子庫、醫院共同賠償他400萬元。

當時400萬元絕對不是小數目。

在2011年的武漢,400萬元夠買6套百平的房子了。而400萬元甚至高於故意殺人罪的賠償金額。

由於捐精原則上是自願行為,鄭金龍沒有證據證明鄭剛是在脅迫下簽訂捐精同意書,所以精子庫並沒有違犯相關法律,而學校方面也沒有管束和干預鄭剛的自由,同樣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鄭剛的屍體已火化,死因只有醫院出具的一份報告:心臟猝死。僅僅這份資料不能判定醫院的過錯。

而鄭剛死於精子庫生殖中心,雙方需要對死亡事件共同承擔責任,僅判決精子庫生殖中心賠償鄭家19萬餘元。

一審判決敲定後,鄭金龍對結果並不滿意,隨後動身回到老家,收集更多他認為有效的證據。

隨著他的離去,關於博士生捐精猝死的消息也迅速擴散,很多法律機構和醫療學家紛紛關注起鄭剛的死亡事件。

法律可以解決很多事情,有時也會因為律法而出現局限性。

廣州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任曉龍主任認為:在正常情況下,如果死亡沒有基礎疾病,捐精行為不會猝死,鄭剛的死很可能是因為他有心腦血管方面的隱患。

雖然精子庫對鄭剛做過一系列身體和遺傳病檢查,但心腦血管並不在基本體檢項目中,很難證明是不是精子庫的失誤。

任曉龍的猜測可能有些道理,但不要忘了鄭剛本人也是一名心腦血管主治醫師,他不可能不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

如果真的患有心腦血管疾病,他還會冒險捐精嗎?如果會,是什麼讓他寧願冒著風險,也要完成捐精的呢?

至於鄭剛有沒有相關疾病,其實可以通過屍檢找到答案。鄭金龍曾要求院方對兒子進行屍檢,只是這個要求被拒絕,最終在極力催促下完成屍體火化。所以關於造成鄭剛死亡的真正原因並不明朗。

上海律師事務所李律師在分析鄭剛猝死案件時表示:想判定鄭剛死亡的責任方,關鍵要看他的死亡原因。

如果鄭剛因捐精而死,校方應該負責任,如果因為其它原因,基本可以判定校方沒有責任。

其次可以判斷校方宣傳的捐精實際用途是公益還是商業。假如為商業用途,賠償金額要相應提高,但不可能達到400萬這麼多。

從任何角度來看,鄭金龍索要的賠償金額都是無法達到的。

不管是律師還是醫生,都將關鍵點放在鄭剛的真正死因上。

而鄭剛的屍體已經火化,給整個案件繫上了死扣,除非鄭金龍真的有辦法證明兒子在進入精子庫時沒有任何身體健康問題,否則很難改判。

鄭金龍花了很長時間,走訪了與鄭剛有關的所有地方,包括他的小學、初中、高中學校,與老師和鄭剛同學溝通,在村子裡搜集村民的口述資料,還到處尋找鄭剛以往的健康證明。

他手上的資料越來越多,但心裡也越來越著急。內心總有一個聲音在催促他再快一點,好像爭分奪秒地搜集資料,可以讓他不那麼難受。

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到鄭金龍的上訴,很快安排開庭。

在法庭上,鄭金龍孤零零站在原告席上,懷裡抱著一個大書包,裡面是他找到的所有證據。他小心翼翼打開書包,輕輕捧出一摞摞長短不齊的紙。

有的早泛黃,有的邊角磨沒了,還有的索性是一塊小碎片,上面七扭八歪寫著幾個大字。

他緊張地看了看法官,從衣服內襯裡掏出一小疊紙,鄭重展開,用半土的普通話念起來。

因為緊張,他讀幾個字就要停下來,磕磕絆絆地糾正錯誤,明明不算長的幾千字資料,硬是拖到了一個多小時。

鄭金龍滿身冷汗,當他即將讀完資料時,法官忽然問道:原告,你有沒有臨時更改賠償金額,是4000萬還是400萬?

鄭金龍心裡咯噔一響,他瞪大眼睛死死盯著資料,一邊哭一邊說:「400萬,是400萬。」

法官長長嘆一口氣,示意他繼續。

對於鄭金龍來說,那天一定很漫長也很難熬。他費了那麼多努力,最終得到的結果是:維持原判。

總結

一次看似有意義的行為,卻斷送了鄭剛的生命,也毀了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我們不能說這件事的是非對錯,因為死去意味著什麼都沒有了,只有活著的人,才有機會分辨對錯。

關於鄭剛的猝死似乎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做事一定要謹慎,哪怕是看起來危險性小的事情,也要三思而後行。

畢竟你不會知道那條路上,會忽然冒出殺人的毒蛇。

當然也得奉勸大家,生活中需要激情,也需要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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