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便利店拍照遭拒引爭議:拒拍違法嗎?「拗」出來的「生活」還美嗎?

上觀新聞 發佈 2024-03-04T22:07:43.032804+00:00

3月17日,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發文稱自己「在便利店拍照被店員罵了五分鐘」引發關注,隨後其兩次解釋,反而引起進一步爭議。在商業場所拍照被拒絕已不是首次發生。就在今年3月,上海宜家回應禁止在倉儲區拍照就曾登上過熱搜。

3月17日,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發文稱自己「在便利店拍照被店員罵了五分鐘」引發關注,隨後其兩次解釋,反而引起進一步爭議。

在商業場所拍照被拒絕已不是首次發生。就在今年3月,上海宜家回應禁止在倉儲區拍照就曾登上過熱搜。然而打開社交媒體,「能拍照的便利店」「宜家拍照攻略」等搜索依然火熱,從公交車站到交通地道,都能成為拗造型的背景。

隨著社交媒體日益成為年輕人生活的「必須品」,平台上各類打著「記錄平凡生活」「發現日常之美」的照片不僅花費大量時間擺拍,還往往都是跟風之作,一搜全是「同款」。

在不少人看來,記錄美好生活值得鼓勵,適當「美化」也無可厚非,然而一味模仿、審美趨同,刻意製造的「平凡之美」,就失去了「記錄」的意義。

事件回放:拍照2分鐘,被罵5分鐘?

3月17日,有網友在社交平台上發文稱自己「在便利店拍照被店員罵了五分鐘」引發關注和爭議。

據其自述,她在便利店買水時順便拍攝了「兩張」照片,結果被店員「罵了好久」,並提問「上海有什麼可以拍照的便利店嗎」。該文配了四張照片,分別是一名女子在便利店桌前和冰櫃旁手持牛奶的照片。

該文發出後立即引發網友關注和爭議,有網友質疑其照片妝容精緻構圖考究,不像是「順便拍攝」,還有網友表示其自稱「拍了兩張」但其配圖在便利店就有四張,也有網友表示便利店店員可以提醒,但如果真的罵人就是不對。

該網友發帖稱拍了「兩張」但網友發現配圖就有四張

3月19日,該網友發帖時提及的合作攝影師也在該平台上發文,稱在武康路街拍時路過一家便利店,「按了10張快門」。

3月20日凌晨,該網友再次發文稱自己被網友「罵了一千多條評論」,並道歉稱此前的帖子「標題黨」造成誤會,拍攝是在自己「不了解的情況下」進行的。

該網友詳細講述了拍攝過程,稱自己只是普通人,「和所有年輕人一樣喜歡記錄生活」,進便利店初衷是想買瓶水,覺得氛圍正好就「隨手拍了幾張」。對於網友指責其拍攝太久影響營業、打擾其他顧客,其解釋稱「一共在便利店拍攝十張照片」「前後的拍攝時間一共不過2分鐘」且當時店裡沒有其他顧客。

據其提供的電腦文件夾翻拍圖,以便利店為背景的照片共10張,通過其中照片的文件屬性,第一張照片拍攝於2023年2月4日下午3點57分,最後一張照片則是3點59分。

這位網友還拿出了部分私信截圖,表示其遭遇陌生人的私信謾罵,當晚她再次發文表示自己遭遇「網友的惡意」。

便利店拒絕拍照合法嗎?

隨著該網友與其合作攝影師數次發文,爭議隨之加劇。有網友認為便利店本身是消費場所,即便不允許拍照也應提前廣而告之,不知情的消費者被店員批評值得同情。然而也有網友提出,便利店一般空間並不大,拍照不僅可能影響其他顧客,而且將冷藏食品拿在手上當道具,對食品安全不利。

記者日前走訪多家便利店發現,一些店家明確表示店內禁止拍照。在武康路上一家店內,店員表示不可以拍照;而在泰興路上一家店,記者正好看到有人拍照,但店員並未阻止;在威海路上一家便利店,門口貼出了禁止攝影的標誌。在社交媒體上,一些探店、旅遊類UP主在拍攝前會詢問店方「是否方便拍攝」,這一細節博得不少網友的好感。

便利店為何不允許拍照?記者從業內人士葉先生處獲悉,便利店早期競爭較為激烈,不同供貨渠道和經營方式有差異,導致商品價格、陳列方式等都有差別,因此一開始就不允許拍照。「但是這幾年商品價格趨同,特別是電商價格都是透明的,禁止拍照意義不大。現在不允許拍照更多是怕打擾其他客人。」

有便利店店員表示,雖然有禁止店內拍照的規定,但「一些客人隨手拍幾張沒問題」。一名店員告訴記者,曾有客人幫朋友帶東西,邊拍邊發微信讓對方選擇,「我們也沒制止」。不過她曾遇到有人用專業設備拍照,還拿出冷飲擺造型,事後冷飲被打開又放了回去。

山姆會員店這樣客流較大、貨物密集的超市也有人認為「出片」(攝影:董天曄)

便利店裡能不能拍照?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來,根據目前國家相關法規的認定,商店應屬於公共場所,其陳列、擺設、價格等均為公開,並非商業秘密。作為非自然人主體,便利店也不具備隱私權。此外,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如果店員舉動真的到了「罵」的程度屬於違法。

不過,也有人認為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因此經營者有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制定其經營場所內的行為規範,只要明示禁止拍照並無不妥。而拒絕拍照也並未侵犯法律規定的消費者權利。

「便利店不妨把思路打開。」兼職從事約拍攝影工作的岳先生表示,便利店昔日就近、便捷的優勢如今已被電商和外賣搶去大半,很多便利店裝修也很別致,不如約定時間和規矩開放拍攝,既便於監管也能擴大客源,「網紅便利店客流會小嗎?」

拗造型的流量式美感真的美嗎?

儘管表示遭遇「網暴」,「沒有勇氣點開99+條評論」,該網友的原始帖子並未刪除。還有人表示質疑,為何2月4日就發生的事,時隔一個多月才發出來,「真的不是為了流量嗎?」

該網友的發文絕大部分是到各處打卡拍攝的照片,且均在文中提及合作的攝影師。點開這些攝影師的帳號,幾乎全是「打卡」照片,並標明「合作私信」。

該網友自定義的關鍵詞中,標明了「互勉約拍」。岳先生表示,「互勉」是「互免」的諧音,意即攝影師不收拍攝費,模特也不收取出鏡費。據其介紹,社交平台上有很多這樣攝影師與模特合作,拍出好看的照片吸引到商家邀請模特或是攝影師收費拍攝「同款」——類似照片已有「商用」跡象。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來,拍攝者如果「商用」,其利益是建立在商家店鋪擺設、布局、設計理念之上的,存在侵犯商家智慧財產權等法律風險。

社交媒體上有各種「宜家」打卡拍照,還有人附視頻「攻略」

不止便利店,許多超市、商場也紛紛拒絕打卡拍照。去年8月,有網友發帖表示在上海宜家儲物櫃區域拍照被保安阻止,今年又有人表示在宜家倉儲區拍照也被制止。此外,山姆會員店也拒絕這樣的拍攝,並表示「規定一直都有」「正規拍攝需要授權」。

記者日前在上海宜家徐匯商場店和北蔡商場店都曾在陳列區和倉庫區拍攝商品照片,並未遭遇工作人員阻止。此前宜家在回應時曾表示對一般消費者正常拍攝不會阻止,但網店從業者入內長時間拍攝影響到其他客戶,因此在無法判斷的情況下一般不允許拍照。

不少市民也十分反感商場等公共場所的打卡式拍攝行為。家住龍耀路的市民吳旻文就曾遭遇有人在宜家的儲物櫃前長時間拍照,「他們竟然還自己帶了服裝和道具!」還有人擔心在宜家倉儲區、山姆會員店這樣人來人往甚至有鏟車作業的商場、超市拍照,不僅容易影響他人,也可能造成自己受傷害。

便利店、大超市裡拍照有什麼好看的?岳先生坦言,不少人拍這些照片是要發朋友圈等社交媒體的,「越能展現日常生活美感,不說明這個人越有發現的眼光嗎?」他展示了自己拍攝過的「商拍」照片,不乏公交車站、輪渡口、紅綠燈乃至地下通道這樣的「生活場景」,也包括最近正當紅的「爬梯櫻花」款照片。「現在很多年輕女孩子喜歡日式清新風格,車站、便利店是很熱門的場景。」

這樣「日常的美感」得到過專業認可。曾將秀場布置成宮殿、森林乃至火箭發射基地的奢侈品牌香奈兒就曾以「超市」作為秀場,模特們拿著香蕉、水壺,推著小推車,穿行於擺滿商品的貨架之間,展示昂貴的服飾。

奢侈品牌香奈兒曾將秀場布置成超市(圖片來源:新華社)

搜索「超市拍照」「便利店拍照」「宜家拍照」等關鍵詞,能在社交媒體上搜索到大量「拍照攻略」。此次在便利店拍照引發爭議的網友,此前就曾在超市拍攝,並附上超市「出片」的動態、表情和道具等「攻略」。

不過記者走訪發現,大多數人對於這樣的打卡拍攝感到不滿。「生活之美還是硬拗出來的美?」 吳旻文就認為,如果是自己發現日常風景拍下來,是一種記錄,但絕大多數打卡照都是跟風而為,「既沒有發現,當然也不美」。

岳先生也表示,類似的「商片」都是「行活」,談不上「創作」更無從談「創造」。「現在是『人設』代替了『人』,照片中的景和人,真實的樣貌被拍的人自己不知道嗎?所謂的美照,也就剩虛假的軀殼。」

欄目主編:施晨露 題圖來源:新華社(資料圖片 圖文無關)

來源:作者:簡工博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