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強姦13歲女孩,導致其懷孕,男子:放屁,孩子不是我的!

小嚴說案2023 發佈 2024-03-04T23:55:47.243438+00:00

一個人到底是有多可惡、多沒道德底線,才會去侵害朋友的女兒。更可氣的是,當朋友女兒為此懷孕,他還死不承認。當鐵證擺在眼前,他又開始認錯道歉,乞求原諒。一、真實案例回顧38歲的林某經營一家麵館,雖說沒結婚沒孩子,但吃穿不愁,日子過得很舒坦。別看他現在挺好,可童年並不快樂。

一個人到底是有多可惡、多沒道德底線,才會去侵害朋友的女兒。

更可氣的是,當朋友女兒為此懷孕,他還死不承認。當鐵證擺在眼前,他又開始認錯道歉,乞求原諒。

一、真實案例回顧

38歲的林某經營一家麵館,雖說沒結婚沒孩子,但吃穿不愁,日子過得很舒坦。

別看他現在挺好,可童年並不快樂。

林某很小時,父母離婚了,他跟著父親一起生活。

離婚沒多久,父親就做了錯事。

他詐騙,騙了同學家長不少錢,最終也因詐騙罪被關了進去。

而他的行為,給林某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影響:大人背後議論,同學孤立他,甚至當面嘲諷。

對一個10多歲的孩子而言,這種傷害是巨大的,林某不顧所有人的勸阻,選擇了輟學。

在那個時候,願意跟他玩,不咒罵嘲諷他的同齡人不多,單某就是一個。再到後來,年齡大了,身邊的朋友越來越少,最後只剩下單某。

在林某眼裡,這就是過命的交情,可他卻對單某的女兒珊珊,做出了禽獸之舉。

珊珊從小就和別人不一樣,她的智力有些問題,案發前後,她13歲。

這天晚上,單某的妻子接到娘家電話,老人住院了,單某便準備開車帶著妻子一起回去。

可珊珊很依賴父母,死活都要跟他們一起去,單某實在沒了辦法,打電話將林某叫過來,讓他幫忙照顧珊珊。

林某趁此機會,跟她發生了關係。

3個月後,單某和妻子出門,將珊珊鎖在家裡,林某趁機上門,再次侵害了珊珊。

珊珊因為遭到恐嚇威脅,所以不敢把事情告訴任何人。

這天,母親看到珊珊換衣服,她猛地發現,珊珊的肚子微微隆起,很不正常,她立刻詢問珊珊有多久沒來例假。

珊珊自己也記不清,只是說很長時間,母親如遭雷擊。

之後,夫妻二人帶著珊珊去了醫院,經檢查,確定她已經懷孕。

在父母的耐心詢問下,珊珊說出了林某對自己的所作所為。

沒有父母聽到女兒遭受侵害後還能保持冷靜,暴怒的單某駕車來到麵館找林某對質。

林某卻是一副無賴模樣,就是不承認,甚至對單某說道:放屁,孩子不是我的,大不了你報警。

單某一聽更起了,上前與林某扭打在一起,廝打過程中,他揪下了林某不少頭髮。

次日,林某和妻子帶珊珊做了引產,然後又做親子鑑定,證明林某是珊珊引產胚胎的生物學父親。

有了證據,單某立刻報警。

而林某接到公安機關傳喚的電話後,態度大變。

他先是來到了單某家中,承認自己的行為,態度誠懇地認錯,提出賠償,搬出多年的朋友關係,想獲得單某的原諒。

可單某看透了,傷害自己女兒,前一秒死不承認,後一秒上門認錯,這樣的人怎麼能算是朋友,他得給女兒討個公道。

他明確表示,自己絕對不會諒解林某。

二、林某的判決

林某明知珊珊不滿14周歲且精神智力發育遲滯,卻仍然2次侵害她,其行為構成強姦罪。

根據《刑法》第236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姦淫幼女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林某的強姦行為導致珊珊懷孕並引產,這屬於造成其他嚴重後果。

根據《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強姦致被害人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最終,法院根據林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性質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三、寫在最後

說實話,對於林某的判決,雖然是合規合法,但絕大多數人對於這個結果,肯定是無法接受的。

像林某小時候的情況,有個從小跟他玩到大的朋友不容易,可他卻絲毫不知道珍惜,反而做出了這樣的禽獸之舉,讓人恨得牙根發癢。

而他最終也是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不僅失去了朋友,也因此入獄。此刻,他再怎麼後悔,也毫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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