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晚期英國立身期僕從的階層分布

羽sir歷史 發佈 2024-03-05T14:06:03.963151+00:00

歷史學家麥克法蘭在研究中世紀的英國時發現,在中世紀晚期以前,英國社會的各個階層都會把孩子送到別人家裡學習技能:上層社會的貴族騎士會把孩子送到社會地位更高一級的貴族家庭中學習禮儀、社交等習俗;社會下層民眾會把孩子送到更富裕的家庭中學習生產生活技能。

歷史學家麥克法蘭在研究中世紀的英國時發現,在中世紀晚期以前,英國社會的各個階層都會把孩子送到別人家裡學習技能:上層社會的貴族騎士會把孩子送到社會地位更高一級的貴族家庭中學習禮儀、社交等習俗;社會下層民眾會把孩子送到更富裕的家庭中學習生產生活技能。

到了近代早期,根據拉斯萊特對1574年到1821年的100個社區的不同社會階層的戶主僱傭傭人情況的統計,鄉紳之中有84.1%的家庭雇了僕人,牧師家庭僱傭僕人的占81.2%,約曼家庭有僕人的也占71.9%,農民家庭占46.8%,工匠和商販的這一數字為23.3%,勞工家庭只有23.2%的雇了僕人。窮人及其他身份不明的家庭中,有13.9%的家庭有僕人。

在1379年豪頓和豪頓郡的人頭稅報告中,登記了所有16歲以上的居民,115個女孩在登記自己的職業情況時,79個女孩有做僕人的記錄,由此可見做僕人是大多數青少年的必經階段。

而在當時英國社會中,婦女勞動力一直是當作男勞動力的後備軍,由此可以推測,中世紀晚期英國社會中的立身期仆工現象相當普遍。

社會上層的立身期仆工

中世紀時期貴族家庭盛行的立身期仆工稱為「侍僮制度」,即社會上層中的貴族、騎士等家庭將孩子在七歲左右送到社會地位更高一級的貴族家庭中生活的一種教育制度。

他們要學習騎馬、射箭、格鬥等各種拼殺技能,也學習文化知識以及當時的社會禮儀等。中世紀貴族的男孩子大約從七八歲就開始了「侍僮」階段的學習,他們會被父母送至社會地位更高一級的騎士或者貴族家庭。

在那裡,他們要接受正規的、嚴格的軍事訓練,例如騎馬、射箭等活動。除了正規的軍事訓練,受年齡的影響,他們在最開始時也會接受其他生活方面的鍛鍊,例如端茶倒水、打掃衛生等。

同時,他們還會接受正統的貴族禮儀文化知識,在貴族領主或者其他貴婦人的薰陶下,成長為合格的騎士。據記載,12歲的威廉離開家庭,前往貴族親戚的家中接受教育。托馬斯·莫爾也是在十多歲時,進入坎特伯雷大主教約翰·摩頓的家中充任侍僕。

主教家中雲集各種學者,莫爾深受薰陶,逐漸成長為一位才華橫溢的才子。經過侍僮階段教育後,他們大約在12-14歲時進入侍從教育階段。這一階段他們的主要任務是照料主人日常生活的同時繼續學習貴族禮儀。

年齡再大些,進入見習騎士階段,除了照顧領主外,他們需要練習長矛和劍法,在比武場和疆場上觀摩、鍛鍊,學習使用各種武器和戰鬥技能,並從傳奇故事中領會騎士精神,直到21歲時方被授予騎士稱號。

貴族家庭的女孩同樣會被送到更高層的其他貴族家庭中接受教育和生活。女孩的教育與男孩相比存在明顯的差異,男孩子主要學習射箭、騎馬、比武等騎士所必備的技能和相應的文化知識;

女孩子們則學習各種文化知識,如閱讀、寫作等,也會學習一些生活技能,例如紡織、管理家務等。伊莉莎白女王在很小時候也被送到繼母凱薩琳·帕爾的家中接受教育,學習各種禮儀文化。

男孩和女孩在很小的時候就離開了家,從一種依賴的狀態變成了一種半獨立的狀態,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結婚年齡。因此,7歲或8歲對於前工業化時代的孩童來說具有重要意義,這被認為是兒童發展的一個重大轉折點。

他們準備好獨立生活,把自己打扮成微型成人,並被允許使用成人社會的禮儀和語言。路易十三早在五歲生日時就有了成人的裝束,從那時開始他不再是個孩子了,而是一個成年人。

中間階層的立身期仆工

在中世紀後期及近代早期的西歐社會,僱傭僕人之風極為盛行,立身期仆工大量存在。在近代早期,根據拉斯萊特對1574年到1821年的100個社區的不同社會階層的戶主僱傭僕人情況的統計,鄉紳之中有84.1%的家庭雇了僕人。鄉紳家庭除了會僱傭立身期仆工以外,也會把自己的子女送出去當立身期仆工。

在他們的孩子長到十多歲時,鄉紳父母常常會把他們送到其他較為富裕的家庭去做僕役或者學徒。約翰·艾沙姆的父親是個小鄉紳,人稱派爾奇利·艾沙姆,共有五子。長子蓋爾斯成年後,進入倫敦中殿法學協會,成為律師學徒研讀法律。

二子羅伯特進入基督學院,成為一名學者,準備日後擔任聖職。其餘三個兒子陸續被送到城市去當學徒,準備日後進入商界。

最為有名的是三子格雷戈里,他大約在1537年到倫敦去給絲綢商同業公會的大商人威廉·徹爾沙姆當學徒而開始了他的商業生涯,在學徒期滿後很快便成為一名頗有名氣的商人。除了鄉紳以外,富裕的呢絨商等手工業者也十分重視對子女的培養。

為了將子女培養成實業家,從小就將他們送到倫敦等大城市去學習經商和銀錢交易,或者將孩子送去研習法律,進入律師協會成為律師學徒等。

針對富裕農民,1463年英國政府頒布了《戒奢令》,其中作出明確規定,「土地年收入在40先令以上的農民為較富裕的約曼,即富裕農民」。「威廉·哈里遜曾對富裕農民這一群體有過調研,認為他們擁有大量的土地,從事畜牧業以及擁有大量出賣勞動力的僕從。」

但是,15世紀以後,英國一些地區僱工數量占鄉村村民人數的比重已過半,這些人口中富裕農民僱傭工資勞動者占據主要地位。

無論是鄉紳家庭還是富裕家庭,他們除了僱傭立身期仆工外,也會將自己的孩子送出去做立身期仆工,但基於他們的財力和地位等因素影響,富裕家庭的父母更傾向於讓他們的孩子進入學校或者進入某一行業,學習專門的技能。「

據記載,威哥斯頓的富裕農民約翰·布朗花費20英鎊將自己的孩子送到學校,敦促孩子努力學習文化知識,提高文化水平。」

「威靈漢姆郡的約翰·羅德爾的弟弟在遺囑中也囑咐他的妻子,務必要讓他的孩子在學校學習滿16年。」

同樣身為富裕農民之子的拉夫爾·喬斯林,他也是在父母的幫助下接受良好的教育,在他成家立業有孩子以後,依然遵循這一社會習俗,將自己的孩子在13-15歲時分別送到倫敦去做學徒,使他們一邊接受生產生活教育,一邊接受文化教育。

除了富裕農民和鄉紳外,城市中的各種商人和手工業家庭也是立身期仆工的主要去處,他們成為立身期仆工工作的主要場所。

當然,手工業者的孩子和農村孩子一樣,也在很小時候就開始工作了:只要他能跑跑小腿,在工作檯上做點小活,或者幫忙看店,他就算開始工作了。從小工作雖然辛苦,但也會獲得不少好處。孩子們跟在父母身邊幹活,能夠學到很多工作技巧。

到了十幾歲時,很多孩子就會被父母送出去,去做學徒或者當僕人,大部分的手工業者家庭會將孩子放到親戚家,但多數是自己熟識又與自己行業有關的手工業家庭。也有些孩子會留在家中勞動,例如中世紀晚期倫敦的一個麵包商,他們家的孩子除了學習以外,還需要幫助家裡篩麵粉、烤麵包等。

社會下層中的立身期仆工

社會下層家庭的子女通常是到富裕農民的農場或其他產業中做立身期仆工。他們在富裕農民的家庭中,平常時日照料牛群、羊群,在春季的時候剪羊毛、幫助牛羊生產,還要每天擠牛奶、打掃羊圈、牛圈。

除此以外,他們還需要在耕地上勞動,鋤草、割草和收割糧食等各種勞動。弗雷德·凱奇在13歲時來到一個富裕農民的農場去做立身期仆工。

他每天的工作包括打掃馬廄,擠牛奶,餵小牛和其他牲畜。45歲的亞瑟·楊擁有20英畝的土地,他僱傭鄰居家的孩子做農場裡的僕人。農場裡除了簡單的體力勞動以外,也存在許多技術性的勞動,例如犁把式、車把式、木匠等。

由於這些勞動往往需要輔助人手,因此這些工匠師傅們常常會收一兩個學徒幫助自己。這些勞動需要一定的技術含量,而掌握這些勞動的人比較少,所以他們的工資以及社會地位會比普通勞動者要高一些,這大大吸引了許多孩子去做立身期仆工。

庫斯莫爾曾經對農業中的立身期仆工的特徵有過這樣的總結,他指出農業立身期仆工不是一種成人職業,而是獨屬於青少年的職業,是他們從與父母同住的兒童到與配偶和子女同住的已婚成人之間的發展階段。

他們也需要和僱主簽訂合同,雙方之間是契約關係,合同可以一年一年的續簽,最重要的一點是立身期仆工是僱主家裡的成員。

除此以外,去往城鎮等手工業行業或者商業中做學徒也是下層民眾中的孩子做立身期仆工的一種主要表現形式。「

從1309到1312年,在倫敦市政當局註冊的536名學徒中,35%的人來自於倫敦城外,他們都被登記為來自某個特定的鄉村,另外41%通過姓氏可以看出,同樣來自倫敦城外。」

從14世紀開始,大量農村青少年湧入城鎮去做學徒,尤其是那些家庭貧困的農夫,極力想把孩子送到城市做學徒。

例如,「16世紀以前在倫敦的皮革匠和裁縫行會,32%的學徒來自商人或手工業者家庭,30%的學徒來自自耕農家庭,19%的學徒來自普通農民家庭,16%的學徒來自紳士家庭。」由此可見,在16世紀中期以後,較為貧困的普通農民家庭成為學徒的主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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