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尺度,竟然是真實改編!

電影集中營 發佈 2024-03-06T20:23:20.513633+00:00

夜間,一名男子正坐在書桌旁,邊聽著球賽轉播,邊寫著日記。進去後能聽到臥室里電視機的聲音,很明顯,這是用來蓋過尖叫聲的。

夜間,一名男子正坐在書桌旁,邊聽著球賽轉播,邊寫著日記。

忽然!

隔壁傳來了女人的慘叫聲,以及隱約的掙扎聲。

男子聽罷,便立刻報警。

警察趕到後,只見隔壁的房門虛掩著:

進去後能聽到臥室里電視機的聲音,很明顯,這是用來蓋過尖叫聲的。

進入臥室,警察頓時傻眼了。

女主人赤裸著身體仰躺著,她睜著眼,張著嘴,明顯是勒死的。

最變態的是,兇手還用她的絲襪在她的脖子上系了一個蝴蝶結???

這場面,任誰看了都不禁打個寒顫。

誰知,這名女子的死,才是噩夢的開始——

《波士頓絞殺手》

相信,老粉兒都知道,廠長是犯罪、懸疑的狂熱愛好者。

之前推過的電影、電視劇,諸如分shi、虐殺等等各種花樣都有,好比《正義的迴廊》,重口到連截圖都不敢放。

而此類片讓廠長推薦欲爆棚的地方是,它們改編自真實案件。

這次同樣,原型是臭名昭著的「波士頓絞殺手」。

除了故事足夠離奇、驚悚,本片的陣容也是非常誘人。

女主演是凱拉·奈特莉

她靠著一身綠色長裙,打遍B站無敵手。

咱就說,各位有多久沒在文章里看到過她了!

有「英倫玫瑰」之稱的她,骨相絕絕子,尤其那鼻子,簡直完美。

硬挺的五官,骨感的身材,配上倔強的眼神,她渾身散發出外柔內剛的feel~~

當然了,凱拉不光美,她對待演技也是相當執著的。

她的戲路很廣,演過很多不同的風格,在本片,飾演一個追求真相的記者。

洛蕾塔。

原本是時裝專欄編輯,但由於任務輕,被忽視,她一直默默給自己找活干。

比如當看到波士頓一名女子被勒死的新聞,她立刻把這一版塊的新聞剪下來,放進了文件夾里。

是的,這不是第一起。

其實,從N多年前開始,就有相同死狀的案件發生,且地點涉及紐約、劍橋等等。

對此,警方並未公開更多的信息。

出於記者的敏感度,洛蕾塔決定主動出擊。

她向領導提出在不耽誤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對這一系列案件進行追蹤報導,搶占頭條。

就這樣,洛蕾塔的「追兇之路」開始了......

可以說,導演藉助洛蕾塔的視角,帶領觀眾去了解命案的來龍去脈,還原其中的細節。

比如受害者皆是年長的女性,職業不限,地點不限,似乎有點兒無差別殺人的意思。

比如每個案件兇手作案的套路高度統一。

他皆是以樓管查看水電為藉口,敲門進入,隨後將其勒死。

而隨著洛蕾塔採訪死者鄰居、警局等,也從側面反映了當時社會的問題。

先是警察系統。

多地明明先後、不斷地發生相似的命案,各地警局之間卻封閉消息,自己調查自己的。

他們分別抓獲了各自認為的嫌疑人。

此外,別說合作了,他們還親自阻礙聯動調查。

對求合作的警局兄弟視而不見,拒接電話,各種敵視、看不起。

這直接使得調查滯後。

越來越多的受害者出現,案件卻只有嫌疑人,無法敲定兇手到底是誰?

再者是洛蕾塔本人。

她所生活的上世紀60年代的波士頓,工業發達,但大眾對職業女性依然是不太友好。

她家裡有兩個孩子。

起初,丈夫還很支持洛蕾塔的工作,找妹妹來幫忙。

但,隨著調查的深入,她經常要夜間外出,節假日出差,甚至新年前一夜,她接到電話就得立馬出門。

對此,洛蕾塔的丈夫終於忍無可忍,爆發了。

在這樣的環境下,洛蕾塔就像個鬥士一樣,她在搭檔的協助下,一步步逼近案件的真相。

經過她梳理不同地點發生的命案,發現了一些不尋常的地方。

比如劍橋的命案,嫌疑人高度匹配。

可他卻不符合紐約的命案,因為事發時,他正被拘禁。

另外,命案的受害者也有疑點。

最初,連續幾個命案死去的皆是年長女性。

可後來,有年輕女受害者出現。

甚至,有一名受害者被發現懷有身孕。

洛蕾塔從她和上司發生婚外情推斷,上司具有很大的嫌疑。

是的,或許,這些命案不乏模仿作案,兇手不止一個。

看到這,或許你會覺得僅憑一個記者的調查,未免太過唐突。

其實,廠長只介紹了點皮毛,影片本身還有很多細節,看完你會很大的信服。

魔幻的是,影片最後,三名嫌疑人中的一個,向警方坦白,他就是「波士頓絞殺手」,所有人都是他殺的。

然而......

當洛蕾塔繼續調查發現,此人的律師是另一位嫌疑人的律師。

且,他接受警察詢問的過程,很像是被誘導的。

當然了,最實錘的還是他親口告訴洛蕾塔,他之所以坦白是和另兩個嫌疑人商量的結果。

他們答應他,讓他以波士頓絞殺手的名義,出自傳,好賺取巨額的酬勞。

只不過,最後他認下了一切,卻什麼都沒有撈到。

講真,同樣是犯罪題材,這片比以往很多電影都要豐富。

它聚焦連環殺人案的同時,又有關於司法公正、官僚主義、女性困境等議題。

帶來緊張觀感的同時,又引人深思。

只可惜,現實和電影中狀況一樣,有十二起案件仍舊未偵破,兇手最後依然逍遙法外。

問題出在哪?

這是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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