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發布2022年度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西安日報 發佈 2024-03-18T21:45:01.684130+00:00

3月15日,陝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了2022年的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其中,違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等案例上榜。

3月15日,陝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了2022年的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其中,違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等案例上榜。

案例一:違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
2022年6月,漢中市南鄭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漢中市南鄭區法鎮蘭洪艷移動通訊代理點經營者未經消費者許可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

經查,當事人未經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用於其公司業務宣傳推廣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的規定,被漢中市南鄭區市場監管局罰款7000元。
案例二:房地產銷售公司拒退首付款
2022年3月,銅川市市場監管局新區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其在某房地產銷售公司簽訂購房合同並繳納了37萬元首付款。因後期貸款未辦理成功,向該房地產公司申請退還首付款及定金,遭到對方拒絕。

經查,該公司存在藉助消費者未仔細了解合同條款約定從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該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規定,經市場監管部門調解後,該公司為消費者退還了定金及首付款,消費者對結果表示滿意。

案例三:溫泉遊玩受傷引糾紛

經查,確認該起糾紛是因為場地不平整導致消費者腳部受傷。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的相關規定,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秦漢新城分局對經營者進行了約談,要求其消除安全隱患,保障消費者權益。

最終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經營者賠償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共計9267.49元。
案例四:未取得許可網售藥品被處罰
2022年3月,西安市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舉報,稱其通過淘寶商城,在陝西藝謀網絡策劃有限公司經營的巨康臻品官方店購買藥品「鹿精培元膠囊」時,發現當事人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
經查,「鹿精培元膠囊」為標示企業青海央宗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當事人在淘寶網開辦「巨康臻品官方店」,銷售「鹿精培元膠囊」16盒,銷售金額14680.29元,且不能提供該公司藥品經營許可證。

該行為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構成無藥品經營許可證銷售藥品行為,被沒收違法所得14680.29元,並罰款20萬元。
案例五: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被罰
2022年9月,寶雞市金台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淘寶網「陳王氏大辮子擀麵皮店」店內商品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
經查,當事人在淘寶網銷售的擀麵皮商品頁面明確顯示「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根據《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當事人銷售的商品不屬於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商品,寶雞市金台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000元。(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南江遠)

編輯: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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