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傑丨海德格爾厭倦什麼

思想與社會 發佈 2024-03-25T01:30:45.233253+00:00

哲學是一種什麼樣的興趣呢?「感興趣」究竟是什麼意思呢?「索然無味」或「沒有意思」是什麼意思呢所有這些問題?都和注意力及其轉移有重大關係。


哲學是一種什麼樣的興趣呢?「感興趣」究竟是什麼意思呢?「索然無味」或「沒有意思」是什麼意思呢所有這些問題?都和注意力及其轉移有重大關係。它可以擴展為一群家族相似的術語:焦慮、沒有耐心、神經過敏、自尋憂慮或煩惱、噁心、無所謂、反感、掃興、因為「空閒」或事物不在場而導致的煩惱、難以相處、不合時宜、不知趣、讓人尷尬或不舒服、看似無礙而有礙、看似可以忍受實則無法忍受、因事情枯燥乏味或重複所導致的厭倦、因事情過於平淡而導致的無聊,如此等等。

「根本的心情」,不像是人的心情,或者是沒有被喚醒的人的心情,是超越自己看自己,覺得自己很陌生,是的,很討厭—而大多數人,在大多數情況下,只覺得別人或周圍的事情討厭,而不討厭自己—有個別人說,我不是這樣的呀,我就討厭我自己。可是,你這仍然是一種世俗意義上的「討厭」。海德格爾的意思是說,要跳出人的圈子看待人。那能這樣跳出來的,是尼采說的「超人」嗎?

直到現在,我還沒有接觸理解的拐點:為什麼說海德格爾意義上的時間,是從「興趣索然」中走來?這個詞有以上一大堆同義詞。如何理解呢?我決定和海德格爾一起,寫一篇小說《一個人的車站》。這小說內容奇特,有點兒像論文,前面有很長的引導或鋪墊;它沒有什麼情節,非常乏味,是表現「厭煩」的厭煩。我和海德格爾都覺得,人們經常感到沒有意思這種現象,非常有意思。但不可以用現實主義或唯物主義的手法,那太讓人反胃了,等於什麼都沒有說;也不能用意識流或精神分析之類的手法,道理很簡單,傳統的意識形態分析或變相的意識形態分析,和「豁然開朗」,是兩種精神層次。

小說的基本情節,就是有人不幸,在一個偏僻寒冷的小火車站等車,那火車要四個小時之後才來。是的,還有很長一段時間。這個人,不得不徹底安靜下來,最根本的人類心情,就要在他身上發生。從前,這些心情曾經千百次地在他身上發生,但他沒有注意,因為他太忙了,不得閒;類似的心情,也在整個人類—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時代的人們—身上發生,但也許是人類太忙了。要等,要有一大段看似無聊的時間,對無聊本身,對「沒有意思」本身,作有意思的思考,把它寫在紙上,讓讀者讀起來,覺得很有意思。看別人「沒有意思」的感覺,很有意思。

要喚醒「沒有意思」的感覺,用顯微鏡尋找在基本粒子水平上的體驗,這很有意思。這種很近而又被人們視而不見的感受,是神聖而又哲學的,需要思考的力度,精神的穿透力。「喚醒」是什麼意思呢?因為所有人都睡著,拿破崙說過中國像睡獅嘛。人雖然多,但都睡著。需要有人醒過來,第一個醒的,一定是一位哲學家。「喚醒」又有什麼含義呢?本來就沒有的事情,談不上喚醒。那麼,一定是原來就有的了。是的,是被深埋了的心情,但倘若不被啟蒙,一輩子都醒不來。這是一種怎樣的情形呢?在此又不在此,或者,在那兒又不在那兒。是以「異在」方式存在的心情,這是海德格爾說的,他的怪想和他本身的政治行為一樣,我想說的是,到了20世紀之後,哲學要在悖謬中尋找新的突破口,就像圓的正方形!具體說,是不可能性。

類似「圓的正方形」的心情,可能是最根本的心情?海德格爾想把它上升到《形上學的基本概念》。我指的,是他承接《存在與時間》中的「焦慮」一詞而來的所謂「厭倦」。「厭倦」和體味「圓的正方形」之間,很有關係,只是一般人看不出來罷了。很明顯,海德格爾只是表面繼承,實際在破壞邏各斯傳統,破壞邏輯思維,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都會憤怒的。海德格爾的詭計是重新解釋,舊瓶裝新酒。人的根本心情是以悖謬形狀出現的,就像圓方。海德格爾辯解說,心情世界與石頭之類物世界的不同,就在於「圓方」的心情現象,換句話說,形式邏輯只適合數學和自然科學,也就是石頭的世界。因為內心體驗不同於外在的感覺,內心有更為複雜的同時「在」與「不在」的分別力,一種極為精細的剝離力。但不是主體與客體之間的意識關係。換句話,不是我與石頭的關係。石頭是固體而絕不能同時是液體,人的心情卻有能力處於同時擁有並不擁有/知道並不知道狀態。

我真實地經歷過一次這樣的心情,那是在昆明,在最熱鬧的酒席上,周圍是我最親近的朋友,我突然變得手足無措、語無倫次、呆若木雞,尷尬與自卑油然而生,像個傻瓜一樣。時間照樣流失,酒還照樣喝,嘴裡還在應酬。這會兒究竟發生了什麼呢?沒有,我沒有任何不愉快的理由。眼前時鐘的滴答,對我失去了任何意義,另一種異類的時間,從厭倦開始的時間,卻悄然開始了,很長很長,揮之不去。我正在吃著喝著說著,這些占據了我當下所有的時間,使我身不由己,我怎麼還能有自己的時間?怎麼不能有呢?就是那顯得很長的時間心情,占據了我,使我成為一個有以上可笑舉止的他者。這是我所害怕的,就像每個人都害怕無聊、焦慮、厭倦,所以拼命要用事情占滿時間。「無所事事」從來就是日常生活中的貶義詞,褒義詞是抓緊時間。

從無所事事中,走來了哲學。「無聊」這種「不好」的心情,在讓我們產生逃避念頭的同時,也滋生了敬畏。我們恐懼使我們恐懼的心情,因為在這種長長且閒置的心情中,無事可做。哲學正是從不做事中走來的。我們常常不得不忍受這種焦慮:生活中的確總在發生無所事事的情形。無所事事時刻的心情複雜而微妙,在那段時間我想家,想回到生我的地方和時刻;在那段時間,普魯斯特追憶他的似水年華;那麼此刻的海德格爾呢?表面上,他正在面對學生講課,卻好像對牛彈琴。我的意思是說,他並不在乎是否有人聽講。他以閒置的心情輕飄飄地說話。

令人厭倦的究竟是什麼?厭倦究竟在何時發生?這裡,發生了一句胡塞爾式的回答,重要的,是回到厭倦本身!不是去追溯一件讓我們感到討厭的事情、人、習俗、場合,等等。「厭倦本身」是什麼意思呢?是正在厭倦的厭倦嗎?那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呢——是導致厭倦的「厭倦性」——「正在厭倦的厭倦」表示厭倦在持續,從這裡走出來時間。

有一種陌生的東西從外面爬進我們的心情,按照習慣的心理學體驗,我們把握不住它,不知道它究竟是什麼,因為它是在習慣的日常經驗之外的東西。在習慣上,人們總能找到讓自己心煩的事情究竟是什麼:失戀了,股票賠錢了,等等。可是,海德格爾重視的不是這種具體的焦慮,而是一種莫名的乏味,找不出原因,但就是提不起興趣,心情空蕩蕩的,厭世——它隨時都可能出現。所謂找不到原因,是因為我們所能找到的表面的「原因」,其實根本不是原因,它和我們的心情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同樣的景色或場合,在彼時「引起」我們快樂,此刻卻「導致」我們傷感。厭倦本身與因果關係無關—海德格爾的這個判斷對哲學本身是相當危險的。他試圖說明,一本枯燥乏味的書不是導致我們厭倦的原因。這就到了問題最關鍵之處:厭倦的要害不是記住而是遺忘,不是連接而是切斷,因為那些所謂的日常原因都不是真正的原因。這裡發生了現象學的超越,從厭倦開始的時間,有奇怪陌生的境界。

小說開場了:我坐在一個乏味的小車站,等一輛四個小時後才來的火車。嚴重的問題,是如何打發這整整四個小時?我忽而去看列車時刻表,忽而瞧一眼車站大鐘,倒計時才過了五分鐘。我走出車站,走步不再為了到某個地方,而只是為了有事可做。但於事無補,我改變活動方式的頻率越來越快:盯著路邊的樹,數著一共幾棵。再看手錶,準確說我這一系列活動又只消耗掉五分鐘。我對來回走路感到厭倦,乾脆一屁股坐下,開始數草地上的一隊螞蟻,一共有多少條腿。忍不住又看了一下手錶,唉,還有三個半小時!

一切都顯得乏味!在這裡,我們真正在經歷什麼呢?我們在度過時間。可是,這兒的「度過時間」究竟是什麼意思?我們畢竟沒有能力擺脫時間。在這裡「度過時間」意味著讓時間流淌,推著時間向前走。然而,我們度過的時間本身實際是度過一場折磨、焦慮、厭倦。現在的「度過」朝著擺脫的方向,要遠離煩惱。要殺死時間,因為度過眼前的時間是一場折磨。於是,問題進一步歸結到「什麼是時間」。「在度過眼前的時間過程中,我們沒有把時間趕走,不僅因為這是完全不可能的,而且因為我們度過時間的整個態度並沒有真正朝向時間,即使在度過時間時我們經常看著手錶。在看表的過程中,我們真正需要什麼呢?我們只是要看過去了的時間。什麼時間呢?火車到達的時間。我們看表是因為等那時刻來臨。似乎我們厭煩「等」,要用某些事情填充這個「等」,以便擺脫焦慮。問題是,這裡的「厭煩」和「等」之間可以劃等號嗎?不可以,厭煩某事畢竟不是等待某事。上例中,讓我們厭煩的是「等」本身,但是厭煩本身卻不是某種「等」——注意,這裡出現了關係不對等的情形,即從那表面上由某原因導致的結果,再不能追溯到那原因,這是因果關係的失敗。這裡需要的,是把混沌一片的心情,詳細加以區分的能力——如果「厭煩」與「等」是對等的,那麼當我以做事情占滿「等」時,豈不等於把煩惱擠出去了嗎?可實際的情形,卻不是這樣。

我們似乎整天在煩惱,可海德格爾卻對我們說,你們一直都沒有真正與煩惱相遇。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海德格爾引導我們去尋找一種好像根本不曾存在過的東西,或者是睡著等待醒來的東西,這就是Dasein——「異在」。醒來未必一定見到早晨的陽光,夢也是睡中之「醒」,因為睡中還有不做夢的時候。我們從前想到的一切,都是「存在者」,沒有想到「異在」。「異在」在煩死了的心情中出場,就在那些與自己沒有直接關係的特殊場合中出場—我不耐煩地等、來回踱步、計算一群螞蟻有多少條腿。在這個消磨時間的過程中,心情發生了危險的一跳,高難度動作,我盯著手錶看的行為本身,不是在消磨時間,因為這個過程的時間實際上是「停止了」,它與計算螞蟻腿的行為,不在同一個心情層次。

我盯著手錶看不是為了消磨時間,這種於事無補的行為只是標誌著我消磨時間的行為失敗了(因為在那些行為中,煩惱還在繼續折磨著我),不停地看表表明煩惱在增加。這時,我的興趣發生了轉移,不是為了設法消磨時間,而是「殺死慢的時間」,讓時間過得快些,因為慢的時間意味著我受折磨。可是,悖謬又奇蹟般地出現了:煩惱不是因為眼下的時間消失得太慢(而擠占了什麼),實際上在煩惱時,我的心裡空蕩蕩的,一無所有。我的煩惱與其說因為時間過得太慢,不如說它顯得太長了。時間本身發生了什麼嗎?似乎什麼都沒有發生!真的什麼都沒有發生嗎?不!不是因為鐘錶刻度上的時間太長或走得太慢,「顯得太長」的不是鐘錶表示的時間。時間另有標準,在那裡,「有時」一小時甚至一年就像一瞬間,而幾分鐘就像是永恆。時間有時短,有時長;有時動,有時不動,總之呈不規則變化。

可見,最重要的,是更新提問的方式,或者叫方向。時間,當我們使用它時,卻沒有擁有它。為什麼呢?因為使用它時,我們是把它當做一個要用外在事情占滿的目標性質的對象。如果沒有這樣的對象,我們心裡會空,也就是煩。「空」是空閒下來的時間,普通人所極力迴避的,正是海德格爾感興趣的。在空閒的時間裡我們在場等於不在場。我被數螞蟻之類的時間占滿了,但我還有大把空閒的時間。

海德格爾把我在等火車之類與具體確定的場景連接在一起的煩惱,稱為第一種煩惱。這是一種與對象的出現(火車來)與否有關的煩惱。換句話說,我知道讓我煩的是什麼,隨著這個「什麼」的出現或不出現,我的煩惱消失或不消失。等火車的時間越長,我興趣越少,煩惱越多。

第二種煩惱來自另一個短片《一個令人厭倦的愉快夜晚》:我被邀請參加一個晚餐會。好飯好菜,飯後有愉快的談話、優美的音樂。我和同桌的女士已經很熟了,她說這真是一個美好的夜晚。確實,整個晚上沒有發生任何讓人煩惱的事情,我心滿意足地回到家。這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我對這次聚會感到莫名的厭倦。沒有第一種煩惱產生的原因,但煩惱發生了。我似乎不該厭倦整個晚上的任何事情。那麼,我煩什麼呢?煩我自己?或者正是因為晚上的快樂讓我厭煩?——這豈不是一個胡攪蠻纏的判斷嗎?一個悖謬,它太不公正、不合乎情理?這是由於事先就存在的、一種對所有場合和一切事情都抱有的失望情緒所導致的厭倦嗎?這些提問使我在解釋第二種煩惱時,把「厭倦」從具體場景和所消磨的時間中剝離出來,開始直接面對「厭倦本身」。

「消磨時間確實總與厭倦連接在一起,但厭倦並不總和消磨時間在一起。」在具體分析海德格爾這個判斷之前,我想說這又是一個不對等的關係,一個破壞傳統因果性的判斷。是的,又一個悖謬。它斷定某現象只是似乎從以前的情形中產生,實際卻並非如此,所以不能在從前的狀態中尋找原因。第二種厭倦與當晚經歷的愉快沒有關係。無論愉快或不愉快,厭倦或憂鬱本身都不可阻擋。

第二種煩惱,不針對這事或那事,而是針對某整體。「這事或那事」如何,不再是煩惱所關心的。周圍實在是沒有什麼讓我厭倦的,但厭倦本身,確實在發生。我厭倦什麼呢?我厭倦說不出究竟什麼讓我厭倦。所以,我的第二種厭倦不是面對虛無,而是對眼前這個「有」我一無所知。或者說,有我所不知道的陌生的「因果關係」。有我們說不出來的或尚沒有名字的精神狀態,它不是虛無,而是「異在」。

兩種不同的煩惱,「經歷著」不一樣的時間。第二種「時間」是陌生的,我們叫不出它的名字,姑且叫它「時間」。在第一種煩惱中,我擔心浪費時間,由於時間過得「太慢」讓我感到不愉快。或者說,在這種煩惱中我沒有擁有時間;在第二種煩惱中,我給了自己時間,我留下了正視煩惱的時間。這裡的時間沒有讓我焦慮,那個晚宴過程中我一次都沒有看手錶。我所焦慮的,肯定不是時間,而是一種陌生的心情,心裡空蕩蕩的。顯然,時間在兩種煩惱中起著完全不同的作用。

在第二種煩惱中,整個夜晚的愉快時間占滿了我,但我的心情很空,也就是煩,卻不知道煩什麼。換句話說,「不知道煩什麼」讓我煩!總之,對第一種煩的解釋根本不適合第二種煩。它們之間沒有可比性,是斷裂關係。「不知道煩什麼」,心裡一點兒事情都抓不住,像空、像黑、像無。引起第一種煩的所有原因,在第二種煩中都不存在,因為在那個美妙的夜晚,我並沒有盼著早點結束,也沒有不停地看表。時間對我來說,既沒有顯得太慢,也沒有顯得太快。我還是「不知道煩什麼」,但就是煩,好像是不可能的煩,煩畢竟發生了。煩的出現,是愉快夜晚的「剩餘」——可以把這個剩餘稱做自由時間,儘管那個夜晚我的時間已經被占滿,可我竟然還有剩餘的時間。我有時間,並不緊迫的時間。我從容,沒必要趕時間。「我們有時間已經到了這樣的程度:在那整個晚上,我們甚至從未曾想到這段時間。我們絲毫沒有注意時間在持續、在消失、在消耗。」所以,我沒有被綁在時間上,時間整個兒地把我拋棄,留給我自由。我的煩惱來自時間消失嗎?顯然不是。我沒有被綁在時間上,而我還有時間,這不是悖謬嗎?「我們把時間留給自己,以這種方式剩餘的時間留給我們自由地變成異在,就在事物的旁邊,就是事物的成分。」「異在」在表面上什麼也沒有發生的瞬間發生了。「什麼也沒有發生」的發生,就是發生了我不知道的事情。我清楚地知道它就在那兒,但卻看不清它的臉,感到內心空蕩蕩的,我的心情在事物中睡著了。

儘管那個夜晚我的時間已經被占滿,可我竟然還有剩餘的時間。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整個夜晚的時間不是一大塊兒蛋糕,我可以切下一塊留給自己。這裡發生了對時間的現象學還原,也就是把自然態度下所消耗的時間加上了現象學的括號:時間還維持原樣,持續而不再消失,它成為我的存在方式,再不離開我。它留下了絕對的安靜。它是沒有被注意的真時間、向後撤退的時間、被推遲了實現的時間、不流動的時間。是的,是持續的不流動性。除了現在,現在,還是現在。時間拋棄我,我卻感知到它的存在,這就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時間荒誕性。就像奧古斯丁說的:人家問我什麼是時間,我說不出來。只在沒有人問我什麼是時間的情形下,我才知道時間。

一個靈感被激發出來,我突然領悟了時間,卻說不出來,我一開口就錯。

我熟悉我自己,但距離我更近的心情反而讓我陌生。換句話說,還有比「我」更靠近我的東西。陌生的,說不出的「異在」是無我之境嗎?所以心情空蕩蕩的(忘我)!不在場、一條歸隱之路,如此等等。在第二種煩的過程中,我說「我煩」,卻是無「我」。這就是煩本身。沒有被煩的事情之煩,就像沒有被愛的愛,不以對方說對不起為前提的寬恕。這裡,確實有純粹性。

時間,我在與它親近或消費它時,遠離它;與我越親近的,我越陌生。世界上什麼都沒有消失,我只是以保持距離的方式親近周圍的一切。

時間癱瘓了、停頓了,「現在」被拉長了。被拉長了的「現在」只持續,不流動。在這樣的寂靜中,我聽到了「異在」。我被突如其來的「異在」籠罩著,驚愕極了!曾經有的和將來有的化為「現在」,只有現在。時間視域被徹底敞開了。只有一個現在,但卻是不重複的。

具體到那個美妙的夜晚,那個持續的「現在」在同一個「地點」無休止地煩惱著我,那個持續的煩惱,就是我不知道我為什麼煩惱。我被我所不熟悉的煩惱包圍著。我熟悉流失的時間而不熟悉停滯的時間,就像我熟悉在車站等車的煩惱而極少注意莫名其妙的煩惱。這些莫名的煩惱永遠在我眼前晃來晃去,它以降臨的方式出現,不由自主。

不是煩惱的煩惱,沒有煩惱的煩惱,一直揮之不去。精神顯然是「生病了」,莫名的「精神憂鬱甚至強迫症」—因為它只是在病理上似乎像這些名稱,焦慮和憂鬱的心情顯然是哲學性質的。那些好像引起憂鬱的原因早已經越來越遠,甚至已經完全想不起來了,如果還能被當做原因的話,早已經是變了模樣的原因,最後成為不是原因的原因。然而,儘管「原因」不復存在,憂鬱仍然極其頑固地殘留著,它從某一具體的憂鬱「點」變成散狀的一大片,模糊而陌生,以至陪伴我的終生。終生揭不開的謎團,就來自「我不知道」。

第一種煩,第一種消磨的時間,就這樣經過現象學還原,成為第二種煩,第二種「消磨時間」——持續的「現在」之消磨,讓我坐立不安。任何別的事情都做不下去,卻沒有明顯原因。或者那原因十分可笑,在普通人看來根本不是原因,我說不出口。與第一種煩的情形不同,我並不想讓「現在」過得快些,因為「現在」的「時間」過得快些,並不能解除我的煩惱。我終於明白了,時間本身就是煩惱。那個夜晚,我被愉快地煎熬著,卻毫無察覺。現在,作為哲學家,我終於可以一心二用,從睡中醒來,像是經歷著精神分裂,就像人家說的,我有一雙迷離的眼睛。是混濁。看人,看見了就好像沒看見。對自己親自做的或發生了的事情,就當從來沒有做過。是的,就當全然沒有發生。一個時刻的「點」彌散到那整個夜晚,擴展到周圍的一切。

第二種煩比第一種煩更深刻,這緣於與時間的不同關係。在第一種煩中,我有所企圖,我關注自己,我恨不得拽著時間快跑。當我不想毫無必要地浪費時間時,我確實失去了時間。我越是抓緊時間,就越是沒有時間;在第二種煩中,我沒有注意時間在流失,我悠哉自得。我以類似普魯斯特之「追憶似水年華」的心情,在「浪費」時間。換句話,我擁有持續「現在進行」的時間。我越浪費時間,反而越是擁有時間。

也可以從遠與近的關係分析兩種煩,確切地說,第二種煩更近,卻被我們視而不見。距離我遠與近的「東西」,不是在物理學意義上的遠與近。「我們的異在之根本的心情,一定在期待自身中更接近我們……這也解釋了我們為什麼要問當代人是否對自己感到厭倦,當代的異在(Dasien)的根本心情,是否就是某種深刻的厭倦。」海德格爾做了一個非常哲學化的回答,他要在深刻的時間性中尋找答案,而所謂時間性,顯然與具有空間性質的遠近因素有關。第二種時間性是離人更近的要素,卻以「異在」的形式存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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