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牌不是「免責牌」,公共景觀設計應以人為本

紅網 發佈 2024-03-29T22:47:42.876574+00:00

□唐婷(西南大學)3月13日,一條「成都太古里水池頻頻坑人誤踩」的消息登上熱搜,並引發網友熱議。事後,成都太古里工作人員回應:「水池旁邊一直有警示牌,可能拍攝的人沒有拍進去。

□唐婷(西南大學)

3月13日,一條「成都太古里水池頻頻坑人誤踩」的消息登上熱搜,並引發網友熱議。事後,成都太古里工作人員回應:「水池旁邊一直有警示牌,可能拍攝的人沒有拍進去。」觀至此,筆者認為,在進行城市公共空間景觀設計時,要彰顯人性關懷,以人為中心,達到公共環境與人的內在需求以及日常行為和諧共生之後,再談藝術性與趣味性等創新因素。

首先,該水池位於成都太古里商場大慈寺旁,水池四周並未設置防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如工作人員所言,水池邊設置有警示牌,但並不顯眼。此外,該水池是一個小型噴泉的蓄水池,平時蓄滿水約有5-6厘米深,但其水面高度大致與路面齊平,在廣闊路面中如同「隱形」一般,行人一不留神極易步入水池中。而太古里坐落成都中心地帶,位於成都最大的春熙路商圈當中,春熙路地鐵站也坐落其附近,太古里同時占據了交通和人流優勢。面對如此巨大的人流量,該水池的設計的確欠缺考慮。

誠然,該水池的設計存在其藝術性與趣味性:水深極淺、水面與路面齊平、無防護設施阻礙,給人以獨特的行走體驗;如鏡般的水面在夜晚倒映寺院周邊燈火,也別有一番風味等等。但城市公共空間景觀設計與打造的關鍵點是人性化,設計應當符合大眾的日常習慣。以該水池設計為反例,作為公共空間景觀的一部分,該水池的設計並未考慮到老年人、小孩、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尤其是老年人,很容易誤踩水池滑倒,行動不便者甚至存在面部陷入水中窒息的風險。同時,水池的設計也不符合正常人的視覺習慣,存在視覺誤區,不僅僅分神容易「踩坑」,快速通過時也容易「被坑」。

水池的設計存在一定安全隱患,那麼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太古里能否憑藉其並不顯眼的警示牌免責?當然不能,太古里未承擔好其安全防護義務,僅設警示牌但並未瞄準防護關鍵點。微博大V法律指南提到:「有警示牌更應該設置保護措施,來盡到一個安全保障的義務,如果有人因此而受到傷害或著損失,經營者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而不能僅以設置警示牌免責。」

由此可見,警示牌不是「免責牌」,城市公共空間景觀設計首先要做到的是便民、安全,決不能把設計重心放到搞「花架子」上,最後可能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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