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瑞高管稱周六為奮鬥者正常工作日郵件流出,HR痛哭:終於洗白了

hr老兵說 發佈 2024-03-31T10:07:15.441752+00:00

對此,作為一個HR老白菜的筆者,個人「品」出三層意思:1、如果你是一名「奮鬥者」,那你周六就要來正常上班;

這是一封某瑞高管要求公司全員加班的郵件。在郵件中,周六被該高管稱為「奮鬥者正常的工作日」!對此,作為一個HR老白菜的筆者,個人「品」出三層意思:

1、如果你是一名「奮鬥者」,那你周六就要來正常上班;

2、既然正常工作日,那就不是加班;不是加班,跟我談啥加班費;

3、同時@了兩位領導,要他們想辦法規避風險。潛台詞就是我知道這事是違法的,但是我還是要這麼做,所以你們要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以筆者一個幹了10多年人事工作,光上仲裁庭就超過20場+的悲催HR職業經歷來說,不知道為啥在看到這封PUA味十足的郵件時,竟然有些感動的想哭:終於讓那些善良的勞動者們看到事實真相了!終於給自己洗白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是因為很多人在遭遇到公司到公司的一些不公正待遇時,總是會罵HR是工賊、老闆的走狗、非奸即壞。可事實上呢?HR也是打工人,他之所以幹這些事,是因為他掙得就是這份錢!

比如公司辭退員工的時候,HR肯定要出面去談吧?然後很多人就覺得是HR把他幹掉的;比如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他也會認為是HR自己要這麼做的;還有像上邊那種加班不給加班費的情形,他們也會說這事是HR乾的...

殊不知,HR也是打工人,「今天發生在其他人身上的事情,明天就可能發生在他的身上」這個道理他不可能不懂。只不過他幹的就是這個活,掙得就是這份錢,所以他不得不做...你以為他想?他是不得不!說的更直接點,他就是一把讓人當槍使的「槍」!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就是像郵件里的情形一樣,上邊傳遞出一道指令後,我們去做那個把指令轉化為行動的冤種。就比如說上邊說周六正常上班且不給加班費,這裡面有什麼風險你要提前想好應對,那我們要做的就是兩件事:第一,把周六當作正常工作日來上班的說法傳遞給大家;第二,如何規避風險以及如果出了風險怎麼應對。

關於第一件事,今天是因為這封郵件流出來了,大家才看到,才知道「周六是奮鬥者正常工作日」的理論是某高管提出來的。正常情況下,這封郵件是在公司「各級別領導」間流轉的。而讓普通員工得到該消息的方式,99%都是HR去乾的。很多人就會因為這事是HR跟我說的,就說是HR的決定,其實還真不是...

這就是為什麼看到這樣一封郵件流出,作為HR老白菜的筆者會有種感動的想哭的衝動:因為終於給自己正名了,這種損人不利已的事,公然違反勞動法的事,源頭並不是自己,而是上邊...

但是讓大家知道這事的源頭只能是讓自己少挨一些罵而已,這個事還是要做的。因為這種所謂違法的事別說小公司,就是某里、某為、某訊都有的是,所以我們要做只能是領導所說的:想辦法規避和應對。

具體我們會怎麼做呢?可以簡單給大家說一下:

在規避勞動風險,勞動法不是明確加班要屬於公司加班的情形才能算加班嗎?那我絕不能留下是公司讓員工周六來上班的書面材料。

比如不能批准員工的加班申請單、不能留下任何公司要大家周六來上班的文字通知或者記錄等等。

這麼做的目的,就是因為打官司打的是證據,我不給你留下證據,你說你加班了,你怎麼證明你加班了?至於如何應對勞動糾紛上,那就看勞動者手裡有什麼樣的證據了。

比如你說我有打卡記錄,顯示半夜11點、12點才下班,我可以說你是自願加班,不是公司安排的(自願加班同樣沒有加班費);也可以說你是在耗時間,你雖然待在工位上,但是並沒有做工作上的事。

你說我有工作溝通的郵件、工作結果截圖,我可以說你是因為工作時間工作沒完成,主動自願加班跟進的;你的工作截圖,我可以說你其實是6:00就完成了,是耗到那麼晚才發出來的~

關於如何規避和應對勞動風險,我就簡單說這麼多吧,因為說多了容易出事!反正不管怎麼說,加班費的鐵證就是公司簽批同意的加班審批單,但有哪家公司會給員工簽這個呢?您說是不是?

今天說了這麼多,就是想告訴大家,我也承認HR不是什麼好人,因為他幹的就是這活,這沒啥好說的;只是想提醒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能判斷出在某些不道德的事情上,誰才是真正的陰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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