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一美女因發文用語下流被盧克文起訴,現在判決結果出來了!

桃至哈爾濱 發佈 2024-04-08T06:23:56.485304+00:00

這幾篇文章都是一個人寫的,從格式上看,很顯然它不是來自我們這個平台。我可以負責地講,我們這個平台根本發不出這樣的標題文章,因為它屬於明顯的標題黨,作者發布這樣的文章,大概率審核就不會通過,小概率通過了也會被網友舉報。

開篇請大家欣賞幾個文章的標題:





這幾篇文章都是一個人寫的,從格式上看,很顯然它不是來自我們這個平台。

我可以負責地講,我們這個平台根本發不出這樣的標題文章,因為它屬於明顯的標題黨,作者發布這樣的文章,大概率審核就不會通過,小概率通過了也會被網友舉報。

至於它來自哪個平台,大家自己分析和判斷,不過這個不重要。

現在我想請大家猜測一個事情,那就是寫出如此標題文章的作者會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我想你大概率會和我一樣,想像成是一個摳腳大漢,或者是滿身戾氣的鍵盤俠。

不過,當我告訴你這個作者居然是一位女性時,你能想像她的模樣嗎?在我的想像里,她應該是這個女人的樣子吧。

當然,我並不是在貶低和詆毀這個女人,只是她符合我的想像而已。

好,不繞圈子了,下面就展示一下這位作者的頭像。

可以這樣講,李家小二是一位妥妥的美女,在我的審美視線里應該還算是大美女。

這就有點讓人奇怪了,長相如此清秀、清純的美女怎麼會寫出這樣標題的文章?

現在說正事,這位美女在過去的類似的文章里曾經涉及到網絡大V盧克文,然後她被盧克文起訴了。

這裡重點強調一下,不是在平台被舉報,而是司法起訴。我曾經讀過李家小二涉及盧克文的評論,可以這麼講,她的評論、評價、評議還是有一定思想和道理的,而且並沒有很出格。

唯一的也是最大的問題,就是她的行文太戾氣,甚至可以稱之為謾罵與下流,就如前面幾個標題一樣,不雅、不堪、不可接受。

大家都知道,作為一個自媒體人也好,自然人也好,對於某些公共事件中的當事人,我們有評價的權利,但是我們卻沒有侮辱他人的權利,哪怕對方是十惡不赦的罪犯,甚至是即將接受或者已經接受極刑的人,我們也不應該貶低其人格,這是一個很淺顯的道理,也是法律規定的。

而這位美女,在評價盧克文的時候,包括評價其他人的時候,卻口吐蓮花。僅僅從這一點來說,盧克文起訴她可以說是證據確鑿。而事實也是這樣,根據李家小二的自爆,她敗訴了。


我們看到法院對她的判決是向盧克文賠禮道歉,同時賠償精神撫慰金2000元。我個人查看了一下相關的資料,盧克文所要求的賠償是幾十萬元,不過我覺得法院這個判決還是很有道理的,因為畢竟李家小二的文章閱讀量不是那麼特別巨大,或者從另外一個意義上講,誰勝訴誰敗訴比實際賠償金額的多少意義更加重大。

不過,這個事情還有一些出人意料的後續發生,那就是在法院的判決出來後,李家小二又發文指責盧克文心胸狹窄:

對此,我只能呵呵了,你言語不恭,貶損、貶低他人人格,回頭卻說人家心胸狹窄,實在是沒有道理。

那麼如何看待這件事呢?我想簡單地說幾個個人的想法:

第一,作為一個美女也好,醜女也好,美男也好,醜男也好,都要心懷善意,無論是行文還是做事,都不要對他人詆毀謾罵。

第二,李家小二如此不堪,其實也無非就是為了博流量。這一點作為自媒體人我很理解,但是我想說,博流量的方式有很多,沒有必要搞這種下三濫的東西,這樣做終究不會長久。

第三,人間有道義,賠償多少只是個金錢數目的問題,如果輸了人生,那才叫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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