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繳費8年多,養老金能領9100多元?其實事情沒有多複雜

暖心財經說 發佈 2024-04-10T12:11:54.681982+00:00

今天看到一位網友曬出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表,說一位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僅有8.16年,退休養老金是9116.84元。很多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繳費達30多年,退休養老金也就是三四千元。產生這種情況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分為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今天看到一位網友曬出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表,說一位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僅有8.16年,退休養老金是9116.84元。很多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繳費達30多年,退休養老金也就是三四千元。產生這種情況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分為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主要指的是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的依據職工檔案可以認定的連續工齡。其實企業職工也是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主要是當地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的國有企業固定工,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有視同繳費年限的職工。另外,還有需要安置工作的軍人的軍齡,2012年以後才開始實施軍人保險制度的。

視同繳費年限不能不發養老金待遇嗎?說實話,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我們的退休制度就已經建立了。按照1978年國發104號文件的規定,一般只要連續工齡滿10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退休費待遇。退休費待遇都是由企業行政法或者國家財政承擔。而且退休人員依然是由原單位管理的。這種制度有其積極性的一方面,也有其不足的一方面。

如果說視同繳費年限不發養老金,那原則上應當繼續發放退休費。這種情況下退休人員的就會領取兩份待遇,養老金+退休費。這樣管理起來就非常複雜,非常麻煩。因此應當實施統一管理,包括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也是這樣過渡過來的。

不過為了分攤風險,目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是分開獨立設置的。目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的是省級統籌,並已經向全國統籌過渡。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僅僅還局限於地級統籌。當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不足時,由政府財政予以補貼。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高,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其工資高,繳費基數高。

上面這位退休人員的個人帳戶養老金是539.18元,60歲退休計發月數是139個月,相當於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有7.5萬元左右。相當於一年繳費基數形成個人帳戶9200元,這樣推算,其現在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應當在1萬元左右。這位退休人員平均繳費指數是1.7053。

在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方面,不管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際上都是一樣的。繳費指數1.7053,繳費年限37.33年,在2022年山東省養老金計發基數7182.5元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是3626.76元。

雖然說個人帳戶養老金是539元,但如果繳費年限也這麼長的話 ,按比例計算個人帳戶養老金最起碼會提升到2400多元。

另外還有職業年金。目前職業年金每月領取726.46元,如果是37年的積累年限,按比例計算職業年金,能夠積累3300多元。

綜合各項待遇相加,也能領取到9300多元。所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最終目的,還是實現養老待遇的逐步過渡並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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