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法爾迪猶太人向荷蘭的移民,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米勒爾的貓 發佈 2024-04-10T20:30:56.081181+00:00

從空間緯度講,荷蘭的塞法爾迪猶太移民來自不同的方向,比如安特衛普、德國漢堡、義大利威尼斯、法國魯昂等,這些地區的塞法爾迪猶太人在移民荷蘭前主要來自於葡萄牙。

文|米勒爾的貓

編輯|米勒爾的貓

塞法爾迪猶太人向荷蘭的移民具有空間和時間兩個維度。從空間緯度講,荷蘭的塞法爾迪猶太移民來自不同的方向,比如安特衛普、德國漢堡、義大利威尼斯、法國魯昂(Rouen)等,這些地區的塞法爾迪猶太人在移民荷蘭前主要來自於葡萄牙

他們之間有不同的貧富差距,在當地長期的居住生活也顯示出不同的文化性格。他們來到荷蘭後以葡萄牙血統團結起來建立起牢固的猶太社區,展望共同的未來,使荷蘭葡裔塞法爾迪猶太社區充滿了多樣性,但也成為了衝突的根源

從時間緯度上講,塞法爾迪猶太移民深受16、17世紀歐洲國際政治、軍事局勢變化的直接影響,因此在不同的歷史階段,移民的方式和強度也有所不同。

塞法爾迪猶太人移民荷蘭的時間和空間緯度是相呼應的,不同歷史時期國際事件的發生和該地區針對猶太人政策的變化都影響著這個地區塞法爾迪猶太人向荷蘭的移民

本節將對1580至1650年塞法爾迪猶太人移民到荷蘭這一快速發展階段進行探討,從國際環境、政治、經濟等多角度出發,展示塞法爾迪移民荷蘭的時代背景和特點。

荷蘭作為十七世紀世界上最重要的貿易轉口國,在相對價值較低的散貨貿易中,比如穀物、木材和鹽的運輸,荷蘭企業的統治地位可以追溯到十五世紀。

但在那一時期,塞法爾迪猶太人並沒有參與歐洲那些價值低、運輸成本高的大宗貿易

因此在16世紀,雖然荷蘭和荷蘭在大宗貿易運輸中占有優勢地位,但卻沒有為猶太移民進入尼德蘭北部省份提供任何形式的開放,哪怕是當時表面上是天主教徒的馬蘭諾社區的安特衛普。

哈布斯堡王朝的查理五世和菲利普二世還在試圖壓制低地國家的各種非天主教宗教忠誠

由於低地國家的商業小鎮普遍存在相對寬容的氣氛,異端和異教人士在該地區以各種各樣的形式獲得了蓬勃發展,來自伊比利亞半島的從事轉運貿易的秘密猶太人首先在安特衛普安了家。

塞法爾迪猶太人移民到荷蘭大約開始於16世紀90年代中期,此時荷蘭已經開始向大西洋地區進行開拓,移民在17世紀中期達到高峰

17世紀初,阿姆斯特丹第一座猶太會堂投入使用,到了1630年,阿姆斯特丹的塞法爾迪約有1000人。1672年,塞法爾迪猶太移民規模已經基本形成,塞法爾迪猶太社區在荷蘭達到最大規模

荷蘭的塞法爾迪猶太移民主要來自葡萄牙,因此有必要對16世紀後半期葡萄牙猶太人的外遷進行說明。葡萄牙於1536年引入宗教裁判所後尚未引起大規模的移民活動,1580年葡萄牙和西班牙合併後,是葡裔塞法爾迪猶太人向外移民的高峰

亨利·查爾斯·李對伊比利亞半島上里斯本埃武拉和科英布拉三個地區的人們向宗教法庭懺悔的記錄,能夠明顯看出在這一時期西班牙、葡萄牙合併後宗教裁判所的活動尤其高漲

西葡聯合王國成立之後,當局收回了這個權力,猶太人的自由遷移再次需要付出巨大的經濟代價。這或許是因為猶太人沒有對當局所給予的恩惠表現出足夠的讚賞,或許是因為猶太人所承諾的錢沒有全部付清。

16世紀末西班牙與海外的戰爭使得帝國財政困難對貨幣財富的需求也推動了宗教裁判所對猶太人興趣的復興

16世紀後半期,由於宗教裁判所活動日趨增加,越來越多的葡裔猶太人為尋求更多自由寬鬆的經濟環境開始發生轉移,一部分去到了葡屬巴西的殖民地,些商人則離開了擁擠且競爭激烈的葡萄牙港口,去到了歐洲各個地區的港口城市中,以便牢固的掌握該國的出口貿易

尤其是安特衛普,那裡在16世紀中期已經是北歐重要的港口城市,作為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產品處理和分銷中心,那裡有儲存高價值商品的倉庫,還有製糖廠、鑽石切割和其他處理殖民商品的技術工人和經理人,因而形成了繁榮的、穩定的秘密猶太人社區

因此,在1570年,約有80個葡萄牙新基督徒家庭,大約400人居住在安特衛普。這些秘密猶太人主要從事糖、香料和其他殖民地商品的交易

但在歐洲蓬勃發展的富裕貿易中,比如英國布匹、義大利絲綢和德國銅器的交易里,猶太人在荷蘭沒有發揮重要的作用,仍然被排除在外

塞法爾迪猶太人只是充當了葡萄牙和西班牙海外帝國的殖民產品領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安特衛普的葡裔猶太人向荷蘭的遷移與西班牙對北部尼德蘭的戰爭直接相關。1570年,安特衛普遭受到嚴重的圍困,之後又於1585年被西班牙軍隊重新占領

這座城市通向大海的海爾德(Scheldt)河口周圍被荷蘭叛軍封鎖,儘管西班牙反覆努力,仍然無法重新占領,安特衛普失去了與海外殖民地商品溝通聯繫的機會,長期封鎖迫使里斯本的交易商將自己的代理人派往其他港口城市?以尋求新的海上貿易的機會。

此外,加之尼德蘭南部對非天主教宗教的不容忍持續加劇,促使許多難民離開了安特衛普轉而進入了尼德蘭北部的紡織品製造城鎮,比如萊頓和哈勒姆市,許多製糖廠和珠寶工人等一部分葡萄牙新基督徒則移民至荷蘭北部和德國的西北部地區

安特衛普的淪陷並沒有直接在阿姆斯特丹形成一個猶太社區,在困境中的安特衛普的葡裔猶太人首先轉移去了德國的漢堡。因為在1585年左右,荷蘭並沒有機會建立起糖、香料、鑽石或其它殖民地商品的任何運輸渠道

當時的荷蘭正因政治局勢的不安陷入嚴重的經濟衰退。在1585年至1590年間,菲利普二世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封鎖了所有荷蘭的船隻和貨物。與此同時,西班牙進入東北部荷蘭,與親西班牙的格羅寧根聯手切斷了所有河流以及連接荷蘭與德國的水路荷蘭在波羅的海的貿易也受到嚴重打擊

航線的封鎖和禁運使荷蘭經濟陷入嚴重衰退,以至於來自荷蘭南部的許多移民在荷蘭短暫停留後,便迅速轉移到德國的港口城市。1580年代末期,幾家非猶太人在安特衛普的精製糖廠試圖在荷蘭開展業務,但由於當時荷蘭共和國所處的不利環境而被迫放棄。

在1585至1595這十年間德國漢堡繼安特衛普之後成為北歐蔗糖、香料和其它海外殖民地商品貿易的中心。據估計,到1595年,漢堡已經建立的牢固的塞法爾迪猶太社區,大約有12個家庭。

除了德國漢堡,在菲利普三世在1598至1608年間對荷蘭的船隻和貨物實施全面禁運時期,還有部分安特衛普以及來自葡萄牙的塞法爾迪猶太人商人被吸引到了英國或法國的港口城市中去。

荷蘭塞法爾迪人的貿易大多數都是與葡萄牙及其殖民地之間進行,塞法爾迪人商人善於無視菲利普二世和菲利普三世的禁令,秘密地將葡萄牙殖民地產品轉移到荷蘭。

為了抵抗西班牙的封鎖,從1598年起,荷蘭人開始大規模航行到東印度群島,西非和加勒比地區。他們還與巴西一些不太受嚴格控制的地區建立初步的直接貿易,從源頭上獲得了一些蔗糖原料,特別是帕拉伊巴(Paraiba)和塞阿拉(Ceara)。

禁運期間,由於受到禁令的影響,進入歐洲北部的蔗糖大部分仍通過葡萄牙到達,並以漢薩同盟的船向北運送,寒法爾迪猶太人在荷蘭海外殖民地產品的分銷中仍不占有優勢

直到1604年,西班牙與英國之間達成和平,西班牙解除了對英國的禁運,英國短暫的成為了連接荷蘭以及西葡殖民地產品運輸的中轉角色。

因此,在禁運期間,荷蘭共和國之外出現了許多新的臨時塞法爾迪社區,特別是倫敦、魯昂以及埃姆登(Emden)的社區,原本會被荷蘭迅速崛起的國際貿易所吸引的部分塞法爾迪猶太人遷移了北歐一些地區。

塞法爾迪猶太人移民至荷蘭的過程在16世紀末期相對緩慢,但是阿姆斯特丹等荷蘭重要的港口城市中仍然到來了一些富裕的葡裔猶太商人,在最早建設猶太社區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移民的快速增長期開始於1609年,即西班牙與荷蘭之間簽署十二年停戰協定期間,這一時期是塞法爾迪移民荷蘭的快速增長期

西荷之間的和平,使得荷蘭的船隻和貨物可以返回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港口。

1609至1621年間,荷蘭省與澤蘭省,特別是阿姆斯特丹的蔗糖、皮草、木材、香料、鑽石、菸草等殖民地商品迅速增長,精製糖的數量急劇增加,從葡萄牙以及其他地方而來的塞法爾迪移民遷移到荷蘭共和國的速度也明顯加快

1609至1630年間,僅阿姆斯特丹的塞法爾迪猶太人口就從200人左右增長到了1000人。西北歐地區的其他塞法爾迪社區則暫時陷入停滯

在上一節有提及到,荷蘭並非各個省份或城市都歡迎猶太人的到來,那些經濟相對開放的城市對猶太移民有更高的容忍度,但這並不意味著允許他們公開信奉自己的宗教。

早期荷蘭的塞法爾迪移民從嚴格意義上講不屬於公民,應該稱其為居民(burghers或residents)入籍由各個省的政府或市政當局決定。

雖然17世紀初期荷蘭當局已經認定了這些猶太居民,但卻並未認定其公民身份。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重要的商人被授予購買poortersrecht(公民權)的特權。

荷蘭只有兩個城鎮明確願意讓猶太人進入,而且允許他們公開奉行他們的宗教,那就是阿爾克馬爾(Alkmaar)和哈勒姆(Haarlem)。

1604年,來自威尼斯的塞法爾迪猶太移民率先向哈勒姆市議會申請從阿姆斯特丹搬到那裡並建立一個公共猶太教堂,因為在阿姆斯特丹不被允許公開進行猶太禮拜,猶太教禮拜儀式只能私下在家裡舉行,不過這種私下的行為或許為當局所悉知和容忍

哈勒姆市議會的請願者稱自己是葡萄牙和西班牙國家的成員,從起源看是黎凡特和西希伯來人,曾在義大利和土耳其部分地區生活和從事猶太宗教活動

這些塞法爾迪人前往哈勒姆請願,是想通過談判爭取比他們在阿姆斯特丹享有更大程度的宗教自由

參考文獻:

1,維爾納·桑巴特:《猶太人與現代資本主義》,艾仁貴譯,上海:三聯書店,2015年.

2.維爾納·桑巴特:《奢侈與資本主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3.耿淡如、黃瑞章譯註:《世界中世紀史原始資料選集》,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65年.

4.阿巴·埃班:《猶太史》,閻瑞松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6年.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