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人,你所追求的同工同酬,也許是你失業的開始

隨機科譜 發佈 2024-04-25T16:08:17.099230+00:00

同工同酬的就業事實:不管是在國企還是私企,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勞務派遣的現象,因為這些企業想在現有的成本預算下僱請到更多的員工。

社會的公平在於人人都可以憑本事吃飽吃好,而不是憑同情。有些網友一直在網上呼籲要實現「同工同酬,取消勞務派遣」,對此,我覺得這樣的呼籲並不符合我們現在的社會需求和實際,也不利於社會發展。

同工同酬的就業事實:不管是在國企還是私企,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勞務派遣的現象,因為這些企業想在現有的成本預算下僱請到更多的員工。所以派遣工的工資待遇確實比正式工低很多,雖然實際工作中乾的活差不多一樣,這也是「同工同酬」的底氣來源。假如真的實現同工同酬了,又會發生什麼的事情呢?

舉個例子:一家公司原本有15個月薪6000元的正式工,30個月薪3000元的合同工,公司每月的工資支出是18萬元。實現同工同酬後,把合同工的月薪也提到6000元,那麼公司每月的工資支出就是27萬元。在公司收益沒有提高的情況下,拿不出27萬元發工資,還是只有18萬,那只能裁員。由原來的45個員工,裁掉9個員工,只保留30個。暫且不說因裁員引起的工作量增加、企業運營效率下降等問題,單單對於被裁掉的9名員工,是不是很不公平?原本他們還有一份3000元的工作維持生活,為了其他同為派遣工的同事可以得到6000元的待遇,他們得丟掉工作……

同時,眾所周知的一個事實是:派遣工由於自身文化水平、工作能力等原因,使得自身的就業競爭力屬於二流水平,比如筆試和面試能力。這9名被裁掉的派遣工再重新找工作時,不得不和其他人競爭,這裡的其他人就會有應試能力很強、年輕聽指揮的應屆畢業生。他們9個人中只有個別人能爭得過別人,而大多數人在應聘中是處於劣勢的,會不停的應聘,直到重新找到一份要求低,但待遇也低的工作。那麼,在重新找到工作的這段時間裡,他們的吃穿用度又該從哪裡來錢呢?這種情況下,他們根本享受不到同工同酬的好處,還要承擔同工同酬帶來的後果。他們不僅失業,艱難的重新就業,最後還是找一份3000元一個月的工作。

這時,有人就會提議:既然不能把合同工的工資漲到6000元,那就把正式工的降下來。簡單說,18萬元平均分給45個人,每人拿4000元。這個想法是美好的,但它忽略了兩個重點問題。第一個問題,領6000元工資的是公司里的領導階層,你讓他們把本屬於自己的那份待遇拿出來分給別人,從人的本性來說他們做不到。第二個問題,公司就算真實現了4000元的同工同酬,被降薪的正式工也會因此辭職或躺平,甚至從公司其他地方謀取利益,從而阻礙公司的運營,公司效益不好,最後大家都得散夥,連3000元都沒有。這也同時回答了,盲目的同工同酬對於所有人來說都不是永久的,短暫的高薪過後還是要面對社會的競爭和篩選。

社會發展的動力來源於人與人之間的差距。人與人之間會存在能力高低、人脈多少、父母幫扶等方面的差距,從而造成人與人之間物質生活上的差別。羨慕別人過得好,並不是一個壞想法,只有羨慕別人才會產生奮鬥的動力。社會物質資源是有限的,就好比陽光,森林裡的樹木想要獲取更多的陽光就必須努力長高,只有長得比其他樹木高,你才能享受到更多的陽光。在社會中就業也一樣,如果想得到和別人一樣高薪的工作,那就得努力學習,提高個人綜合素質,達到高薪職業的應聘標準,讓自己跨入高薪行業,而不是通過拉低高薪職業入職標準來適應自己。

我個人認為:在現今的社會發展條件下,全面實行同工同酬是很困難的。因為存在即合理,是一句富有哲理的話。社會就業中存在派遣工的情況,說明它是有市場需求的,而有人願意去當派遣工說明那是他當時的最優選擇。即使以後社會物質基礎大大豐富,能夠讓每個人不努力工作都吃飽吃好,穿暖穿好,住好房開好車,那也是短暫的。就好比一個富家子弟,在父母積累的財富上,可以啥也不干躺吃一輩子,但坐吃山空終有頭,金山銀山也有花光的時候,到頭來子孫後代還是得努力工作、勤儉節約過日子。

所以我並不支持無條件的同工同酬,但我支持取消各種就業限制,應該讓每一個同等資歷的人能夠參與應聘同樣的工作。就比如最近大家討論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問題,我覺得大部分犯罪人員本質上是不壞的,都是一時衝動或財迷心竅才犯了錯,只有極少數人是處心積慮的做壞事。我們不能因為極少數人,就否定了大多數人,他們已經為自己的錯誤承擔了相應的代價,不應該讓血緣關係成為他們子女人生發展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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