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好心辦壞事

一分鐘認知 發佈 2024-04-26T11:47:15.355940+00:00

朱元璋搞了一個黃冊制度,每 10 年收集一次人口,土地信息,作為檔案,後面國家的徵稅以及徭役就靠這個。縣、州、省,以及國家都存放一套,國家的存放在南京玄武湖上的島上,管理機構為黃冊庫。朱元璋覺得,如果單獨為黃冊庫編一筆預算,會導致開支總數上升,這筆負擔最終會落到底層農民身上。

朱元璋搞了一個黃冊制度,每 10 年收集一次人口,土地信息,作為檔案,後面國家的徵稅以及徭役就靠這個。縣、州、省,以及國家都存放一套,國家的存放在南京玄武湖上的島上,管理機構為黃冊庫。

朱元璋覺得,如果單獨為黃冊庫編一筆預算,會導致開支總數上升,這筆負擔最終會落到底層農民身上。他一拍腦袋,想到了個好主意。

所有的官員和監生相關支出,由國子監負責,如果不夠,則由都稅司以及江寧、上元二縣補足;

紙墨之類的文具支出,由刑部、都察院負責,不夠的話,再由應天府補足;

房屋、冊架、過湖船隻、桌椅板凳之類,由工部負責添造修理;

至於其他瑣碎支出,則由戶部負責。一處花費,居然要七八個中央和地方各個衙門來養活。

朱元璋的理由是:每個衙門的經費,肯定會有結餘。把七八個衙門的結餘匯總起來,便可以在不增加支出的情況下養活黃冊庫。一不至於浪費各衙門的余錢,二不至於再從百姓身上征斂。完美!

但問題是:刑部,都察院,都稅司這類的結構,工作和黃冊庫關係不大,憑什麼要每年給錢?

朱元璋在世之時,這套「吃百家飯」的制度尚能有效運轉。等到他一去世,各部門便互相推諉起來。明朝遷都北京後,留在南京的黃冊庫就更是當成皮球踢來踢去。

國子監推給都稅司,都稅司推給江寧、上元二縣(南京玄武湖所在的兩個縣);戶部推給刑部,刑部推都察院,都察院推應天府, 應天府又推給江寧,上元二縣。

最後黃冊庫的費用都盡數落到了江寧,上元兩縣頭上。這下子可苦了兩縣的百姓。

黃冊庫隨著檔案保管的增多,費用日益增長,兩縣也承擔不起了。機構還在,工作還得做,那怎麼辦?

有一個人想了一條妙計:罰款。省裡面送黃冊過來時,如果寫得不對,就要罰款,一條一毫銀子。

一方面可以解決黃冊庫的支出問題,又能督促各省把檔案搞對,不要作弊,還讓兩縣的人民減輕了負擔。一舉三得。

但罰款的事情,一旦開始了,就會上癮,黃冊庫的人當然希望罰款越多越好,而各省的官員,也把罰款轉嫁給老百姓,並多收一點,還能從中撈一筆,看上去是對立的雙方,竟然達成了一致。

從 1516 年到 1545 年,29 年間,一共罰款16.8 萬兩白銀,但實際上全國老百姓承擔銀子遠遠不止這些。

更匪夷所思的是,最後黃冊的罰款有省份竟然要求分成,比如江西省就堂而皇之要求和黃冊庫四六分帳。

朱元璋的摳,出發點是好的:讓老百姓負擔小一點。他自己能力強,能壓得住,卻沒有考慮到當政府治理能力變差後,沒有固定預算的單位會通過罰款來創收,最終讓老百姓的負擔變得更重。

資料來源:《顯微鏡下的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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