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動時期的法蘭西:亨利四世是如何強化王權並實現權力集中的?

鑑史俠文史 發佈 2024-04-27T14:54:30.430381+00:00

法王亨利四世身處的時代,是法國與西歐處於社會變動的時代。強化王權與權力集中對於當時的王國管理而言至關重要,法蘭西王國只有統一於強大王權之下,才能走出封建分裂狀態,獲得獨立的國際發展地位,走向和平、統一與強大。

法王亨利四世身處的時代,是法國與西歐處於社會變動的時代。強化王權與權力集中對於當時的王國管理而言至關重要,法蘭西王國只有統一於強大王權之下,才能走出封建分裂狀態,獲得獨立的國際發展地位,走向和平、統一與強大。

君主制度—權力集中

權力集中於國王為首的中央政府,這被學術界普遍視為絕對君主制度的根本性特徵,絕對君主制度的發展確立又給予王權強化與權力集中以制度性的保障,絕對君主制度因此在民族國家早期形成階段具有重要歷史進步意義。

法王亨利四世在位時促進了王權的發展,推進權力集中,恢復了絕對君主制的歷史進程,同時在其逝世後,王國迅速恢復穩定、絕對君主制持續發展直至頂峰,這些充分證明法王亨利四世在絕對君主制初步確立方面作出重要貢獻,他留下了一個王權管理下具有權力集中管理體系的法蘭西國家,為法蘭西民族國家的初步形成奠定統一、獨立的國家基礎。

自克洛維一世建立第一個王朝起,法蘭西王權由弱漸強,至查理大帝時代一度具有重要影響力,但在加佩王朝初期,法蘭西王權再度衰微,經歷路易六世、路易十一、菲利普四世以及弗朗索瓦一世等多位國王的連續努力,法蘭西王權逐漸增強號令王國的權威,法國政體也從等級君主制向絕對君主制演變。

至亨利二世時期,法蘭西王權與絕對君主制均處於上升發展期,不過在眾臣民眼中與法蘭西文化傳統里,國王、教皇、教會以及封建領主等分享對法國的管轄權威,國王雖是最高封君,但其王權尚不具備號令全國的實權。

宗教戰爭的頻發

在此王權發展的關鍵時期,宗教戰爭爆發了,王室負債纍纍,在處理宗教矛盾、封建混戰以及外國勢力干涉等方面,幼年國王與賽後凱薩琳缺乏較成熟的制度與思想文化等支撐,孤軍奮戰宗教政策難以在全國範圍得到推行,反覆無常,國王最終失信於民眾,被其他各方權威擊敗;但同時,正如本文第一章所總結指出的,宗教戰爭反映出,當時其他多方權威無法承擔統一王國的歷史重任,強大的王權是當時能夠進行調節並恢復社會秩序的唯一權威。

在亨利四世繼位之初,國王是不被廣泛尊重與信任的權威,據皮埃爾·德·萊圖瓦勒的記載,「國王」與「後」在巴黎一度成為令人厭惡的語,教皇西班牙國王、天主教同盟首領、巴黎神學院甚至高等法院等,在不同群體眼中具有超越國王的權威。

法王亨利四世起初的「權力範圍僅占王國約六分之一的領土」,「其支持者有保王天主教派、新教派、溫和天主教派、政治派等各方人士,彼此間分歧重重,並非團結的群體,同時多數天主教派臣民與地區拒絕接受亨利四世這個異端國王。

天主教同盟操控的天主教臣民甚至開始籌備另選國王,西班牙國王長期力圖壓制縮小法蘭西王國,企圖讓自己的女兒繼承王位,以實現對法蘭西的瓦解吞併。法國進入政體選擇的關鍵歷史時刻。

對於當時不同的政體設想,政治宗教史專家雅妮娜·加里松教授有具體概括,指出宗教戰爭期間出現「兩種國家觀念之爭」,「第一種即絕對與集中的王權觀念,在後來取得勝利」,「第二種出現兩個解釋」:一方是天主教聯盟「過時的」觀念,重提「傳統模式」,即「三級會議選舉國王,高級貴族擔任顧問,城市與外省自治」,以及一個宗教等,另一方則是新教徒方面的,「也具有傳統性,強調保護人」,「不過具有命性的因素在於代議性三級會議享有最高權力」,但這在當時遭到諸多抨擊。

由此可見,絕對君主制、等級君主制與代議制君主立憲制或共和制)這三種政體模式在內戰混亂時期各有支持者。

其中,等級君主制這一傳統模式已難恢復,隨著法國農業文明的瓦解與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傳統封建貴族地位下降,國家需要統一與凝聚力才能促進資本主義萌芽更好地發展,正如雅妮娜·加里松教授所言,這一傳統模式已經過時。

「代議性三級會議享有絕對權力」這一革命性因素,在此以前並非沒有思想與實踐基礎,徵稅方面國王需徵求三個等級代表(全國性、地方性或小範圍顯貴會議),歷史學家儒勒·米什菜曾高度讚揚法國1357年「大令」的改精神,稱其「把管理交給三級會議,用共和政體代替君主政體」。

但至16世紀,代議制這一政體觀念依然缺乏成熟的經濟與理論等基礎支撐,且只是在占人口少數比例的新教派內部有所實踐。而法國的絕對君主制則在理論與實踐兩方面逐漸占據優勢,這一政體在當時順應社會變動的趨勢,權力集中、推進統一也是時代賦予王權的重要任務。

理論方面,「新的權威觀念隨絕對君主制而出現」,「國家在統一中扮演重要角色」;經馬基雅維利與讓·博丹的閘述,國家、絕對權力等觀念不斷發展,逐漸成為新的權威,居於領主或教會等權威之上。馬基雅維利給「國家」一詞「賦予了貼近現代性的政治含義,即一個行使最高統治權的勢力範圍」。

與亨利四世同時代的讓·博丹在1576年出版著作《國家六書》,較為系統地論述主權理論,其主要觀點有:「主權是共同體所有的絕對且永久的權力」,主權「不可分割」,君主被共同體的人民或貴族賦予主權,從而擁有「絕對的和永性的權力」,「主權性權威和絕對權力的精義就是不經臣民的同意可以頒行對全體臣民都適用的法律」,「除了自然法或神法外,它不附帶任何條件」,等等。

由此,在理論上,絕對王權可以成為一個共同體的最高統治權威,成為國家權力。實踐方面,亨利四世、政治派人士與蘇利等溫和新教派人士等,均看重國家利益與絕對王權的時代作用,從而進一步從實踐與理論兩方面推進絕對君主制的發展。政治派人士受到讓·博丹主權論思想的影響,學術界對此持肯定態度。

如對這一群體及二者的關聯,學者薩拜因評價說:「他們認為王權是和平與秩序的主要支柱,因而力求把民族統一之中心的國王抬高至所有宗教派別和政治派別之上」;

「他們是最早考慮到在一個國家中寬容若干宗教之可能性的一些思想家儘管他們大多數人是天主教徒,但他們首先卻是民族主義者」「從一般意義上講,博丹可以被認為與這個群體有關聯,因為他想通過他的論著來支持他們的宗教寬容政策,而且也想為一種開明政策提供合理的基礎,以解決在那個紛亂的時代里所發生的許多實際問題」。

宗教改革的成功

亨利四世成功改宗即部分得益於天主教政治派人士的活動,其國務議員中亦有政治派人士。同時,新教派大臣迪普萊西-莫爾京與蘇利也分別在亨利四繼位前後演重要角色蘇利在輔利四世實現權強化與權力集中方面作出重要貢獻。

迪普萊西莫爾奈儘管在亨利四世維位後與其保持距離,但在確保新教派向國王效忠方面也作出積極貢獻,如促進南特敕令簽署,不參與布永反叛活動等。

在恢復與推進絕對君主制方面,支持者或顧問功不可沒,而選擇依靠這些人士,也反映出亨利四世對於時代變革的重要感知與順應能力。在他們的支持或輔佐下,作為王權的承載體,亨利四世本人更是作出重要貢獻。

縱觀其一生,面對重重挑戰,這位心懷廣闊新法蘭西夢想的堅毅國王努力完成時代賦予的使命,即強化王權、集中權力、統一國家。繼位前,他重視法蘭西王權,在協調人生使命與捍衛繼承權方面不斷努力,最終帶領新教派走上公開掉衛法蘭西王權之路。繼位後,他首先審時度勢及時成功服依天主教,做到了既恢復法蘭西國王「篤信」的傳統榮譽,也未因反覆改宗而影響王權。

他在「國王萬歲」的歡呼聲中順利進入王國政治中心巴黎。在武力對抗天主教同盟的同時,他還強調效忠、寬恕、和解與法蘭西人意識等,實現和平接收治理巴黎等不少原天主教同盟城市,並竭力推進保障宗教寬容的南特敕令,至1599年結束了國內外戰爭,成為王國內外公認的國王,王權在其努力下獲得各界認同,權威不斷增強。

在1599-1610年間,面對城市的離心力是財政危機以及國內外的分裂破壞活動等威脅和平統一的問題,他在行政、立法與司法等方面進行了集權努力,以強調軍事與行政官員的效忠,保證王室在財政方面的優勢地位,強調王家政府在「危害君主與國家罪」方面的最高審判權,從而在推進王國內在統一、促進國王與國家利益息息相關的文化意識發展等方面作出重要成就。

至其統治末年,亨利四世這位曾經不被多數臣民認同的、被視為來自貝亞恩的令人陌生的異端國王,已初步成為具有王國範圍號召力與影響的法蘭西實權國王,一個在其領導下的相對富有且強大的中央政府權威亦不斷形成發展。

較之於瓦盧瓦王朝統治末年,面對國內外的分裂隱患,亨利四世身後的統治者具有了較好的制度與思想文化等支撐,在推進權力集中、加強王國統一管理方面獲得更豐富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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