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恆、海蘭察的一等公可承襲26次,雖然次數很多,但不算世襲罔替

左都御史 發佈 2024-04-28T02:29:21.336573+00:00

最近有讀者留言,說他查了一些資料,發現清代一等公好像大部分都不是世襲罔替的,連傅恆、海蘭察等都有規定的承襲次數。清代異姓爵位確實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要想梳理清楚且得費上一番口舌。

最近有讀者留言,說他查了一些資料,發現清代一等公好像大部分都不是世襲罔替的,連傅恆、海蘭察等都有規定的承襲次數。為此他希望御史能整理一篇關於清代異姓爵位的文章。

清代異姓爵位確實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要想梳理清楚且得費上一番口舌。御史由於準備不足,只能想到哪寫到哪。

一、搞清楚異姓爵位的概念

所謂的「異姓」是指除愛新覺羅皇室以外的滿洲、蒙古、漢軍、漢人。《清史稿》以及《大清會典》中載有明文:

異姓爵凡二十五等,即一等公、二等公、三等公、一等侯兼一雲騎尉、一等侯、二等侯、三等侯、一等伯兼一雲騎尉、一等伯、二等伯、三等伯、一等子兼一雲騎尉、一等子、二等子、三等子、一等南兼一雲騎尉、一等男、二等男、三等男、一等輕車都尉、二等輕車都尉、三等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恩騎尉。

儘管官方文獻中劃定了二十五等爵位,但實際上真正稱「爵」的僅僅是三等子以上者,子爵以下有另外一個稱呼叫「世職」

故而清代的異姓爵位被分為兩等,即「世爵」與「世職」。這是兩個很重要的概念,不可混淆。

從制度層面來看,一等公是異姓爵位最高者,不過清代尚有異姓王爵。國初有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三順王」,入關後又有吳三桂、孫可望、黃芳度等因功被晉王爵。異姓王屬於皇帝特恩極少授予,故而沒有列入清代的爵位系統。

二、爵位世襲罔替的由來

清初時期,愛新覺羅氏家族尚沒有枝繁葉茂,當時的親王、郡王、貝勒等高級宗室爵位,沒有形成「降級承襲」的制度。老子是親王,兒子、孫子仍是親王。

以禮親王一系來說,代善死後其親王爵位由兒子滿達海繼承,改封號為「巽親王」;之後又由代善的孫子傑書繼承王爵,改封號為「康親王」

開國諸王的子孫一直到雍正朝,其王爵始終沒有降級,皆由子孫承襲原先的爵位。康熙帝的幾個兄弟也被封為王爵,他們的子孫也沒有按照降級承襲的原則承襲爵位。

不難看出,乾隆以前,絕大多數的宗室親王、郡王其爵位承襲方式,實際上就是按照世襲罔替的原則進行傳承的,然而缺少法律的支持,這種世襲罔替終究是不保險的。

乾隆四十三年,乾隆皇帝平反了多爾袞,並恢復了開國諸王的起始封號,按照乾隆的話說就是:「諸王均非初封之名,不足昭示後世,悉命復還始封爵號。」

從這一年開始,乾隆從制度層面規定了開國八王享有「世襲罔替」的待遇,即通常所說的「鐵帽子王」,至於一般的王爵,則要嚴格按照降級承襲的原則執行。

異姓爵位世襲罔替的出現早於宗室爵位,該制度大致形成於康熙中期。對於異姓爵位是否世襲罔替,朝廷典章制度中是有明確規定的,即:

「國初以從龍英傑,皆為開國元臣,故凡拜勳爵受勛職者,鹹得世襲罔替。若錫封於順治壬辰以後,則即以次為沿革。」

這段話有幾個意思,一是規定了開國功臣爵位準予世襲罔替;二是順治壬辰(順治九年)之前受封的異姓爵位,也准予世襲罔替;三是順治九年以後的異姓爵位,則按照次數承襲。

所謂的「次數」也是有個範圍的,即一等公承襲26次,二等公25次,三等公24次,其後的侯、伯、子、男每降一等遞減一次。

這樣的承襲標準似乎制定的並不那麼科學,以一等公為例,其承襲次數多達26次,按平均一代人10年來算,就是260年。如此長的時間,幾乎就是一個朝代的國運。

不過清統治者在制定規則的時候,顯然不是這麼打算的。因為在他們的眼中,大清王朝生生不息,是可以千年萬年傳承下去的。乾隆皇帝就曾對大臣們說,自古以來沒有萬古不變的王朝,他只希望自己百年以後,能再傳24代也就心滿意足了。

雖然說高級異姓爵位實際等同於世襲罔替,但性質上卻是不一樣的。因為世襲罔替的爵位有一個額外的待遇,就是子孫若有過犯而被奪爵,其爵位仍保持不變,可在其他子孫中擇賢明之人繼承,也可以理解為「鐵打的爵位」

非世襲罔替的爵位變數就很大,可能因其承襲者犯有過失,或革爵或降爵。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多見的,絕非個例。

三、漢臣世爵、世職的情況

異姓爵位獲得的前提主要取決於「軍功」,漢臣由於介入軍事的難度較大,所以授予世爵、世職的人數並不多。

漢文臣在雍正以前沒有賜予世爵、世職的案例,雍正年間以大學士張廷玉、朱軾、蔣廷錫贊襄有功,破例賜予一等阿達哈哈番(一等輕車都尉)世職。

只不過張廷玉等人的世職並不能世襲,僅限於一代。而且張廷玉在雍正十一年獲封三等伯爵,本來按照承襲制度來說,他的伯爵應該傳給兒子。

但乾隆皇帝對此有明確的批示:「我朝文臣無封公、侯、伯之例,大學士張廷玉伯爵系格外加恩,其奏請與其子張若藹承襲之處不合,今著帶於本身。」

太平天國運動爆發以後,漢臣的地位抬頭,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所封的一等、二等侯爵,在上諭中就明確指出是「世襲罔替」的。

單論這一點,曾、左、李三人的待遇比傅恆、海蘭察還要高,因為他們的公爵是有承襲次數的,而非世襲罔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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