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時捷女車主曝4S店強推4000元品牌險套路,出事故報全損非現金補差價須置換高價買新車,車主稱涉嫌消費欺詐

大風新聞 發佈 2024-04-28T09:33:08.450164+00:00

「3年內出事全損補現金差價」,而且承諾全國保時捷4S店通用,但車主理賠時話術變成須重購一輛新車,價格還得高於原來的車價。浙江溫州的王女士(化名)日前發視頻舉報稱選購保時捷時遭遇套路保險,被忽悠購買「保時捷品牌」保險,等出險時發現與4S店之前的承諾不一致。

「3年內出事全損補現金差價」,而且承諾全國保時捷4S店通用,但車主理賠時話術變成須重購一輛新車,價格還得高於原來的車價。

浙江溫州的王女士(化名)日前發視頻舉報稱選購保時捷時遭遇套路保險,被忽悠購買「保時捷品牌」保險,等出險時發現與4S店之前的承諾不一致。


>>>高速公路上追尾

投訴稱被強推的4000元品牌險派不上用場

3月2日,台州的王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傍晚保時捷那邊打我電話說要協商,我明天下午先去看看什麼情況。」

3月3日下午,王女士表示,4S店和她「有協商,現在還在調解中。」

2021年6月5日,王女士在台州某保時捷4S店花費70多萬定購一台白色保時捷,2022年1月4日上了牌照。

「2023年1月8號,我車子在高速路上發生追尾,保險公司給我報了全損51萬,但我當初買車時被銷售員強制要求買了保時捷自己推行的品牌保險4000元。」

王女士告訴記者,在這家4S店她被強制購買「保時捷品牌」險。當時這家4S店銷售員朱某向她推銷,「說要買的這樣子,說不買不行,說都買了的,必須得買,然後就講那些意思(銷售話術)。

在對方推銷下,她一次性繳納4000元保費,這個品牌險只管3年,這樣的話,王女士的車等於購買了兩份保險。

出了事故後,王女士起初還認為自己買的這個品牌險終於可以派上用場了,「賣保險之前說得那麼好……現在出了事情以後,他們說這個保險不置換一輛新車就等於作廢合同。」


>>>銷售員口頭承諾

「不會扯皮,保時捷品牌還是很硬氣」

王女士對於汽車銷售並不陌生,她的第一份工作是汽車銷售,還當過汽車售後顧問,但王女士也說:「那是七八年前做過汽車售後,但一台車沒賣過。」

王女士說,她在溫州另一家保時捷4S店的現場視頻,可以還原「保時捷品牌」保險的銷售話術。

4S店銷售員說:「還有一個就叫『全損保障』,比如說溫州颱風比較多,停在這裡被水淹,這台車買好花了70萬,保險公司現在很簡單,這車都開了一年了,保險公司只賠60萬,然後剩下的就10萬補差價,就比如說就是現金。」

現場視頻顯示,王女士再三詢問賠付具體方式,銷售員3次說到現金支付,「直接給錢」,確定是現金補差價,「相當於補償一個差價」。

為了確認這款保險,王女士再次發問,銷售員說這是「保時捷品牌保障」, 4000元保費,3年內只要車子出了全損,就給補一個差價,而且是全國保時捷4S店通用。

其間,王女士詢問這樣的保險理賠有沒有可能是其他置換形式而不是現金賠付,銷售員回應稱:「不會和你扯這個皮,保時捷品牌還是很硬氣的。」

王女士說,幸虧自己在4S店有視頻錄音證據,否則售車4S店會狡辯。


>>>車主遭遇理賠難

事故報全損,4S店說只能高價買新車

愛車遭遇事故後,王女士登門理賠,卻發現這裡面有貓膩。當時買車之前,銷售員朱某口頭推薦說「保時捷品牌」保險,在3年內如果車子出現全損的情況,可以賠付保險公司不賠的部分。

「現在我的車子真的出了事故報了全損,4S店就開始耍賴了,說只能置換一輛新車,就是要重新在他們那邊選一輛新車,價格還要高於原來的開票價格,而且只能在原來的4S店裡使用,再補一個差價給他們,也不需要支付車稅和其他費用。」

「他們說目前全國也就我出現這種情況,但是我不是很想要這輛新車,可他們現在說是不支持現金賠付,我沒辦法只能置換一輛新車,我的車子報廢了。」

「全損的情況下,我的車就只能置換。」王女士透露,售車的這家4S店還打她電話,說如果想要再購一輛新車的話,還要補4S店5萬元折舊費。

王女士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解釋稱,除了51萬商業險賠付,「剩下的錢我先掏一部分,然後他們再批下來一半,他們差不多出10萬。」王女士個人有可能要出10萬。

目前置換的新車還沒有拿到,「現在保險公司那邊已經把51萬給我了,報廢車應該被保險公司處理掉了,如果不置換的話,合同就作廢,我是不打算要的,但是他們現在說協商嘛。」

王女士坦言,後面的手續也不知道怎麼辦,等於目前沒有車可以用。

>>>4S門店前台回應

「保時捷品牌」保險得諮詢銷售顧問

3月3日,記者聯繫台州這家涉事保時捷4S店諮詢「保時捷品牌」保險,前台工作人員答覆稱「有的。」但具體購買保險要諮詢銷售顧問。

前台工作人員承認4S店內有一位姓朱的銷售顧問,但前台沒有銷售顧問的聯繫電話,後又表示不能提供銷售顧問的私人號碼。

對於4S店賣車時向王女士推銷的這款保險,發生事故後出現理賠問題,這位前台工作人員表示:「還是諮詢相關的銷售顧問,前台並不是很了解,前台只是負責接聽電話。」

王女士表示,在她上門理論之前,讓朋友打電話諮詢過這家4S店,向一位女銷售員了解過「保時捷品牌」保險問題,銷售員回答還是說賠付金額。「但是從我找他們以後,他們馬上全體開了緊急會議,現在所有人的話術都變了。」


>>>4S店工作人員解釋

報全損不置換新車,保險合同就作廢

王女士在台州這家涉事保時捷4S店拍攝的現場視頻顯示,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報全損就需要在置換的前提下是保險公司賠的,不是說我們公司賠的。」

這位工作人員解釋稱出現全損情況,他們沒有補償現金的做法,「全損就是需要置換(新車),這種『保時捷保險』,就是在保的商業險基礎上,買了這個套餐,裡面有3個險種可以保障的地方,如果符合條件,可以申請理賠,最終是看保險公司的審批結果,如果達到理賠的條件會講的,看願不願意再購買一台車,那就是自己願不願意的事情了,如果不願意再購買,那就不達成後面這些了;如果願意再買,那就按照這個合同流程走下去。」

這也就是說,如果不重新在4S店購買一輛新車,這個保險合同就是作廢的。

王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這名女性工作人員是按合同走,「前面是他們賣車之前那樣講的話術,然後賣完之後,她是專門負責合同金融的工作人員,說是要按合同走。」

王女士認為這屬於消費欺詐,因為4S店這名女性工作人員明確說了這種品牌險沒有現金補償一說,「他們售前售後工作人員的說法完全不一樣,這當然是套路了。」


>>>這個險意義何在?

事故車發生傷亡,要賠給死人開嗎?

王女士表示,她要舉報台州這家保時捷4S店涉嫌欺詐行為。

「他們銷售都是被訓練過的,有銷售話術,本著僥倖心理強制讓消費者購買『保時捷品牌』保險。」

「他們覺得一般購買保時捷新車的人,前幾年都會很愛惜自己的車,不會冒生命危險去撞一下,這種保險相當於白撿一樣,所以他們可以亂講話,就算出了事故,大部分的人不是死就是殘的,相當於死無對證,像我這種毫髮無傷的情況很少。我就想問一句,如果有些事故車發生了傷亡,請問這個保險的意義在哪裡?要賠給死人開嗎?」

王女士提醒,很多人買車都是帶著誠意去選自己喜歡的車,也沒有想過會發生意外。大部分人買車真的都不懂保險,不懂銷售話術,很多簽字合同好幾頁也不會仔細去看,就聽銷售巴拉的那種話術,也不錄音錄視頻,所以一旦出了事情只能按合同走,「我們不害別人,不代表別人也不會忽悠你。」


>>>公益律師以案說法

汽車4S店一般不具有保險資質

售前售後說辭不一樣或涉嫌消費欺詐

車主可向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投訴

知名公益律師譚敏濤受訪指出,汽車4S店一般不具有保險資質,在4S店出售的保險,是4S店代為銷售,保險公司會給4S店一些返點或者優惠,而最終的理賠還是各家保險公司。

譚敏濤認為,王女士在保時捷4S店購買的「全損保障」,從4S店的宣傳來說,應當就是當王女士的車輛出現全損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會給理賠一大部分,而剩餘部分由王女士投保的「全損保障險」予以補償。也就是如4S店宣傳的那樣:王女士只要繳納4000元保費,3年內只要車子出了全損,就給補一個差價,而且是全國保時捷4S店通用。

譚敏濤指出,實際上車輛出現全損的機率很低。「全損,就是車輛達到報廢的標準,保險公司會按照投保時的車損價值進行理賠,而第一年,新車的理賠額度就是車輛的實際購買價,但車損險的額度會逐年降低,一般是一年降低10%左右,也就是說,如果新車的車損額度是100萬元,那麼第二年車損額度便會降低到90萬元。」

在本事件中,王女士新車的購買價是70萬元,而保險公司理賠的車損額度是51萬,等於有19萬的差價,按照王女士額外在4S店投保的這個品牌險來說,4S店應當給王女士補足差價19萬元。但當王女士理賠時,4S店的說辭又變成了需要重新購買一輛新車,而且價格還高,還要王女士支付5萬元的折舊費,這與當初給王女士的宣傳完全不一樣,這已經涉嫌保險消費欺詐,王女士可以向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進行投訴,要求查處4S店的虛假宣傳行為。

譚敏濤特別提醒:消費者在購買車保時,一定要閱讀保險理賠條款,對於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讓銷售人員解釋清楚,如果認為存在歧義,可以讓銷售人員在保險合同中註明保險條款的真實意思,防止出現誤解和誤讀。

譚敏濤建議,儘量選擇品牌度高的保險公司,防止出現理賠時扯皮的情況。如果真遇到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拖延或者拒絕理賠,可以向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進行投訴,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條款進行理賠。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華 編輯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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