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債券糾紛案件2019年達峰後回落,債券違約風險有序釋放

澎湃新聞 發佈 2024-04-29T09:07:00.972627+00:00

上海金融法院。3月2日,上海金融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債券糾紛法律風險防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這是上海金融法院建立「金融糾紛法律風險防範報告年度發布機制」以來,繼2022年首次發布《私募基金糾紛法律風險防範報告》後,常態化落實該項制度的又一份行業性法律風險防範報告。

上海金融法院。

3月2日,上海金融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債券糾紛法律風險防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這是上海金融法院建立「金融糾紛法律風險防範報告年度發布機制」以來,繼2022年首次發布《私募基金糾紛法律風險防範報告》後,常態化落實該項制度的又一份行業性法律風險防範報告。

此次發布的《報告》聚焦債券領域,分為四個部分,分別為債券行業現狀及風險分析、債券糾紛情況、糾紛類型及風險揭示、法律風險防範建議。

《報告》分析總結了債券市場風險因素,包括債券市場違約風險持續釋放、信息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私募債和民營企業債風險相對突出、結構化發行引發市場風險、境內外債券市場風險聯動進一步顯現等,其中既有近年來宏觀經濟金融環境的變化影響,又有發行人自身微觀因素作用。

《報告》對上海法院2018-2022年受理的債券糾紛案件進行統計分析,發現此類案件呈現以下特點:一是案件數量沖高回落,糾紛聯動效應明顯;二是原告以機構投資者為主,被告類型呈多樣化趨勢;三是糾紛覆蓋全周期,債券違約占主體;四是違約債券種類多樣,違約情形以到期違約為主;五是案件程序性問題較多,實體法律爭議較為典型;六是案件處理方式多元,申請強制執行超六成。

《報告》指出,案件數量於2019年達到高峰,近兩年呈現整體回落趨勢,債券違約風險有序釋放。債券糾紛與其他融資類案件常聯動出現,圍繞債券評級下調、估值調整等引發了一系列與資管產品相關的衍生糾紛。

在違約債券方面,報告提到,涉案債券包括在滬深交易所掛牌的一般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在銀行間市場掛牌的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以及在地方交易所掛牌的債券融資計劃、私募債券、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等。一般公司債的占比為60.15%,其中64.94%為公開發行。違約情形以到期出現實質性違約居多,包括未能按約兌付本息、債券回售款等,占比為67.02%。

《報告》分別對債券市場參與主體、監管機構、立法部門提出意見建議:建議投資者充分關注債券投資法律風險,採用規範方式進行債券交易,合理利用投資者債權保障機制。建議發行人完善公司內控治理,規範債券文件內容記載,充分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妥善安排違約債券處置。建議承銷商、受託管理人、債券服務機構做到勤勉盡責,有效識別和評估利益衝突風險,持續關注發行人、擔保人償債能力相關情況,嚴格履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等法定職責。建議監管機構加大打擊債券市場違法行為力度、加強監管合作協調、發揮自律管理優勢、強化跨境監管合作。建議立法部門健全完善債券受託管理人制度、債券持有人會議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