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萬經營貸用來還房貸,法院判決立即還款,浙江也有類似案例被罰

都市快報橙柿互動 發佈 2024-04-29T17:01:50.334276+00:00

提前還房貸如火如荼,風險悄然而至,特別是用經營貸還房貸,很可能房子不保。3月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了一起「經營貸用于歸還房貸,銀行起訴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案件,該院判決銀行勝訴。

提前還房貸如火如荼,風險悄然而至,特別是用經營貸還房貸,很可能房子不保。

3月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了一起「經營貸用于歸還房貸,銀行起訴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案件,該院判決銀行勝訴。

180萬經營貸用來還房貸,法院判決立即還款

廣州中院公布的這則案例顯示,借款人肖某聯合保證人某公司與銀行簽訂經營貸款合同,借款180萬元,5年期,用於生產經營周轉。後來銀保監部門查證發現,肖某將部分貸款挪用於償還房貸,且拒絕提供資金用途證明。

於是,銀行立即向法院起訴,要求肖某償還借款本金180萬元及利息、罰息和複利,並對肖某提供的抵押房產享有優先受償權。

最終,法院二審判決肖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天內向銀行清償借款本金180萬元及罰息;若肖某不履行債務,肖某抵押的房產將被拍賣用於還債,保證人則承擔連帶責任。

用經營貸還房貸,有五大風險

用經營貸還房貸,或將房貸轉成經營貨,這幾年成了不少買房者心照不宣的「秘笈」,雖然銀保監會三令五申禁止此類違規行為,但在巨大的利差面前,加上個別機構大開方便之門,很多人還是會明知故犯。

在杭州,近期就有不少人接到中介的電話,推銷房貸轉經營貸,年化利率3.2%甚至更低,有房就能辦,而且會提供「全套服務」,說詞非常有誘惑力。

對此,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媚媚提醒,無論推銷電話說得多麼天花亂墜,申請貸款的人都要牢記一點:目前經營貸、消費貸、信用貸利率確實比較低,也容易辦,但這些貸款均不允許用於購置房屋或者投資理財,一旦查實違規使用貸款,銀行有權利根據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她就經辦過這類案件,銀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貸款。

她說,有些中介甚至銀行給房貸轉經營貸的申請人提供「便利」,有些人為了申請成功,還會提供虛假材料,一旦查實,可能會觸犯刑法,構成騙取貸款罪,最高量刑可達七年。

事實上,銀行近期辦理提前房貸申請時,也加強了對還款資金來源的審核,杭州的樓女士前不久去某國有大行申請提前還貸,被要求籤署承諾書,承諾提前還貸資金不屬於經營貸資金。

銀行的壓力來自監管。最近中國銀保監會開出了不少大額罰單,其中大多涉及貸款資金被挪用於房產或理財、證券領域。

浙江銀保監局2月份開出了罰單顯示,麗水、紹興、溫州有多家銀行由於貸款管理不到位被罰,其中一家案由為「流動資金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浙江銀保監局早在去年12月就發布了風險提示,直接指出經營貸換房貸不是「餡餅」是陷阱。一般情況下,「貸款中介」會先向消費者提供資金用於結清房貸,再讓借款人以該房產作為抵押物向銀行申請經營貸款,借款人用該筆經營貸款償還「貸款中介」的借款並支付一定服務費。部分「貸款中介」宣稱「包辦註冊公司流程」,「幫助」借款人順利獲批經營貸款,實際卻是利用借款人信息註冊一個無業務、無流水的「空殼」公司。

浙江銀保監局提醒,經營貸換房貸存在五大風險:騙取貸款的法律風險、違規用貸的違約風險、貸款存續的續貸風險、轉貸過程中的財務風險、個人信息被非法獲取及貸款被騙風險。

橙柿互動記者 朱文科 編輯 薛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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