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瀘州發布
2月27日,記者從瀘州機場了解到,近段時間氣溫回暖,春光爛漫的戶外又迎來「忙趁東風放紙鳶」時節。不過,隨著《瀘州市機場淨空及電磁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出台,雲龍機場禁空保護區範圍劃定,瀘州機場周邊30個街鎮範圍內將禁止燃放煙花、放飛孔明燈、放風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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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地方為淨空保護區
機場淨空保護區是指:沿跑道中心線及其延長線兩側各15公里、跑道端外各20公里的矩形空間區域。
根據這個範圍,瀘州境內30個街鎮被納入禁空保護區,具體範圍涵蓋瀘縣(雲龍、兆雅、雲錦、太伏、得勝、奇峰全部區域,福集、立石、潮河、海潮、百和、玄灘部分區域)、合江縣(白沙鎮部分區域)、龍馬潭區(石洞、雙加、安寧、胡市、特興、金龍、羅漢、魚塘全部區域)、江陽區(通灘、況場、鄰玉、藍田、茜草、黃艤部分區域)。
除了機場淨空範圍外,還規定了機場飛行區電磁環境保護區域,包括瀘州高鐵站、龍馬潭公園、安寧大道、千鳳路、蜀瀘大道三段、廈蓉高速瀘州立交、石洞街道、雲龍鎮、雙加鎮、得勝鎮、胡市鎮、太伏鎮、奇峰鎮、金龍鎮、牛灘鎮等全域範圍。
值得一提的是,在淨空保護區內從事違法活動造成嚴重後果,將被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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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行為禁止
根據規定,機場淨空保護區範圍內將禁止11類行為:
1、禁止修建超過機場淨空障礙物限制高度的建(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2、禁止修建可能向空中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3、禁止修建靶場、強烈爆炸物倉庫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4、禁止設置影響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或者機組視線的燈光、標誌或物體。
5、禁止種植影響飛行安全或者影響機場助航設施使用的植物。
6、禁止飼養、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鴿子等鳥禽。
7、禁止放飛孔明燈、風箏。
8、禁止施放無人駕駛航空器(無人機),燃放煙花、焰火,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進行飛艇、滑翔機、滑翔傘、動力傘等飛行活動。
9、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及其他可能排放大量影響飛行安全物質的物品。
10、禁止在機場及其場外專用設施圍界外5米範圍內,搭建建(構)築物、種植樹木或者從事挖掘、堆積物體等影響機場運行安全的活動。
11、禁止其他影響機場淨空保護的行為。
川江都市報記者 曾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