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塘電魚事件,我們應該心存敬畏

牽手無心亦有愛 發佈 2024-05-02T19:49:02.816316+00:00

2月26日,宜賓翠屏公安通報,針對網友關注的「男子在自家魚塘電魚被處罰」事件,經市區兩級公安機關法制部門核查會審,認定該起案件辦理存在適用法律不當的問題,責成作出行政處罰的派出所予以糾正。

  四川宜賓一男子在自家魚塘電魚,並拍攝視頻發布網絡,被熱心網友舉報。隨後警方傳喚該男子,處以500元罰款,隨即引發輿論關注。

  2月26日,宜賓翠屏公安通報,針對網友關注的「男子在自家魚塘電魚被處罰」事件,經市區兩級公安機關法制部門核查會審,認定該起案件辦理存在適用法律不當的問題,責成作出行政處罰的派出所予以糾正。目前,翠屏公安分局已撤銷屬地派出所對當事人廖某某的處罰決定,並將罰款全額退還。派出所負責人已向當事人當面道歉並取得諒解。市局已責成分局加強對派出所所裁行政案件的監督指導。

可以說,這起電魚事件基本得到圓滿解決,但通過整個事件,我們還是有許多值得思考和敬畏的地方。

一是對法律的敬畏,公安部門從做出處罰到最後撤銷處罰,登門道歉等等,說明我們的執法隊伍認識並及時糾正了錯誤,沒有強詞奪理,也沒有公權力壓制,處置是平和有序的。

二是對輿論的敬畏,說實話,假如沒有輿論參與,很難說結果會是這樣,因此,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是很有必要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才能維護和保障公民權益。

三是對生命的敬畏,對於電魚這個事件,我持不贊同觀點,雖然是在自家魚塘,但電魚對自身以及社會公眾還是存在危害的。一方面很可能造成自己的傷害,另一方面也不能排除有個別人員好奇觀看不小心落水、百姓在池塘舀水洗手等特殊情況,還是需要謹慎防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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