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價」換購黃金飾品,到手後少了近6克

半島晨報 發佈 2024-05-05T02:18:19.237978+00:00

"不以黃金重量為單位進行銷售,只標明黃金銷售價格計件銷售,這種賣法也沒有告訴我,回到家我就覺得不對勁。"近日,旅順口區的夏女士到一金店買黃金,遇到商家推銷"一口價"銷售黃金飾品,買回後感覺自己被騙了。10.

"不以黃金重量為單位進行銷售,只標明黃金銷售價格計件銷售,這種賣法也沒有告訴我,回到家我就覺得不對勁。"近日,旅順口區的夏女士到一金店買黃金,遇到商家推銷"一口價"銷售黃金飾品,買回後感覺自己被騙了。

10.6 克黃金,換到手少了近 6 克

2 月 15 日,旅順的夏女士想將自己家淨重 22.28 克的黃金飾品賣出,便來到了旅順步行街的中國黃金店。在和店員溝通後,以 400 元 / 克賣出其中一部分,剩下的 10.6 克黃金想換購成店內的飾品。

夏女士告訴記者,她將剩下的 10.6 克黃金換購成了一對"一口價"耳釘和一條項鍊。當時,店員並沒有向她解釋"一口價"是怎麼回事,夏女士說自己匆忙中簽字,事後發覺換購的黃金克數少,導致這次換購賠大了。

"當時我也沒看發票,就簽字了,我自己的 10.6 克黃金,換到手少了近 6 克。"第二天,夏女士發微信詢問店員,才得知換購的"一口價"飾品是不按克數來計量的。隨後,夏女士又去其他金店稱了換購的黃金飾品重量,重量分別是 3.18 克(項鍊)和 1.5 克(耳釘),與夏女士原本用來換購的 10.6 克黃金相差很多。

店家以"戴過為由"一度拒絕退貨

18 日,夏女士與店家聯繫,表示要退掉換購的黃金飾品,店家卻表示"貴重物品可不像買衣服一樣,說退就退的。"

不得已,她將此事投訴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在調解過程中,店家表示可以將項鍊等價更換為按克計黃金,但耳釘以"只要是你在門店裡戴出去了,就算是你戴過"為由,拒絕更換"一口價"耳釘。

夏女士稱,她最初的想法就是退貨,但店家表示發票後寫明了不可退換,且耳釘已經被自己佩戴過了,於是店家拒絕調換。而夏女士認為,換購時,店員事先沒有明確告知自己不能退換,而自己沒看到這一條款就簽了字。

2 月 22 日,旅順得勝市場監管所進行了現場調解,店家同意將耳釘等價更換為按克計黃金。

記者從旅順這家中國黃金店了解到,當時夏女士購買時,營業員明確告訴了"一口價"的黃金飾品不按克數計算,並且售後發票上也明確體現出"不可退換"這一點,夏女士本人看過後簽了字。

夏女士認為,如果按照"克頂克"計算,自己是很虧損的。最後,夏女士表示,想讓大家在購買黃金的時候問清楚克數、注意"一口價"問題,對比選擇後再購買,避免上當受騙。

監管部門:應當主動詳細告知相關內容

市場監管部門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的相關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無論黃金飾品按克銷售還是按件銷售,銷售人員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時,應當主動詳細告知相關內容,按規定對所售商品進行明碼標價,對消費者履行主動告知義務,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首席記者張錫明 實習生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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