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完與同學相聚、祝福新人的喜宴
卻在賓館發生了墜亡的意外
之後,新郎、新娘以及
與死者同桌的賓客等均成為被告
死者的父母
懷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痛
要求賠償
近日,思明區法院
發布了這樣一起生命權案件
喝醉後被送至賓館休息
同住人帶房卡離開
2021年1月2日,是小張結婚的大喜日子。小黃、小符、小薛等幾個同學一起來到小張老家參加婚宴,並坐在同一桌。
傍晚5點多開席,到晚上8點多,小黃醉了,小張的父親等人一起把他送至提前預訂的賓館休息。房間位於4樓,小符與小黃同住,小黃睡在靠窗的床鋪。
晚上10點37分,小符尚未入睡,想去找一同住在酒店的同學朋友再聊聊天。房卡只有一張,小符拔走了正在取電的房卡離開,房間因此斷電。
誰也沒有想到,過了大約1小時,小黃從房間的玻璃窗意外墜落,導致重型顱腦損傷,不幸身亡。
依據公安機關勘查的情況
房間的窗台高度約0.88米
賓館安裝的窗戶限位器未明顯損壞
意外發生後
小張和妻子拿出5萬元
交給小黃的父母作為喪葬費
並為兩位老人支付了
1萬餘元的交通費、住宿費等
死者父母認為各方都有責任
被告覺得委屈
小黃的父母起訴認為,小張和妻子作為婚宴的組織者,小符、小薛等作為同桌人沒有對小黃盡到安全提示義務,做好安全護送和照顧。賓館也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此各方都應當為小黃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
幾位被告都對小黃的離世表示難過,但又覺得自己委屈。根據他們的陳述,當晚在婚宴上自願相互敬酒,沒有勸酒、灌酒、斗酒的行為。
把小黃送至房間時,他尚能自己脫掉衣褲,上床蓋被子睡覺。10點半左右,小張、小薛二人又去看了小黃,當時小黃和他們聊了大約20分鐘,意識還是清醒的。
另外,賓館的經營者表示,窗戶已經安裝了限位器,採取了防護措施,窗戶高度等設計符合標準,在意外發生後也第一時間報警和撥打120,通知了小黃的同伴。因為這場意外,賓館的生意也受到了影響。
誰應該擔責?
法院判決來了
同住人承擔20%責任
被判賠30餘萬元
主審該案的法官表示
醉酒是導致小黃
從窗口跌落的重要原因
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就是
各被告是否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
☛ 經審理,法院認為,無證據證明婚宴上存在強迫小黃飲酒的行為。作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小黃明知醉酒可能帶來危險,沒有盡到對自身安全的合理注意義務,應承擔主要責任。
☛ 其次,小符應承擔次要責任 。他作為同住人,明知小黃處於醉酒狀態,應給予必要的照看,但他離開房間,拿走唯一的房卡。房間黑暗,加大了意外發生的可能性。因此酌定小符承擔20%的賠償責任 。
☛ 法官還解釋,婚宴上賓客眾多,飲酒者也多,不應對婚宴組織者施加過於苛刻的義務要求。在本案中,小張的父親送小黃至房間,此後小張又到房間探望,已經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 。其餘同桌之人雖與小黃相互敬酒,但酒後的安全注意義務同樣應在合理限度內。
☛ 此外,賓館的設施完整,符合相關安全規定,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最終,在認定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後,思明區法院判決小符應向小黃的父母賠償300243.2元。
記者:彭菲 通訊員:思法
來源: 廈門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