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網友爆料:貨品運輸遭損壞,德邦公司要求先付運費再談賠償

長春國貿的娛樂 發佈 2024-05-08T23:55:11.654674+00:00

近日,長春國貿看到有長春九台市民陳先生爆料,稱自己前些天在網上購買了一個汽車車門,通過德邦物流公司進行運輸,貨物到達九台後,陳先生發現已經發生了損壞,於是拒收並要求德邦公司進行賠償。

近日,長春國貿看到有長春九台市民陳先生爆料,稱自己前些天在網上購買了一個汽車車門,通過德邦物流公司進行運輸,貨物到達九台後,陳先生發現已經發生了損壞,於是拒收並要求德邦公司進行賠償。

德邦公司卻表示,需要陳先生將380元的運費先支付給公司,才能走理賠程序,而且德邦的態度非常強硬,稱這是公司的規定,並威脅不付運費不給理賠。陳先生被德邦公司的這一操作弄懵了。雖然是到付件,但是合約已成立,德邦把貨物弄壞了,沒有履行好合約,卻讓客戶先為德邦的錯誤買單,這不就是不合理的「霸王條款」嗎?

陳先生首先找到了德邦快遞長春九台市營業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員表示,如果不交運費,貨物不能取走,更不會談理賠的事情。交完運費後,會根據公司的規定啟動線上理賠程序。陳先生要求進行線下定損理賠,因為德邦物流運輸途中導致了客戶物品破損,錯誤在先應該先承擔理賠責任。這位工作人員回復稱,德邦一直「先交運費,後理賠」的處理方式,並告訴陳先生「如果你覺得不合理,覺得是霸王條款,你就愛上哪告上哪告吧!接著陳先生又撥打了95353德邦客服,值班經理將此事記錄後表示會核實,不久後電話打了回來說,要先交運費再談賠償,誰也不能破壞了德邦的規定。

消費者在郵寄物品過程中出現貨物破損情況,應該先支付運費再進行理賠嗎?對此有媒體採訪了律師。律師表示,企業定損的規則是內部的一個約定,不能約束消費者;對於「先付運費去再談賠償」的霸王條款,消費者可以主張它作為一個格式條款,根據民法典498條規定,做一個對它不適用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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