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沒有了?海底撈禁止自帶食材,客服回應……

光明網 發佈 2024-05-10T06:50:33.566526+00:00

昨天,「海底撈禁止自帶食材」的話題登上了熱榜。在此之前,部分門店允許少量自帶食材,需要簽署免責協議,並進行留樣。

昨天,「海底撈禁止自帶食材」的話題登上了熱榜。在微博上,該話題的閱讀量也達到175萬。

抖音APP中的相關視頻大部分很類似:海底撈北京某門店客服稱「出於對食材管理和安全用餐的考慮,2月21日起通知嚴格執行謝絕自帶食材」。在此之前,部分門店允許少量自帶食材,需要簽署免責協議,並進行留樣。現在會讓顧客把自帶菜帶回家。海底撈全國客服也表示,不提倡自帶食材。

很多網友表示,竟然都不知道海底撈有這樣的服務。也有網友表示,不能自帶食材就沒了快樂。

也有網友認為,吃火鍋自帶酒水可以理解,自帶食材就比較過分了,大部分網友對不自帶食材表示支持。

潮新聞記者致電海底撈火鍋400客服諮詢,客服表示可以自帶酒水,但是出於食品安全方面考慮,不提倡自帶食材。

記者又致電海底撈杭州慶春路店,店員的答覆和海400客服一致,還說收到了公司下發的文件。看來海底撈的態度已經非常明確了。

其實早在2018年1月,杭州吃貨就有關於海底撈自帶菜品的報導。杭州某公眾號看到新聞說台灣海底撈店允許自帶菜品,於是他們打包一堆食材去西湖邊的海底撈店吃了一頓,4個人付了74元,並記錄了整個過程。

當時海底撈方面針對自帶菜品事宜進行緊急叫停,部分門店酒水也不允許自帶。海底撈作出的解釋主要是「涉及到食品安全」。

可是在這之後,各種視頻平台上不斷有自帶食材去海底撈吃火鍋的視頻,有的博主還拍了自帶食材吃火鍋的攻略。

有的網友對不允許自帶食材的合法性表示質疑,對於這個問題,法律界人士有兩種不同看法。

一種看法認為:謝絕外帶食材違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但是,更多律師指出:不准自帶食材是合法的,根據《餐飲經營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不准自帶食材屬於店規,且有安全責任的考慮。

這次海底撈的態度已經非常明確了。你是支持海底撈?還是認為自帶食材是自己的合法權利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轉自:潮新聞

來源: 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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