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大晚上摩托車組隊「炸街」6人不戴頭盔被查

蕪湖新聞網 發佈 2020-06-09T05:44:51+00:00

6月7日晚,三山交警大隊在轄區開展酒後駕駛集中統一行動,當晚8點左右,正在S334幸福花城執勤點的民警突然聽到從遠處傳來摩托「炸街」聲,很快夜幕中出現一隊摩托車,正從蕪湖向繁昌方向行駛,車速飛快,且駕駛人大多都未戴頭盔。

騎摩托車不戴頭盔,不僅交通違法,而且事關生命安全。隨著氣溫的升高,越來越多的摩托車、電動車駕駛人不願意戴頭盔出門了,路上騎摩托車不戴頭盔的隨處可見。對此,交警提醒,駕駛人駕駛摩托車時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要罰款50元,記2分;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要罰款5元至50元。


6月7日晚,三山交警大隊在轄區開展酒後駕駛集中統一行動,當晚8點左右,正在S334幸福花城執勤點的民警突然聽到從遠處傳來摩托「炸街」聲,很快夜幕中出現一隊摩托車,正從蕪湖向繁昌方向行駛,車速飛快,且駕駛人大多都未戴頭盔。見狀,民警立即上前示意摩托車隊人員停車接受檢查。經查,該車隊共有8人組成,駕駛的多為大功率摩托車,其中6人未戴安全頭盔。民警對該隊摩托車駕駛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他們安全頭盔的基本功能,說明安全頭盔在遭遇撞擊時能吸收外部能量,保護頭部,這一功能主要依靠頭盔內部的發泡塑料完成,提醒他們安全頭盔能在關鍵時刻保護佩戴人免受致命傷害。要求他們駕乘摩托車出行時必須戴安全頭盔,並控制車速,文明出行。隨後,民警對未戴頭盔的6人分別作出相應的處罰。


交警再次提示: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出行請自覺佩戴安全頭盔、主動系好安全帶。而且無論是騎摩托車的駕駛人還是乘坐人員都必須戴頭盔,否則交警罰你沒商量。


全媒體記者 胡芳 文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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