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3隻烏龜,2年後攤上大事

寧波江北檢察 發佈 2020-08-21T10:49:09+00:00

「我只是對飼養烏龜感興趣,雖然知道這些烏龜品種比較稀有,但不知道我的做法會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法庭上,因「買龜養龜」走上被告人席的王某,悔不當初。

來源:浙江法制報

 時間:8月20日

  地點:永嘉縣法院

  「我只是對飼養烏龜感興趣,雖然知道這些烏龜品種比較稀有,但不知道我的做法會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法庭上,因「買龜養龜」走上被告人席的王某,悔不當初。

  2018年,王某在貼吧閒逛時,看見有網友發貼出售陸龜。帖子上有許多漂亮的陸龜照片,心動的王某立馬搜索關於陸龜的介紹,「根據網上的資料,我依稀了解赫曼、豹紋陸龜屬於國家保護動物,購買可能會違法……」但心存僥倖的王某,還是添加了貼子上的微信號,向對方了解陸龜的長相、售價等。

  此後,王某相繼以600多元的價格買了一隻豹紋陸龜,以200多元的價格買了兩隻赫曼陸龜,一養便是兩年。

  今年3月,警方根據線索來到王某家,現場查獲王某養在家中的陸龜。經鑑定,3隻陸龜分別為爬行綱龜鱉目陸龜科豹紋陸龜、爬行綱龜鱉目陸龜科赫曼陸龜,均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價值共約7500元。目前,該3隻陸龜被野生動物保護組織接收。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鑒於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決定予以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最終,王某被判拘役4個月,緩刑8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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