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元之死:一場引人深思的明朝科場大案 ​

那些年 發佈 2020-07-16T16:35:12+00:00

這一次,朱元璋在唐宋舊制的基礎上,對科舉制度做了一些改革,並制定了《科舉成式》。其中規定,科舉考試要從《四書》《五經》中出題。


曲折坎坷的2020年高考,終於落下了帷幕。


在中國,這場一年一度的大考,牽動著萬千家庭的心,也牽動著社會各界的目光。儘管在這個價值多元的時代,高考成敗,並不足以定義人生。但是高考仍然是很多人一生中最難忘的經歷。


對於古人來說,科舉的重要性不亞於今天的高考。甚至從某種意義上講,它比今天的高考,門檻更高、考核更嚴、付出代價更大、錄取幾率更小。所以,金榜題名,是天下讀書人共同的夢想。

然而,明朝洪武年間的一位狀元,竟因「金榜題名」引來了殺身之禍!為什麼呢?因為他被牽連進了明朝著名的「南北榜案」!

明初科舉變革


在講述這個科場大案之前,我們先帶大家回顧一下明朝初年的科舉情況。


明太祖朱元璋是從洪武三年(1370)開始詔開科舉的。然而,只實踐了三年,他就發現:科舉選拔的人才並不實用。於是,朱元璋果斷停罷科舉。


再次恢復科舉已是十年後。這一次,朱元璋在唐宋舊制的基礎上,對科舉制度做了一些改革,並制定了《科舉成式》。其中規定,科舉考試要從《四書》《五經》中出題。具備資格的考生,依次參加鄉試、會試和殿試三級考試。


所謂鄉試,即省一級的考試,三年舉行一次,共考三場。考試通過之後便成為舉人。鄉試中獲得第一名的考生稱為解元


接下來的會試,要到京城參加。會試也是設三場,考試地點叫作貢院。屆時,考生將被關進一個狹小的房間內進行答題,名曰號房,門外還設有士兵把守。會試第一名稱作會元


會試通過後,便迎來殿試,考試時間為一天,考試內容通常是皇帝親自製定的經史時務策一道。本輪考試不刷人,只是重新排名。


最終,朝廷放榜,榜上有名者,即被錄取,稱為進士。其中,一甲共三名,被稱為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


而我們要講述的那場科場大案,就是發生在洪武三十年會試之後。


一榜皆南人


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南京城迎來了三年一度的科舉會試。經過漫長而嚴苛的考核後,共有五十二名考生被錄取。


三月一日殿試,朱元璋又欽點福建的陳安阝(ān)、應天的尹昌隆、浙江的劉諤三人分別為狀元、榜眼、探花。


黃榜放出後,天下考生一看,發現了一個問題:所錄取的五十二名考生,無一例外全是南方人!北方各省的考生,全部落榜!再一扒,這年的正副考官——劉三吾和白信蹈,也都是南方人!怎麼會有這麼巧的事情?



至此,北方考生已是群情激奮。據《洪武紀》記載,他們聯名上疏,狀告考官劉三吾、白信蹈偏私南方籍考生。朝中北方籍官員也憤慨上書,請求徹查。


事情鬧到這個份上,皇帝朱元璋也很沒面子。他急令儒臣們重閱卷宗,增補北方考生。隨後,侍讀張信帶領一眾文臣及剛被錄取的狀元陳安阝,組成了一個十二人調查小組,重新審閱考卷。


可是,最終調查和補錄的結果再次令人震驚——經過認真篩選,優中擇優呈上來的北方學子的試卷,依舊文筆不佳,有的甚至還犯禁忌之語。反觀之前錄取的五十二名南方考生的試卷,則皆是沒有爭議的上乘之作。


其實,這個結果並不意外。在明朝科舉場上,北方考生一直不占優勢。歷史學者靳潤成曾根據《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做過一個統計:洪武年間各科進士共八百六十七人,其中南方籍的六百二十人,占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一。而這一年的科舉結果,或許就是一次極端化的巧合。

一榜皆北人


別急,事情還沒結束。


調查結果雖然出來了,但是爭議聲仍未平息。


有人再次把矛頭指向劉三吾、白信蹈等考官,舉報他們暗中串通調查組人員,故意選取北方考生中的「陋卷」進行查閱。


可是,考官真如他們想像的那般不堪嗎?


當時的主考官——時年78歲的劉三吾,是明初有名的大儒,明朝科舉制度條例便是由他具體制訂的,明初的刑法《大誥》也是由他作序,《明史》評價他「為人慷慨,胸中無城府,自號坦坦翁」,可謂是人品才學俱佳的士林領袖。而幾位副考官,也都是經過皇帝慎重挑選的頗負名望的大臣。



然而,人言可畏。在各種質疑聲的轟炸中,明太祖朱元璋已被徹底激怒。此時的他已進入生命倒計時,但殘暴多疑的性格依然讓他再次舉起屠刀。


五月,朱元璋突然下詔,指斥劉三吾、白信蹈等人為「藍玉餘黨」張信、白信蹈以及同科試官二十多人被凌遲處死。劉三吾因年老免死,被發往邊疆充軍。之前的錄取結果一律作廢,五十二名南方考生前程盡毀。


更可悲的是那年的狀元陳安——考中狀元本是至高無上的榮耀,而他卻因在南北榜之爭中顯得過於扎眼,最終不僅被革除功名,而且慘遭車裂。


六月,朱元璋親自出題考試,重新錄取了六十一名進士,以山東人韓克忠為狀元,王恕為榜眼,山西人焦勝為探花,其餘進士也皆為北方人。


黃榜張出,北方考生歡呼雀躍,舉國公案至此了結,這就是明朝著名的「南北榜案」


考試公平vs區域公平


「南北榜案」無疑是一樁冤案。但是,關於朱元璋一科兩榜的做法,卻一直存在爭論。


他的做法,顯然損害了考試本身的公正性,也損害了南方士子的利益。但是,若放到當時的背景下看,朱元璋的「糊塗」其實也有幾分無奈。


南北考生的水平差距,其實折射出的是區域發展不平衡


在過去數百年里,北方地區戰亂不斷,由此導致田地荒蕪,經濟落後,再加上宋元時期少數民族的輪番統治,使得北方民風剽悍,重武輕文。


相比於北方,南方的社會環境要更為安定,自然條件也更為優渥,加上南宋經濟重心的南移,使得江南一帶更為富庶,文教事業也更為發達。


若憑真才實學,南方考生必然更容易成為科舉入仕的贏家。


然而,北方士子的邊緣化,卻是朱元璋不願看到的。他一生髮動八次北伐,終於穩住了北方邊境。但是,他深知,北方人的歸屬感依然不強。如《鳳州雜編》所述,朱元璋意識到「北方人士服屬於元較久,慮遺民猶有故元之思,頗欲以假科舉之名以籠絡之。」此時,若將北方士子排除在科舉道路之外,那麼上升無望的舉子很可能鋌而走險,投靠北邊殘元勢力,這將對明朝統治帶來巨大威脅。


所以,洪武三十年的南北榜案,朱元璋明面上是打擊舞弊,實際上是在安撫、籠絡北方士子之心。


「南北榜案」之後,明朝後來的皇帝們更加重視「區域公平」。仁宗年間,特實行以淮河為分界線的南北卷分比例取士。初次分比例為南方占60%,北方占40%。此後這種制度被一直沿襲下去。


科舉的錄取方式更加合理了。


但洪武三十年的那群無辜的考官和考生,卻成為了歷史長河中永遠的犧牲品。(作者: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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