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轄區網絡市場秩序,督促電商平台及類平台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大興市場監管部門提示商家落實主體責任規範平台交易行為。
(一)規範信息公示
1.公示電子商務經營者身份、許可備案等信息
2.公示平台服務協議、交易規則及相關制度
3.公示用戶信息維護規則
4.公示信用評價規則
5.公示合同訂立規則
6.公示投訴、舉報方式
(二)強化信息提示
1.向消費者提供內容詳實的商品服務信息
2.顯著區分平台自營與非自營業務
3.顯著標明「廣告」;「三品一械」廣告顯著標明廣告批准文號、警示事項和警示語;涉及專利的廣告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保健食品顯著標明警示語;彈窗廣告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4.特殊食品、醫療器械展示產品註冊證書或備案憑證
5.列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產品標註認證標誌用能產品醒目展示能效標識;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產品標註生產許可證標誌和編號
6.顯著提示格式條款中的重大利害關係內容
(三)完善平台治理
1.核驗、登記、建檔、更新平台內經營者信息
2.記錄、保存商品服務信息、交易信息
3.保護用戶個人信息,保障電子商務交易安全
4.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
5.建立健全投訴、舉報處理制度
6.規範標價行為
(四)促進協同共治
1.協助提供電子商務數據信息
2.協助制止違法行為
3.報送平台內經營者身份信息
4.提示並協助平台內經營者辦理市場主體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