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深化「雷霆四號」專項行動 全面提升打防電詐犯罪效能

平安天津 發佈 2020-06-18T05:38:50+00:00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從4月13日起,天津公安機關在全市範圍組織開展了以打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為主要內容的「雷霆四號」專項行動,立足打擊和防範兩個戰場,持續用力深化「雲劍—2020」行動。以打開路 速偵速破。多措並舉 深化宣傳。

「哪類犯罪突出,就嚴厲打擊哪類犯罪!」天津公安機關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突出違法犯罪出重拳、下重手。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從4月13日起,天津公安機關在全市範圍組織開展了以打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為主要內容的「雷霆四號」專項行動,立足打擊和防範兩個戰場,持續用力深化「雲劍—2020」行動。

截至目前,相繼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440起,同比提升61.76%;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559名,同比提升169.08%,全力守護老百姓「錢袋子」安全。

以打開路 速偵速破

創新戰法、劃分戰區、分組包片、任務到組、責任到人……天津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打出一系列組合拳,重拳嚴打各類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北辰區『4·1』冒充公檢法專案」「南開區『4·14』冒充公檢法系列詐騙案」 「濱海新區『11·27』殺豬盤系列詐騙案」等一系列重特大電信網絡詐騙案相繼成功告破。

——以公安部線索快速落查為有力抓手,按照落地准、打擊快、剷除凈標準,以最快速度精準剷除詐騙窩點,重點打擊架設GOIP窩點犯罪行為。截至目前,剷除GOIP窩點7個、繳獲作案設備16台,有效遏制發案、提升打擊效能。

——重點圍繞網絡交友誘導賭博投資類、冒充公檢法類、網絡貸款類、網絡刷單類等4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制定《案件偵辦指引》,組織屬地分局及時開展類案打擊。

——為防止涉詐重點人員再次出境作案,全市各級公安機關開展集中行動,對涉及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的人員開展「拉網式」「地毯式」排查,做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深挖拓線 切斷鏈條

在堅持嚴打的同時,天津公安機關不斷強化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黑灰產業、行業治理。

——會同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場監管、稅務等相關部門,組織專門警力,實時梳理分析全市對公帳戶開立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懲戒、打擊,不斷強化源頭治理,強化對公帳戶管控。

——針對公安部確定的14批涉案對公帳戶全部封停,第一時間將關聯的13140個涉案帳戶進行函商封停,組織全市商業銀行排查高風險帳戶2.4萬餘個,全部採取限制交易措施。

——聯合通信管理部門重點治理有組織地批量開通電話卡和買賣電話卡行為。與此同時,針對通訊工具開戶、流通、使用環節存在的隱患,著力解決「實名不實人」「實人不實操」等情況。

分鐘止付 秒級反應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讓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天津公安機關充分依託反詐中心,突出「高水平」處置,盡全力避免和減少群眾經濟損失。

——市反詐中心通過「三方通話」、警銀、警通協作機制以及技術預警系統研判警示,及時會同屬地分局開展工作,做到秒級反應、分鐘止付,同步做好疑似被騙群眾勸阻,「4月7日劉某某被冒充公檢法詐騙、涉案300餘萬元」「5月20日尹某某被網絡引誘投資詐騙、涉案35萬餘元」等案件相繼成功挽損。

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天津市反詐中心共止付凍結銀行帳號6367個、止付凍結銀行帳號總餘額1.35億元,封停電話號碼647個,封停微信帳號1024個,封停QQ號碼1249個、網址連結6730個,勸阻疑似受騙群眾12.05萬人次,預估為群眾避免經濟損失22.85億元。

——結合實戰需求,會同通管部門、銀行業主管部門認真就現有警銀、警通機制升級加強研究,簡化內部流轉手續,進一步提升查詢、封停和凍結反饋速度。同時,持續推進天津公安機關打防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一體化平台和各區反詐專班建設,大力加強技術防控水平。

多措並舉 深化宣傳

在「雷霆四號」專項行動中,天津公安機關堅持打防並舉、雙線作戰,採取多種有效形式,深入開展防範宣傳,增強人民群眾防騙意識。

——面向全市發布了《天津市公安局關於打擊防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會同黨委宣傳、網信等部門,重點圍繞曝光典型案例和傳授防範知識,利用「聲屏報網」開展全方位、立體化、多維度防範宣傳,相繼刊發相關報導1500餘篇。

——緊密結合成功偵破和勸阻止付的多起典型案例,通過「平安天津」新媒體矩陣和抖音、快手等平台,深入剖析冒充公檢法等9類電詐案件手段,介紹揭示騙術伎倆。

——協調市通管局和三大電信運營商,不間斷向全體市民反覆發送防騙提示簡訊3億人次,提升了社會各界防範意識,營造了全民反詐濃厚氛圍。

——會同衛健、工信、國資、銀保監、軌道交通等多部門開展聯合宣傳教育22次,通過真實案例剖析和揭秘犯罪手段。與此同時,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結合「萬名民警進百萬家」活動,開展進社區、進家庭、進校園、進企業活動百餘場(次),使群眾形象認知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有效提高了群眾的識騙防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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