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點到凌晨6點出門,「電子手環」就報警檢察官幫涉罪少年戒網遊癮

寧波江北檢察 發佈 2020-05-14T12:30:09+00:00

經過對「電子手環」個性化的監管設置,當小偉晚上10點到凌晨6點離開暫住地夜不歸宿時,手環終端就會自動報警,辦案人員可以及時對他跟蹤約束。

來源:浙江法制報

   「你要珍惜這次取保候審的機會,不要再沉迷遊戲、出入網吧,應懂得不義之財不可取。希望你能有陽光的心態,過積極的人生。」5月13日,在杭州西湖區檢察院對涉嫌盜竊罪的小偉(化名)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後,民警為他戴上了「電子手環」。這也意味著,對小偉的監督和保護從此開始。

  小偉今年不滿18周歲,雖然還是未成年人,但早已輟學並來到杭州打工。多年的打工生活,讓他養成了打網遊的習慣。打工賺來的錢,除了吃喝,他基本都用在了網遊上。

  今年上半年,因為疫情,小偉的工作量少了,收入也少了,但打網遊的時候卻多了。5月6日凌晨,網遊上癮的他,因為缺錢去網吧,就到工作單位偷了部分營業款。5月7日小偉被抓獲。此後,小偉因涉嫌盜竊罪被移送西湖區檢察院審查逮捕。

  因為小偉是未成年人,檢察官在仔細審閱案卷並訊問小偉後,對他進行了家庭調查。小偉父親告訴檢察官,小偉成長於離異家庭,性格內向,喜歡網遊,平時和父母溝通交流不多,也不願意向父母要錢。這次盜竊,就是因為他不想問家裡人要錢才起了歪念。

  案發後,小偉認罪悔罪,退出全部贓款贓物並獲得了單位的諒解,西湖區檢察院依法對小偉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但考慮到小偉經常夜不歸宿,出入網吧、玩遊戲成癮,為了幫助他改掉壞習慣,儘快回歸健康生活,西湖區檢察院建議公安機關給小偉戴上「電子手環」,實行「雲監管」。

  經過對「電子手環」個性化的監管設置,當小偉晚上10點到凌晨6點離開暫住地夜不歸宿時,手環終端就會自動報警,辦案人員可以及時對他跟蹤約束。同時,檢察機關也會對小偉每天的活動軌跡進行實時跟蹤和研判,如發現他有進入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娛樂場所、網吧等情況,會及時和小偉溝通,並展開勸阻、教育;若造成嚴重不良後果,可能視情況變更強制措施。

  「我們發現,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大多發生在青少年不宜出入的場所,時間多在夜晚或凌晨。所以針對這些有不良習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對他們進行取保候審的同時,通過『電子手環』可以有效地進行監管,防止他們再次接觸到不良環境。這是一種監督,更是一種保護。」西湖區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西子姐姐」檢察官鄭蕾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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