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4年,3次墮胎,我還要繼續這段感情嗎?

我們心裡都有病 發佈 2020-01-03T02:09:40+00:00

讀者提問:將軍你好,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四年多了,他大我14歲,離異帶孩子,今年,我才和他家人正式有些接觸,有的時候會在他家住,他和他母親、兒子生活在一起,父親前年去世。


讀者提問:將軍你好,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四年多了,他大我14歲,離異帶孩子,今年,我才和他家人正式有些接觸,有的時候會在他家住,他和他母親、兒子生活在一起,父親前年去世。

算上這一次,我四年來為他打過三次胎,本來這次我想要這個寶寶,但他媽說他爸去世還沒過三周年,不能辦喜事,提議先登記生孩子,明年過了三周年再補辦婚禮。

可我家裡人不同意,說先生孩子後結婚丟人,男朋友的意思跟他媽一樣,反正今年就是不能結這個婚,我沒有辦法只能把孩子打掉了。

我現在真的好難過,都什麼年代了還講這些,難道我和孩子不重要嗎?而且他有的時候還會張口罵人,我也有點受不了他這樣的性格了。

其實我對他已經很失望了,現在糾結在還念著往日的情分。

再怎麼說也是有感情的,但他這樣傷害我,我不知道還要不要繼續了(補充一句不是因為錢和他在一起的,他什麼都沒有,經濟條件很一般,結婚給不了彩禮也買不上新房)?


將軍答:

提問看的我挺生氣,生你們所有人的氣,但凡有個明白人,事情也不會鬧到這個地步。

在一起4年,懷孕3次,打胎3次,你問他你和孩子不重要嗎?我還想問你呢,如果重要,避孕學一學也不難啊。

第一次如果是意外,後面兩次總可以避免的啊,你都不拿自己的身體當回事,誰又能比你更在意自己的身體呢?

你們倆的關係盤面,操盤手其實是你們雙方父母,你們倆沒一個能做主的。

兩家講的禮數不一樣,如果你們認為沒必要,可以自己商量辦法,但其實你們兩個在這件事上都無能,誰也沒能解決問題,都是妥協,各自聽各自父母的了,半斤八兩。

當然,這個解決辦法也反應了本質,關係里的所有人,都只在乎所謂的禮數、習俗。

沒一個人把你和孩子當回事,連帶你們的婚姻和未來,也沒敵得過父母的臉面。

我真不知道這婚有什麼好結的。

你在結尾補充你不是為了錢跟他在一起,姑娘,我現在巴不得你是為了錢跟他在一起的,至少圖點啥,也不算真傻。

但現在呢,錢你圖不著,孩子你留不住,你這個人我也沒看出來他有多在乎,搞慈善也得先有青山在吧?

能讓你糾結的也就是所謂的感情了,可是這感情也挺可笑,別說對一個人有感情了,我穿件衣服四年我都捨不得扔,我也對它有感情。

這能說明這份感情值得繼續嗎?

不,只能說明你是個正常人,有正常的情感,僅此而已。

4年的感情是一份沉沒成本,但這個成本無論你是不是繼續,都已經付出了,撈不回來了。

但是繼續一份不值得的感情,還需要你繼續付出更多成本,你又能有多少收益呢?

帳是這麼算的,你琢磨琢磨吧。#每個人都是世界上的唯一,請愛惜#

大將軍郭,北師大心理學碩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韓寒【ONE】人氣作者。8年心理諮詢經驗,微信公眾號「我們心裡都有病」(ID:staynormal),圖書作品《世界偏愛自愈自樂的你》正在熱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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