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一男子酒後駕車遭舉報,民警強制約束竟遭暴力

新華揚州觀察 發佈 2020-01-04T06:39:08+00:00

眾所周知,醉酒駕車是交通出行中的一條法律紅線,可有一些司機就是心存僥倖,頂風違法。前不久,江都男子毛某酒後駕車回家,在家門口和人發生爭執,後來當警方到場處理時,毛某更是借著酒勁動粗傷人。日前,毛某因為涉嫌危險駕駛和妨害公務兩個罪名站上了江都法院被告席。

眾所周知,醉酒駕車是交通出行中的一條法律紅線,可有一些司機就是心存僥倖,頂風違法。前不久,江都男子毛某酒後駕車回家,在家門口和人發生爭執,後來當警方到場處理時,毛某更是借著酒勁動粗傷人。日前,毛某因為涉嫌危險駕駛和妨害公務兩個罪名站上了江都法院被告席。

去年9月18號晚十點多,家住江都區陽光花苑小區的居民侯先生在小區樓下因為瑣事和一名司機發生爭執,期間發現了對方疑似酒駕。

侯先生氣不過當場撥打電話報警,舉報對方。轄區派出所民警到場後準備將涉嫌酒駕的司機毛某帶去醫院抽血檢測,沒想到到了醫院後,毛某借著酒勁拒不配合檢查,還對著民警動起了粗。

經檢測,毛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了173.5mg/ml。起初,毛某還試圖抵賴,直到警方核查了他的行車軌跡後,毛某才承認了酒駕的事實。檢察機關指控,毛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和以暴力阻礙民警執行公務的行為已經分別構成了危險駕駛罪和妨害公務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

「被告人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實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酒後駕車還出手傷人,這就是貪圖一時酒癮所造成的後果,我們也希望通過這樣的典型案例能讓更多開車人引以為戒。
文章來源 揚州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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