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拖欠!近日遵義一農民工討薪無果,引發無法挽回的後果

大同政法 發佈 2020-05-23T13:41:20+00:00

近日,一起農民工討薪事件把古城遵義推到了媒體的前沿,一名33歲的農民工溫某因為討薪無果,當街將55歲的老闆周某砍死,並砍傷勸架者陳某。

近日,一起農民工討薪事件把古城遵義推到了媒體的前沿,一名33歲的農民工溫某因為討薪無果,當街將55歲的老闆周某砍死,並砍傷勸架者陳某。

據網格熱傳,事情的大體是這樣的,溫某在周某的門打工,5月16日這天,因為討要工資,當時由於言語不合,並且老闆態度生硬,並且揚言,要錢沒有,你來殺我啊!在這種即討不到薪水,又受到嚴重語言傷害的情況下,這名農民工做出了不理性的選擇。

對於這件事,網絡上議論紛紛,褒貶不一,輿論傾向於打工者的更多一些。在本人看來,出現這種事件雙方面的因素都存在。

從討薪者溫某來講,即使對方不進道理,出口傷人,也應該理性應對,通過勞動仲裁、法律訴訟等途徑來解決,用自己的生命與之相搏,即給自己、自己的家人帶來無法彌補的傷害和損失,要知道在農民工的家人們看來,不管你打工賺多賺少,只要平安歸來就好,可是由於你的不理智,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處理;同時,也給對方的家人帶來一定的痛苦,這個老闆固然不對,但罪不該誅,更不該你誅,真所謂一刀下去痛苦了一群人。

從老闆周某角度來講,過錯會更多一些,主要有三個不對:

第一,對農民工沒有做到必要的關懷,農民外出打工拋家舍業,到人生地不熟的城裡,很不容易的,需要全社會給予關懷,尤其作為他的老闆,更應該給予他一定的關心和關懷,可是你沒有做到;

第二,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理應按照發給農民工工錢,可是你沒有做到;

第三,欠農民工的工錢,暫時沒有不給也沒有問題,問題是你得說些好話安撫一下,並要做出承諾,可是你沒有做到,你卻出口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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