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類常見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

馬鬃山高速大隊 發佈 2020-03-02T14:46:37+00:00

一、單方事故造成車輛單獨損壞的情況1、立即停車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停車,馬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果是晚上還要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


一、單方事故造成車輛單獨損壞的情況

1、立即停車

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停車,馬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果是晚上還要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車輛沒有撤離到安全區域時,應該在車身後方50-100米處設置警示標誌,避免二次事故發生,危及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報案

保留事故現場,及時撥打保險公司的電話。

3、拍照取證

用手機等可拍照的設備對現場進行拍照,拍照時應注意自身安全。在拍照的過程中儘量從不同的角度(前、後、左、右)進行拍攝,不能只拍攝自己財產受損的位置,確保照片能直觀的反應出車輛的位置、標誌標線、周圍建築物。

4、等待查勘人員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後,為了確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確保車輛的正常通行,事故車輛可以安全移動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報警後,並且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停車位置保留相關證據後,將車輛移動到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

5、車輛定損

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現場勘查後,對損失進行定損,定損完畢即可安排車輛維修。

二、雙方事故造成車輛損壞的情況


1、設立警示標誌

立即在車輛後方設立安全警示標識。

2、報案

事故發生後,保留事故現場,並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較為嚴重,自己無法處理的,應儘快撥打122交通報警電話。

3、第三者修理

如果第三者非機動車,則最好要求保險公司人員在進行現場處理時,直接達成三方(第三者、保險公司、車主)公認的一個核損價格,如果當場不能核定損失,則在進行第三者損失核定過程中,要求保險公司給出核損價格。

如果第三者是機動車,則要分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如果第三者同意與車主一同前往車主選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則當場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現金。

第二、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選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則第三者可能要求車主在事故現場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費用。

4、定損修理

車主將車輛送抵定損中心並同時通知保險公司定損,定損完畢即可安排車輛維修。

三、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


1、事故報警,保險報案

保持鎮定,如受傷嚴重要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請求醫療救援;並撥打報警電話請交警現場處理,撥打保險公司電話等待查勘員。

2、查勘定損

交警或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到達現場後,按其指導處理。

3、解決糾紛

僅造成人員輕微傷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警使用簡易程序進行處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

交警根據現場證據和當事人、證人的敘述,記錄事故狀況;

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簽名;

當事人請求調解的,交警應當場進行調解,並記錄在調解結果中,當事人簽名調解書生效。

如果事故較為嚴重,有人員的傷亡,事故起因複雜,責任確定雙方有爭議的,簡易程序無法解決或者雙方不願以簡易程序解決的,當事人需要通過一般程序來解決交通事故。

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責任認定。

受害人進行傷殘鑑定。

雙方對事故達成和解。

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調解。

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事故造成路政或其他固定設施損壞的情況


1、立即設立安全警示標識

2、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和保險公司電話

3、及時採取有效的施救、保護措施,避免車輛和第三者設施損失擴大

4、保險公司查勘人員或交警到達現場處理後,按其指導處理

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現場勘查後,對設施和車輛的損失分別進行定損;對於專業性較強的設施,保險公司會委託第三方機構定損。定損完畢即可安排設備和車輛維修。

根據責任情況,與設備業主協商賠償方式,簽訂賠償協議,並相互留存聯繫方式。同時注意在保險公司未定損的情況下,不要隨意訂立賠償協議或者直接進行賠償,以免索賠時發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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