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去世、海葬前後(一)

向經典致敬者 發佈 2020-03-02T19:34:08+00:00

介紹一位朋友——張愛玲自一九七四年莊信正去了紐約後,我們不時有聯絡,一九八三年的一天,他突然來了電話,說是在洛杉磯有個朋友要搬家,托我幫幫忙,此人是位女士,沒有什麼親人,在生活上如有需要也要我就近照應,我當時馬上就答應了。

介紹一位朋友——張愛玲


自一九七四年莊信正去了紐約後,我們不時有聯絡,一九八三年的一天,他突然來了電話,說是在洛杉磯有個朋友要搬家,托我幫幫忙,此人是位女士,沒有什麼親人,在生活上如有需要也要我就近照應,我當時馬上就答應了。唔,是的,朋友要我辦事,說什麼都得干,不然說我不夠朋友,那還得了,不要做人了?


他說這位朋友的名字叫張愛玲,是個作家,可是我卻從來沒聽說過,更不知道她是幹什麼的。之后庄信正又寄來了一些有關張愛玲的剪報和雜誌,我才對她有了一個初步的印象。


從有記憶開始,我就被父親打屁股背四書,小說是不准看的。直到小學四年級時,我才半懂不懂偷偷地開始看第一部小說——《西遊記》。之後我就明里暗裡一直被那些神奇古怪,飛仙劍俠所吸引、陶醉。在初一時為了迷戀武俠小說,曾經逃過學,留過級,這些事父親事先是不知道的,他那是忙於事業,一天到晚不在家。


年歲漸長後,父親也酌量地放寬看小說的尺度,但是涉及男女關係的《紅樓夢》,則一直被他列為禁書,到初三時他還把我偷著看的《紅樓夢》沒收去丟在他辦公室的字紙簍里。我雖然在這樣的教育環境裡長大,說老實話直到今天我真的還是沒有看懂《紅樓夢》,這可不能再怪我的父親,因為他已去世快四十年了。


武俠小說對我一生發生極其深刻的影響,那就是鋤強扶弱重然諾講義氣的價值觀。為了要修煉武功,我打了近四十年的太極拳。我對在深山幽谷里勤修苦練的劍仙們始終抱有高度的崇敬和憧憬。


我可以看諸子百家,資治通鑑,可以欣賞唐詩和宋詞,但對近代的小說,就沒有花太多的時間去瀏覽,這可說是受了太多的「文以載道」的薰陶吧。


吃了一張汽車罰單


莊信正在我幫忙張愛玲的同時,曾大致地敘述了一些她的性格,我卻沒把這放在心上,認為搬家這種事情直截了當,沒有什麼複雜性,和性格扯不上邊!


過了一陣莊信正又寄來了一個黃色信封,要我親自送去給張愛玲,藉此問問她需要什麼,見見面,彼此認識一下。


一天我用莊信正給我的電話號碼和張愛玲取得聯繫,約定在傍晚八點左右把信送去,那時她住在Hollywood的Kingsley街上的一幢公寓里,離我家有四十多分鐘的車程。


那是一個秋涼的晚上,天在六點多就很快地黑了下來,飯後我套了一件夾克上車。平常上班回家後晚上很少外出,這天確是例外,車子開在路上要把前燈打開,經過Beverly Hills時後面突然被一輛警車釘了上來。糟糕!我大概要吃罰單了,但想不出我的車開得有什麼不對。


原來車子前面的燈少了一雙,變成了獨眼龍,這毛病在別的城市不一定會被抓,唯有在防盜嚴密的Beverly Hills則逃不了此劫,如今拿了這張罰單,又得要破財,真倒霉!


上了三樓,從電梯出來後,向左拐就是一道長廊,黃黃暗暗的燈光,兩邊都是房間,一樣的門,張愛玲住的三零五號是在右面。


敲了門後,裡面窸窸窣窣的好一陣,一位女士用緩慢輕柔帶點抱歉意味的聲音說:「我衣服還沒換好,請你把信擺在門口就回去吧,謝謝!」


我心中覺得滿不是味,開了好一陣的車,又吃了一張罰單,連面都沒有見到,唔,那莊信正也真是的……張愛玲這人確是有點特別。



第一次見面


一九八四年八月,我突然收到張愛玲的一封信,其中只說她從一九七四年到一九八四年,前後共十年時間,住在1825N.Kingsley Drive,Apt.#305,Hollywood,這就是上次我去見她而沒有見到的地方,一九八四年夏六月她搬到2025 Argyle Ave,Apt.26, Hollywood,兩個月後,又搬到她現在下榻的這家汽車旅館Plazars Motor Hotel,地址是777 Vine St,Hollywood。


信中什麼都沒提只寫了一句「萬一需要的話」,當時我捉摸不出是什麼意思,她特地寫信告訴我搬家的歷史幹什麼?是不是有什麼事要我作見證?直到今天,當我在此追溯她搬家的歷史時,這封信才算真正地派上了用場。


後來她托我替她找地方住,待我把住房申請表寄給她以後,次年(一九八五)二月間,她從位在209 S Figueroa St,Los Angeles的Best Inn Hotel寄來一封簡訊,說她不能提供「申請房子的收入證件」,又「連日心境太壞,不想打電話」,叫我不必麻煩為她找房子了。


但是她又改變了主意,兩個多月之後,張愛玲主動打電話說要見見我。我就在她住的一家汽車旅館的辦公室內,頭一次見到了她。


到這時候,我對上次要見而沒有見到的那位女士,已產生了強烈的好奇心,很想會會這位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奇人異士。


在一個星期天的早上,陽光還被晨霧淡淡地籠罩著。我照自己的習慣在預定的會面時間前早到了幾分鐘,旅社的大門坐北朝南地對著近城中心的Olympic(近似得考)大街,我先到辦公室里以英語告訴那位東方面孔的經理說我要見Eileen Reyher(張愛玲的英文名字),然後在一把面向客房的椅子上坐下等著。


十點整從旅社的走廊上快步走來了一位瘦瘦高高、瀟瀟洒灑的女士,頭上包著一副灰色頭巾,身上罩著一件近乎灰色的寬大的燈籠衣,就這樣無聲無息地飄了過來。


打了招呼之後,她馬上在那張能避過旅社經理視線的椅子上坐了下來。


當她開始端詳我的時候,「唔,你真是一位隱士!」我先說了這麼一句。


她笑著沒有回答,接著談了一些問候生活起居的話。


我注意到她一直在避免旅社經理的視線,「這經理是中國人吧?」我問她,她還是笑著沒有回答。


整個見面過程沒有超過五分鐘,她的氣定神閒、頭腦清晰以及反應敏銳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時我也覺得她在觀察我。


她送我走出辦公室,在門口向我揮手致別,我走了幾步再回頭看時,她還是含著笑站在那兒,透著飄然出世的氣氛。這時我才發覺她腳上套了一雙浴室用的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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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愛玲

京東


搬來搬去——流浪的日子


自從一九八五年見過面後,張愛玲自己一直馬不停蹄地在搬家,她住的多半是分布在洛杉磯市內的各個汽車旅館。


自一般大眾達到已車代步的生活條件後,汽車旅館就應運而生了,它收費比正式旅社低,地點也較分散。因為造價便宜,市場需求大,數量就很多,除基本設備外,唯一供人方便的就是那寬廣的停車場。張愛玲不開車,她住在汽車旅館,我想是基於兩方面的考慮:一是費用少,二是可以多搬地方——她平均一星期就換一個旅館。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們沒有太多的聯絡,她曾從不同的旅館,寄給我幾封信,也送了兩本作品給我看,一本是我看不懂的《紅樓夢魘》,另一本是《怨女》,我也沒有看完。我們也曾互相通過幾次電話,多半是我告訴她有關我的行蹤,如有需要,請她不要客氣,儘管來找我。譬如在一九八七年,我去了一趟歐洲,我也告訴她了。


張愛玲給我的信,按她的習慣,只寫月日。地址和年代,只有在信封上才能找得到。而我平常收到信後總是不留信封的,因此有許多她住過的旅館,那地址我就不記得了,很是可惜。下面所列的是幾家還留了些印象的。


Best Western Park Hotel:434 Potrero Grande,Monterey Park


Monterey Park Inn:420 N.Atlantic Blvd,Monterey Park


Bell Vista:1065 N.San Fernando Blvd,Burbank


Howard Johnson's Beverly Garland Resort Lodge:4222 Vineland Ave,North Hollywood


Best Western Colorado Inn:2156 E.Colorado Blvd,Pasadena


一九八八年二月十日,張愛玲從Redwood Inn Motel,Rm.#103,9111 Sepulveda Blvd,Sepulveda寫封信來說又要我幫她找地方住,信中留了個電話號碼。她又說:「這兩三年來都住在Valley(洛杉磯以北的山谷區,天氣比較熱,房租也較低),以前住遍市區與近郊。」又特地說明她害的皮膚病早已痊癒,言下之意是可以住公寓了。


過了十天,二月二十日,她從另一個地方,Nutel Motel,Rm.#210,1906 W.3rd.St,Los Angeles寫信來催我趕快替她找房子。


可是到了三月十九日,我正在幫她留意房子的時候,她來信說房子她已找到了,地址是"245 So.Reno St,Apt.#9,Los Angeles",又附了一個電話號碼。她說她已簽了半年的合同,叫我不必再去為她找房子的事擔心。這封信中她已開始提到她的健康情形。


起先我覺得張愛玲這人真怪,為什麼一天到晚要搬家?而且搬的都是些汽車旅館。她說她在躲蚤子,我說我不信,有蚤子,噴噴殺蟲劑就完了,不至於要搬家去躲。她強調說那些蚤子產於南美,生命力奇強,非搬家避難不可。我聽了還是不信,蚤子就是蚤子,那有什麼北美南美之分?


我猜想她是一位從事寫作的人,像海明威一樣,為了找題材,得親自體驗各種生活。說不定她要寫汽車旅館的生活,因此東奔西跑地搬。


接觸多了,我才體會出她是一個從容不迫,凡事順其自然的人,她的行動多出於直覺,不怎麼計劃。她這樣搬是從她的性格里自然衍生出來的喜好。汽車旅館一般都設在鬧市,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來穿去,沒有人認得出她是誰,沒有人會去麻煩她,沒有家累,沒有牽掛,她要搬就搬,要走就走,身無長物,逍遙自在,痛快的很。她這種孤獨的形象,超脫的性格,拿得起放得下的氣魄,一直在吸引著我,是的,這種人我得多見識見識!


我自年事漸長後,越來越覺得在芸芸眾生中,要堅持信念為自己的生活而生活是非常不容易的,我對像張愛玲這樣有卓志孤行的人,產生由衷的敬佩,願意為她做一些能做的事情。因此每次在她有事找我的時候,我總是抱著熱心負責的態度,這點我想她也早已體會到了。


自一九八四年八月到這時(一九八八年三月),前後約三年半的時間,張愛玲一直過著遷徙流離的汽車旅館生活,可能因為是搬家太頻繁了,生活不安,飲食無節,從信中可以看出她的身體已大不如前了,不能再繼續那獨來獨往的流浪生涯,而想找一個地方安頓下來。何況她已經六十八歲了,在心理上也希望能找人談談,並幫一點忙。


在那段流浪的日子裡,她把隨身帶的東西都丟光了,連各種重要證件也都沒有保住!這情況後來帶給她很大的不便,也促成我一個幫忙她的機會。


做了張愛玲的房東——安定下來


我自來美以後,一直都在建築的領域裡學習、工作和發展。一九七五年以來,我在洛杉磯設計並施工造了許多房子。當張愛玲住的Reno St.合同期滿時,正巧我在Lake St.造的具八十一單位的公寓,於一九八八年底完工要出租,裡面有單人房,什麼都是全新的,很合張愛玲的心意,她看了之後,馬上就搬進去了。在搬家之前,她特地關照我不要把她的行蹤告訴別人,而我也聽說有人曾去破壞她盡力維護的寧靜生活,我當時義不容辭地滿口答應要照她的意思辦事。


我請Lake St.公寓經理石先生在她遷入之後,注意幾件事:一是不要她出具「申請房子的收入證件」,二是不要告訴任何人有關她搬進來的事,另外萬一她有什麼需要或急事,也請儘快通知我。


就這樣我做了張愛玲的房東。這公寓的地址是:433 S.Lake St,Apt.#322,Los Angeles。從此之後,我沒有把她的住處,告訴過任何人。


我再三問搬家要不要人幫忙,張愛玲總是說不必,找計程車就可以了。起初以為她不歡迎別人去觸動她的東西,後來才知道她丟東西的程度,遠超乎我想像之外!她如此能看得破,做得徹底,除了有超脫的人生觀外,還得要有相當堅定的意志和決心才行。


摔壞了肩骨——日益弱化的健康


一九八九年初的一天,公寓經理石先生說張愛玲的手臂給摔壞了,用布包起來像個球!我大吃一驚,馬上打電話去問怎麼回事,她在電話里仍和往常一樣用緩慢平和而沉著的口吻回答說:「坐公車不小心摔了一跤,」又說:「沒有什麼,多躺躺,再用水沖沖就好了,不必擔心。」


同年七月中旬,她來信告訴我她的肩骨已經好了,不用開刀。信里也提到打算買醫療保險的事,要我代她物色適當的保險公司。



骨頭摔破是很痛苦的,她就這麼一個人靜靜地挺了過來,如果換一個人,一定會鬧得雞飛狗跳、全家不寧。唔,張愛玲這人,是好樣兒的!我心裡如此地稱讚著。


張愛玲這時說她的眼睛、牙齒、皮膚都有毛病,得要看醫生,不過這些事,她照舊不要我幫忙。


石先生也曾告訴我說她變瘦了,氣色也不好,我又打電話去問她要些什麼,當下她又婉拒了,不過對我的善意,她倒是很感激的。


她在三樓住的那房間,離電梯太遠,每次進出,她都用靠街的樓梯,這時她在信中表示提東西爬那樓梯已經不太方便了。


為了不打攪她,我除了在多年前吃罰單那天敲過她的房門外,以後從未上過門。雖然我為了公寓的事常去找石先生,但也很少見到她。有一次看到她的背影,渾身洋溢著中國文人特有的清秀氣,……這次我注意到她在戴假髮,而那雙浴室拖鞋還是留在她的腳上!


她平常和不認識和不親近的人交談,都是用英語,石先生是北平人,大概是公事上來往要保持距離的緣故吧。對他她也用英語。可是我卻一直沒有聽她說過英語,連英文詞彙都不帶一點。雖然她在上海待過,但她的口音卻是近乎北方人的。



再搬家——最後一次


張愛玲每次要我幫忙找地方住的時候,條件大同小異,我把它們列在下面,由這些要求可以揣測到她的生活環境的大致情況。


1. 單人房(小的最好)

2. 有浴室

3. 有冰箱(沒有也行)

4. 沒爐灶

5. 沒家具(有也行)

6. 房子相當新,沒蟲

7. 除了海邊(避蟲蟻)之外,市區、郊區也行

8. 附近要有公車

9. 不怕吵(有噪音、車聲、飛機聲最好)


張愛玲告訴我說她搬家是為了避蚤子,她說她那裡的蚤子產於南美,生命力奇強,什麼地方都鑽!還在冰箱裡的保溫層中藏著,因此她把頭髮理了,衣服也丟了,東西也甩了,還到處躲,只有住沒家具的新房子才忍受得了。


我想她是一個極其敏感的人,而且心裡充滿幻想,不善也不喜去處理生活中的麻煩瑣事,當初是不是因為汽車旅館簡便,沒有廚房,不會聯想到冰箱?而每天又有人進房打掃,比較乾淨,如此蚤子就待不住了?如今要搬回公寓住,當然是越新越好,蚤子來不及跑進去。


如果把皮膚敏感和蚤子不加聯繫,怕蟲倒是張愛玲的天性,只是怕如此程度確實罕見。


張愛玲極其不喜家務,為了省事,住房越小越好。她不怎麼燒飯,有沒有爐灶,也無所謂。


她又有一個習慣,要在四周有聲音的環境裡住,什麼汽車聲、飛機聲、機器聲都可以,不僅如此,她說她在房間裡,沒事還把電視打開,而且聲量調得很高,「把電話鈴聲都蓋住了,」(她沒有收音機,也沒有錄影機)不過她在講電視的時候,我從沒有聽到背後有電視機的聲音。


一九九一年,因地點關係,我在Lake St.的那棟公寓住進了許多中美移民,素質較差,三年新的房子,已經被弄的很髒了,有人養了貓,引來許多蟑螂蟲蟻。於是在那年四月,張愛玲來信要搬家。她願意付九百塊左右的房租,當時我住在加州大學附近,居民知識程度高些,環境好多了,於是建議在我家附近找房子。


非不得已她是不會麻煩我的,找公寓也不例外。我先在離家不遠的公寓區兜了幾轉,抄了些地址給她,然後她坐計程車自己去勘察,滿意了才決定。


七月初她由我介紹找到了位於10911 Rochester Ave,#206, Los Angeles的公寓,和伊朗房東簽了約後,她就搬了進去。那時我萬萬沒有想到這是她最後一次搬家,回想起來,不勝唏噓!


像往常一樣她拒絕了我的建議去幫她搬家,她也沒有找別人。這家公寓她在世時我還沒去過!


搬了家後兩個星期,那伊朗房東打電話來告訴我說張愛玲忘了鑰匙,有好幾次把自己鎖在門外,要房東幫忙開門,又抱怨浴室設備不好,找房東修理,事情多得很,問我張愛玲是怎麼回事,是不是有問題?我回答說以前我當她房東的時候一點問題也沒有,按時交房租,安靜得很,請放心。


張愛玲力氣並不大,提不了太重的東西,雖然她搬的地方很多,如果同屬一區,就相距不遠,而且都近公共汽車路線。後來我循她的老地址去照相,用不了太多的時間,就都照完了。


她跑銀行、買東西、上郵局,都是在沿公共汽車的路上,以前住Hollywood時,就沿Sunset大道而行,住Westwood時就多半按Wilshire大道而行了。


如果寄東西或電傳信件,包括照相(就是那張帶金日成去世新聞的),她都在離家附近走路可達的店裡辦妥的,要看醫生買藥,比較遠,不得已,她就雇計程車。


她搬了這麼多地方,為了通信,卻只用了兩個信箱號碼,就是P.O.Box#36467和#36D89,她每月才去取一次信,時間也不固定,大大的信箱,塞得滿滿的,有時候堆得太多了,又去得少,招來郵政當局的批評。


另外一個信箱,位在1626 N.Wilcox,#645,Hollywood,是個私人辦的信箱店,張愛玲在汽車旅館跳著住的時候,她就用這家信箱店,旁邊緊鄰著一家旅社。這信箱的地址,給我一個錯覺,以為她有一陣子還在公寓里住呢。


在Rochester Ave.公寓內的信箱上,張愛玲用了一個越南名字Phong,她說同公寓的中國房客太多,怕被發現,引來無聊的麻煩。她向伊朗房東解釋換名字的理由很妙:「因為有許多親戚想找我借錢,謠言說我發了財。而Phong又是我祖母的名字,在中國很普遍,不會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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