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悅群:2020年高考語文命題之我見

語文報社 發佈 2020-05-11T06:13:14+00:00

2020年高考語文命題之我見江蘇省張家港外國語學校 張悅群作者簡介:張悅群,江蘇省中學語文特級教師,語文教研首批教授級高級教師。兼職江蘇師範大學、揚州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蘇州大學本科生導師。現受聘於江蘇省張家港外國語學校。曾主持教育部「中小學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研究」課題研究。

2020年高考語文命題之我見

江蘇省張家港外國語學校 張悅群


作者簡介:

張悅群,江蘇省中學語文特級教師,語文教研首批教授級高級教師。兼職江蘇師範大學、揚州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蘇州大學本科生導師。現受聘於江蘇省張家港外國語學校。曾主持教育部「中小學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研究」課題研究。長期致力於「課堂設計」「考試研究」,長年應邀開設示範課。曾在《語文教學通訊》(高初中)、《中學語文教學參考》(高初中)、《中學語文》等五種省級雜誌連載有效教學與考試研究論文。公開發表語文教學專業論文600餘篇,人民大學資料中心全文轉載39篇。在全國18個省市區講座、上課100餘場。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2020年高考不頒布《考試說明》。然則,今年語文高考怎麼考,命題會有哪些可變點……?筆者擬依據考試原理,綜合多方面的信息,結合近幾年命題的走向,談談2020年高考語文(全國卷)命題的幾點想法,敬請專家同仁批評指正。

一、論述類、實用類文本閱讀:一個基本方向

論述類、實用類文本閱讀測試有一個基本方向,那就是堅持語文課程的本質屬性「學習語言文字運用」,考查語言運用能力。如果單純考查文本內容的信息加工能力,就會失去語文閱讀測試的信度。我們做過試驗,讓初二學生與高三學生同做這類考題,均分基本沒有差距。[1]

閱讀包括語文閱讀與非語文閱讀,不能一提到閱讀都是語文閱讀。還有非語文閱讀,如政治閱讀、歷史閱讀、地理閱讀、生物閱讀、化學閱讀等各種各樣的非語文閱讀。語文閱讀是以語文知識為支撐條件的閱讀,其他學科閱讀是以其學科知識為支撐條件的閱讀。高考語文閱讀測試,是以高中畢業生水平的語文知識為支撐條件的閱讀測試。如果以初中或小學水平的語文知識為支撐條件,都是對高考語文閱讀測試的歪曲,更不要說以其它學科知識為支撐條件的閱讀測試了。請看2019年全國卷1的實用類文本閱讀的兩道單項選擇題:

4.下列對「志願服務」相關內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5.下列對材料相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解答這兩題,根本不需要以高中畢業生水平的語文知識為支撐條件,只需要識字解詞等非常基本的語文水平就能進行其選項與文本內容的信息核對工作。這樣的考題並不考查高中畢業生水平的語言運用能力,只考查信息加工能力,被我們稱為「內容信息題」[2]。「內容信息題」在高考語文試卷中已經存在了四十多年,系典型的陳題、舊題。以前出現在科技文、社科文閱讀測試中;現在也出現在論述類、實用類文本閱讀測試中。如果把它們與政治、歷史、地理、生物、化學等學科的高考閱讀題放在一起,要想區分語文題與非語文題,往往都非常困難。[3]所以,語文閱讀測試必須遵從語文課程的本質屬性,必須考查語言運用能力。

好在年全國卷2017年在論述類文本閱讀中創設了一道考查語言運用能力的考題,即第2題「下列對原文論證的相關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這道考題主要考查立論邏輯、論證方式、論證結構等論證方式,被我們稱為「論證分析題」[4]。三年來,全國卷9道「論證分析題」較好地體現了考查語言運用能力的基本方向。相信2020年高考語文試卷中的論述類、實用類文本閱讀測試,也會繼續朝著這個方向發展。

二、文學類文本閱讀:一個可變之處

2017年高考現代文閱讀測試取消「選考」後,「淡化文學」已成趨勢,文學類文本閱讀測試由以前的四題25分降到現在的三題15分。儘管如此,現代文三大閱讀中,文學類文本閱讀測試還是重頭戲。不過,從2007到2019年,高考語文全國課標卷連續13年,文學作品閱讀測試都只考小說,不能不說是一個缺憾。這種缺憾會造成廣大師生的片面認識:反正散文不考,戲劇與現代詩歌更不考,課時又緊張,不如把教學重點放在小說上。高考指揮棒作用非常明顯,你考什麼,教師就教什麼,學生就學什麼。這樣下去不僅會造成高校選拔人才文學素養不全面的問題,而且會造成中學文學教育「只重小說」的畸形現象。因此在「淡化文學」的趨勢下,不能再「窄化文學」而只考小說,應當擴大外延,散文、戲劇與現代詩歌都得在考查之列。這應當是2020年文學類文本閱讀命題的一個可變之處。

更重要的理由還在於《考試說明》有要求,不是說2020年不頒布《考試說明》嗎?不錯。但針對2020年不頒布《考試說明》的實際情況,有些省級考試院明確提出「參考2019年版考試大綱和考試大綱的說明」的建議[5]。現在可以看看2019年全國卷《考試說明》文學作品閱讀的測試要求。其「題型示例」呈現了《玻璃》《岳樺》《戰爭》《林沖見差撥》《孕婦和牛》等五個文本及其閱讀測試題,其中的文本既有小說,又有散文,可見文學類文本閱讀不能只限制為小說閱讀。「題型示例」呈現的五個文本只有一個文本是散文――《岳樺》,因為13年來全國課標卷文學類文本閱讀只考查小說一種體裁,無法從中找到其他文學體裁,散文《岳樺》還是從2009年全國大綱卷中選來的。

一直以來,全國卷以外的其他高考語文試卷經常考查小說之外的文學作品。更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2月山東省高考模擬考試,文學作品閱讀測試不考小說,也不考散文,考了一首現代新詩《刈禾女之歌》。這也是一個信號,很有可能2020年高考中的文學類文本閱讀測試不考小說,散文、戲劇、現代詩歌都是可選對象。


三、古詩文閱讀:兩題組合方式

這裡所說的兩題組合方式,是指文言文與古代詩歌閱讀兩大題內部相關小題的組合方式。文言文閱讀中前兩小題有三種組合方式,古代詩歌閱讀的兩小題有兩種組合方式。

全國卷文言文閱讀測試,近幾年一直設置「文言斷句」「文化常識」「概括分析」「語句翻譯」等四題。2020年是不是也這樣考查?未必。前兩道選擇題不一定是「文言斷句」「文化常識」的組合,有三種組合可能。或「文言斷句」「文化常識」,或「實詞解釋」「文化常識」,或「實詞解釋」「文言斷句」。

怎麼多了一個「實詞解釋」?這是2019全國卷《考試說明》「題型示例」中《韓文傳》(節選)與《韋湊傳》(節選)閱讀測試中的第一題,即「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6]其實,「實詞解釋」題並不是新創的產物,而是過去考題的恢復,以前文言文閱讀常考「實詞解釋」。現在江蘇卷、浙江卷、上海卷還在考著「實詞解釋」,全國卷再考再此題也不無理由。但多了一道「實詞解釋」題,「文言斷句」與「文化常識」哪一題讓位?要看試卷結構。如果在其他部分已經考了「文化常識」,像江蘇卷那樣在「語言文字運用」中考查古代文化常識,那就取消「文化常識」題,設置「實詞解釋」「文言斷句」兩小題。

古代詩歌閱讀共兩題,有兩種組合方式。就是2019年全國卷《考試說明》「題型示例」所呈現的:一是修睦的五律《落葉》一詩的兩小題,依次為選擇題、簡答題;一是周朴的七律《春日秦國懷古》一詩的兩小題,都是簡答題。無論哪種組合都有道理,都可以成為2020年命題的可選內容。

四、語言文字運用:三個基本趨勢

語言文字運用考法最靈活,題型幾乎每年都有變化。無論怎麼變化,近幾年來都有幾個基本趨勢。

第一,靜態知識動態考查的趨勢。傳統考題常常是知識的靜態考查,比如「劃橫線的句子運用了什麼修辭手法」,或「下列各詩句,含有象徵手法的一項是」。固然,這類知識指認型選擇題也能考查語文素養,也涉及修辭知識、表現手法知識的運用,但情境性與實踐性不明顯。知識的動態考查則不一樣。就病句選擇題而言,可以這樣命題:「文中畫橫線的句子有語病,下列修改正確的一項是。」首先其病句來自文段,不是那種不知從哪裡找來的孤立的病句。識別其語病需要結合具體的語境,需要提取相關知識用到實踐解讀中,這是語文知識的動態考查。當然,更多的動態考查還表現在主觀表述題上(此處從略)。

第二,不同內容綜合考查的趨勢。語文綜合性測試分為學科外與學科內兩種綜合性測試。前者是指語文學科與數理化、政史地等其他學科的綜合性測試,後者是指語文學科內不同方面的綜合性測試。如果命題提供一段普識性內容的文字,要求做幾項語言表達的考題,基本是語文學科內的綜合性測試。如果命題提供一段相關學科專業性較強的文字,如2019年全國卷Ⅲ第20題中的「兩種生物酶同酒精代謝相關」一段文字,要求在「橫線處補寫恰當的語句」,則是語文學科與生物、化學學科的綜合性測試。當然,不同內容的綜合性考查並不是簡單相加的考查,而是指向語言運用能力的考查。

第三,原有題型恢復考查的趨勢。儘管考題有新舊之別,但正如列奧·施特勞斯所言新的未必勝於舊的、未來未必然勝於現在,選用題型不是看時間新舊,而是看品質優劣。2019年三份全國卷的第21題就是若干年前這類考題的恢復:

(全國卷I)把下面一段話的主要意思壓縮成一段話,不超過50個字。

(全國卷Ⅱ)請對下面這段新聞報導的文字進行壓縮。要求保留關鍵信息,句子簡潔流暢,不超過60個字。

(全國卷Ⅲ)請對下面這段新聞報導的文字進行壓縮。要求保留關鍵信息,句子簡潔流暢,不超過65個字。

三道壓縮題,都是以前高考過的運用語文知識解決語文問題的概括題。由於測試信度高,2019年全國卷重新考查這類考題,說不準2020年還會繼續考查概括題。當然有些變化,如何變化?可參考江蘇卷2007-2013年連年設置的概括題,其中分有段意壓縮、概念界定、提取關鍵詞、總結思路等小類。

五、作文:一道既定作文題

這道既定的作文題,就是任務驅動型作文題。筆者為什麼在此提出大家耳熟能詳的任務驅動型作文題呢?不僅因為它越來越成了全國卷作文命題的最愛,2019年全國卷Ⅱ一下子命制了五道任務驅動型作文題;而且因為不少語文教師到現在還不能真正認識它,一些研究文章居然把作文題的正常要求也當作「驅動」的「任務」。

如何認識一個概念?邏輯學告訴我們,關鍵看其屬性。屬性是一個對象的抽象刻畫,概念就是反映對象屬性的思維形態。其屬性分為特有屬性與共有屬性。特有屬性為一類對象獨有而為別類對象所不具有的屬性。人們正是通過對象的特有屬性來區別和認識事物的。共有屬性沒有區別性,特有屬性必有區別性。當然特有屬性內部又分本質的特有屬性與非本質的特有屬性(暫且不論)。

現在看任務驅動型作文題,其共有屬性是普遍作文題的共同要求,如「結合材料,自選角度,確定立意……不少於800字」;其特有屬性是對作文主體或受體與載體的特殊要求。只有共同要求的共有屬性不是任務驅動型作文題,具有特殊要求的特有屬性才是任務驅動型作文題。也就是說,任務驅動型作文題的特有屬性是命題對作文主體或受體、載體所提出的特殊要求。比如2015年全國卷Ⅰ「請給小陳、老陳或其他相關方寫一封信」,受體是駕駛員老陳或其女兒,不同一般(受體是書信,也不一般);再如2017年全國卷Ⅰ「請從中選擇兩三個關鍵詞來呈現你所認識的中國,寫一篇文章幫助外國青年讀懂中國」,受體是外國青年,更不一般;又如2018年全國卷Ⅰ「請據此寫一篇文章,想像它裝進『時光瓶』留待2035年開啟,給那時18歲的一代人閱讀」,受體是18年後的同齡人,更加特殊。

非任務驅動型作文題對受體的要求很一般,也很傳統,受體一般是由閱卷老師代表著的那些與考生身份相當的讀者;任務驅動型作文題大不一樣,受體身份特殊,有n 種可能。

2015、2017、2018年全國卷只有一套試卷設置一道受體特殊的任務驅動型作文題,但2019年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不僅兩套全國卷都命制這種作文題,而且對主體(包括載體)也提出了特殊要求。2019年全國卷Ⅱ的五道作文題,主體均為「當事人」。題①載體為「演講稿」;②受體中為當時的「家人」,載體是「信」;題③受體是當時的同學,載體是「信」;題④載體是「觀後感」;題⑤受體是當時的「百年中國功勳人物」,載體是「慰問信」。②③⑤三題,主體、受體與載體都有特殊要求。只有這樣認識任務驅動型作文題的「特殊任務」,才能指導學生據此進行相應的「特殊寫法」,不然,一切努力都會適得其反。

[注]

1、2、3.張悅群.「能力目標設計學科化」步履維艱—2019年全國各地高考語文現代文閱讀題評述[J].語文建設.2019(15)。

4.張悅群.「論證分析題」的基本特點與解題規律[J].中學語文教學.2018(4)。

5.https://new.qq.com/omn/20191227/20191227A0H7RH00.html

6.2014年高考語文全國卷課標卷與2014年高考語文全國卷大綱卷。


(本文刊載於《中學語文教學》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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