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發生關係後殺人拋屍!揚州警方破獲18年前裸體無頭女屍案!

江蘇網警 發佈 2020-05-19T16:19:44+00:00

兇手信息:程某,男,揚州市廣陵區人,現年56歲。此後,程某將蔡某分屍,其屍體和頭顱分別拋屍於江都小紀鎮境內和揚州港附近。

兇手信息:程某,男,揚州市廣陵區人,現年56歲(作案時38歲)。2002年9月19日,程某在自己暫住地將女子蔡某殺死。此後,程某將蔡某分屍,其屍體和頭顱分別拋屍於江都小紀鎮境內和揚州港附近。事發半年後,程某因害怕東窗事發,搬離暫住地,並於2010年前後赴雲南省昆明市從事地坪工程。2020年4月,程某於昆明落網,「9.20」殺人分屍案,告破!

近年來,揚州市江都區公安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鎖定「命案必破」「積案必清」目標不動搖,不斷完善辦案機制,持續加大科技投入,時刻把命案積案偵破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近日,一起18年之久的殺人分屍案,被江都區公安局破獲。

江蘇揚州到雲南昆明有多遠?2000多公里,乘飛機只需兩小時就能抵達。而對於江都區公安局副局長吳恆明來說,這2000多公里的緝拿之路,他卻走了18年——

2002年9月20日,江都警方接到報警,境內出現一具無頭女屍,案發後,公安機關迅速立案偵查,吳恆明也參與了案件的偵辦工作;2020年4月13日,江都警方獲悉,「9.20」 殺人分屍案重大犯罪嫌疑人程某暫住雲南省昆明市,吳恆明立即帶隊趕赴昆明,成功將程某抓獲。對於自己18年前殺人分屍的犯罪事實,程某供認不諱。

一起偵辦了18年的殺人案成功告破,吳恆明心裡的一塊石頭落了地。

驚!水渠里有具無頭裸體女屍!

「嚇死人了……嚇死人了!」2002年9月20日清晨5點多,小紀鎮某村村民沈某急匆匆地敲開了村民主任家的家門,他的臉上一陣煞白,「不得了,我在水渠里看到了一具女人的屍體,沒穿衣服,頭也被人砍掉了!」

原來,當天清晨,沈某像往常一樣,來到稻田水渠旁撈魚。他哪裡想到,魚兒還沒有看到,竟然先看到了一具無頭裸體女屍!他嚇得一身冷汗,逃竄似的趕緊離開了現場,並找到了村幹部說明情況。這可是一起惡劣的兇殺案啊!村民主任聽完沈某講述,當即撥打了110。接到報警,揚州、江都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家組,民警第一時間趕赴案發現場勘查。

死者是誰?第一個擺在民警面前的難題,是死者的身份,當務之急就是儘快找到「屍源」。知道死者是誰,就能通過其社會關係、人際交往,找出可疑人員。警方立即組織民警在周邊地區走訪調查,同時對當地失蹤人員逐一盤查。

難!線索寥寥如何揪出真兇?

四五天之後,警方接到了一則報警,一名暫住揚州市區的男子稱,自己妻子幾天前外出購買手機,此後便一直沒有回家,也聯繫不上。民警趕緊帶男子認屍,確定,死者正是男子的妻子蔡某!蔡某,儀徵人,時年25歲,長期與老公租住在揚州城東某地,在一家美容院工作。進一步調查後,民警了解到,有一名男子李某疑似與蔡某關係曖昧,但審查之後,發現李某並非兇手。此外,民警也針對蔡某的老公進行了調查,也排除了他的嫌疑。

誰是殺人兇手?又為什麼要殺蔡某?線索寥寥,案件陷入僵局……此時,民警突然想到,蔡某老公曾經說過,蔡某此前曾說出門是為了買手機,是不是在買手機過程中發生了什麼事,引發了這起兇殺案?順著這條線,民警梳理蔡某暫住地附近區域的手機賣場,並以這些手機賣場為中心,排查可疑人員。

經過摸排梳理、走訪調查,民警發現了數百個可疑人員,這些可疑人員,要麼是在案發階段曾經光顧手機賣場,要麼就是在案發後不久,就搬離了距離蔡某暫住地或手機賣場不遠的住所,此後,民警針對這些人員一一進行追查。

抓!18年後真兇終於落網!

一年又一年,民警們天南海北、四處奔波,一名又一名可疑人員被洗去嫌疑,真相似乎正慢慢地浮出水面。但擺在民警面前的難題是,始終有部分可疑人員,因為種種原因,無法聯繫上,也沒有辦法追查,民警幾乎可以判定,這些人裡面,一定就有真兇。隱藏得越深,他的嫌疑就越大!

程某就是可疑人員中嫌疑較大的那一個。為什麼說程某有嫌疑?首先,程某當時的暫住地,距離一家手機賣場以及蔡某的暫住地都不遠,並且在案發後的半年內,程某搬離了住處。其次,案發前夕,程某曾出沒手機賣場。最可疑的是,此後十多年,程某消聲匿跡,杳無音訊,仿佛人間蒸發了似的。

尋找程某的工作,一直沒有間斷。今年4月初,雲南傳來消息,程某在昆明!江都警方隨即組織精兵強將,由副局長吳恆明率隊趕赴昆明。在昆明,民警經過調查得知,程某在當地承包了兩處工程,警方兵分兩路,分別駐守兩處工地,守株待兔。

「你是程某麼?請配合我們的調查!」4月16日上午,在一處工地門口,民警攔住了程某。「你們是法院的麼?」程某起初很淡定,因為欠款十多萬元,他被法院列為「老賴」,他以為民警是法院的執行幹警,但很快他緩過了神,「聽口音,你們是揚州的?」程某慌了,身體漸漸顫抖了起來,額頭上也冒出了冷汗。

逍遙法外18年後,程某落網了!被抓後,程某很快便交代了18年那起血案的來龍去脈……

狠!發生性關係後殺人拋屍!

2002年9月19日上午9點多,程某來到揚州某手機店買手機,遇到了同樣來買手機的蔡某。蔡某手機失竊,加上經濟條件一般,只打算購買一部兩三百元的二手機,程某看到後,便搭訕:怎麼不買部好手機?蔡某表示,自己沒有錢買好手機,程某提出了建議:你「陪」我一次,我給你三五百元,這樣你就能買個不錯的手機了。兩人在手機店達成了「協議」,此後,蔡某跟隨程某來到了程某的住處,兩人發生了性關係。

事後,程某給了蔡某400元。蔡某卻稱錢太少,向程某索要1萬元,否則就報警,說程某強姦。兩人當即發生了爭執,程某死死掐住了蔡某的脖子,直至其咽氣。當天晚上11點多,程某以外出的名義,向朋友借來一輛車,用於拋屍,他將蔡某的手腳用繩子捆好,拖進了後備箱,帶著一把菜刀,開車外出。

程某開車由西向東,他原打算在萬福閘拋屍,來到萬福閘後,發現車流較多,不方便拋屍。隨後,他一路向東,準備在宜陵閘拋屍,來到宜陵閘後,看到河裡停了船舶,也不適合拋屍。於是,蔡某又更換了拋屍地點——武堅與小紀交界的一處小河。

然而,抵達小紀境內後,天已經蒙蒙亮。「我想著再不拋屍不行了,於是就近找了個水渠拋屍。」

「我躲了18年,以為自己不會被抓到了……」程某對民警說道。

「我們查了18年,有人退休了,有人調崗了,但沒變的是有案必破的信念和決心,你逃不了!」吳恆明看了看程某,眼神里充滿了堅毅。

來源:揚州廣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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