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緊急提醒:這類新騙局出現了

七台河檢察 發佈 2020-05-23T00:19:36+00:00

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繼續開展宣傳引導工作,積極創造條件幫助群眾配備安全頭盔,提示有頭盔的群眾自覺佩戴頭盔,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實施依法查糾的時間,並注重人性化執法、理性執法、柔性執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18日下午,@金華公安 也在微博上

緊急提醒!

「買賣頭盔」新騙局出現!



近日最火的是什麼?

那肯定是頭盔了


此前公安部通知

自2020年6月1日起

將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受此影響,頭盔一夜爆紅



針對新晉「網紅」頭盔的價格暴漲一事

5月20日

公安部、國家反詐騙中心出手!


公安部:

處罰不戴頭盔,目前僅限騎乘摩托車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穩妥推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6月1日起,執法處罰的範圍限定為騎乘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不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繼續開展宣傳引導工作,積極創造條件幫助群眾配備安全頭盔,提示有頭盔的群眾自覺佩戴頭盔,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實施依法查糾的時間,並注重人性化執法、理性執法、柔性執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


公安部提示廣大駕駛人、乘車人,安全頭盔、安全帶能在關鍵時刻保護您免受致命傷害,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請自覺佩戴安全頭盔、主動系好安全帶。


同時提醒安全頭盔生產、銷售企業,要守法經營、誠信經營,不做侵害群眾利益的事,不做擾亂市場秩序的事,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對於涉嫌違法犯罪的企業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頭盔詐騙多發

警方發布緊急提醒

國家反詐中心緊急提醒


近日,警方發現,有違法犯罪分子在朋友圈打起了「賣頭盔」的旗號。


5月16日晚上,租住在義烏市稠江街道龍回一區的汪先生通過微信群加了一個「賣頭盔」的人為好友,對方以「意向金」為由,騙走汪先生2000元錢後「失聯」,後其向義烏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報了案。


18日下午,@金華公安 也在微博上提醒:近日來,義烏市購買頭盔被騙的受害人不在少數。僅5月17日、18日兩天接報該類警情12起。詐騙分子通過微信群、QQ群發布出售頭盔信息,以貨源緊張為由,抓住被害人急於囤貨的心理,後以收取貸款的名義實施詐騙,作案手段與購買口罩等防疫物資類詐騙案件類似。


20日,國家反詐騙中心提醒,在朋友圈、社交群看到賣頭盔的廣告,萬萬不可盲目購買或者點擊對方發來的連結輸入個人信息,請多方核實賣家身份和貨品來源,謹防被騙遭受損失。



民警分析,利用頭盔詐騙的手段一般是通過微信、qq 、貼吧等網絡平台,發布出售頭盔的虛假消息。



民警說,這種詐騙是典型的網絡虛假購物詐騙。針對這樣的騙術,民警向市民做出了以下提醒。



陌生網友發布的出售頭盔信息莫輕信

私下交易風險高

購買熱銷商品

通過正規途徑購買有保障!


來源 | 齊魯石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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