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申請註冊「火神山」「雷神山」,罰!

海峽消費報 發佈 2020-05-25T04:31:35+00:00

消費報訊 5月25日,記者從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近期福州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立案查處了福建省首起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案。

消費報訊 5月25日,記者從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近期福州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立案查處了福建省首起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案。當事人因惡意申請註冊「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標共計八件,被依法予以警告,並處罰款65000元。

「火神山醫院」「雷神山醫院」等是疫情防控期間的社會輿論關注焦點,更是抗擊疫情的重要標誌之一。國家知識產權局明令規定,將與疫情相關人員姓名,含疫情病毒名、疾病名的相關標誌,疫情相關藥品標誌,防護產品相關標誌以及其他疫情相關標誌作為商標註冊或使用的行為,違背了社會道德和人類良知,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應予以嚴厲打擊。

由於惡意申請註冊「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標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等規定,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省市場監管局部署,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主動出擊、靠前作為,第一時間組織開展了嚴厲打擊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專項行動,防止出現惡意申請註冊「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標等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現象。

專項行動期間,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各縣(市)區局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轄區實際,通過電話、網絡即時通訊工具、網頁核查、實地走訪、重點抽查等多種方式開展排查和提醒告知,覆蓋全市160家商標代理機構。對摸排發現的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及時立案調查,對不當行為責令其立即整改,對觸犯刑法等法律的則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此外,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還未雨綢繆,採取「動態式」預防,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商標代理機構監管檔案,加強日常監督和新《商標法》等法律法規宣傳,促進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企業自治的良好氛圍。下一階段,該局將繼續加大對轄區內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的打擊力度,規範商標註冊申請的市場秩序。(記者 魏青 通訊員 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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