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敢玩,冒充法院院長,觸犯刑法鋃鐺入獄

中國商報河北記者站 發佈 2020-05-25T08:58:29+00:00

5月21日,東坡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冒充法院院長、法院工作人員進行詐騙、敲詐勒索案件。法院工作人員絕不可能私下和當事人接觸或向當事人索要財物,如接到疑似詐騙電話、簡訊、微信信息,可立即撥打相關法院公開電話進行核實,也可向公安機關報案,切勿輕信,切勿透漏個人信息,切勿輕易轉帳匯

5月21日,東坡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冒充法院院長、法院工作人員進行詐騙、敲詐勒索案件。被告人王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2018年9月,竇某清申請執行王某某等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在東坡區法院予以立案執行,王某某就以「解凍財產手續費、訴訟費、支付工人工資、老家房屋拆遷賠償款手續費」等為由,冒充眉山市法院院長(編造名為彭世平)的微信號和冒充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法官喻濤的微信號,多次騙取以戀人關係交往的被害人吳某某的錢財。此後王某某又編造自己及兒子被他人綁架需要律師費、訴訟費、保證金等理由,共計騙取、勒索吳某某人民幣173402.8元。

2019年8月,被告人王某某冒充曾與吳某某密切接觸的孟某的微信號,謊稱孟某、金某有與吳某某發生性關係的視頻和照片,以傳播該視頻和照片相威脅,並再次冒充眉山市法院院長的微信號,以「找關係擺平該事情」為由,共計騙取吳某某人民幣43700元。

此外,王某某還以幫助找工作為由騙取被害人彭某燕、彭某清人民幣12萬餘元,編造交通事故等理由騙取以戀人關係交往的被害人陳某珍人民幣23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構成敲詐勒索罪,對被告人王某某數罪併罰。

法官提示:

法院工作人員絕不可能私下和當事人接觸或向當事人索要財物,如接到疑似詐騙電話、簡訊、微信信息,可立即撥打相關法院公開電話進行核實,也可向公安機關報案,切勿輕信,切勿透漏個人信息,切勿輕易轉帳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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