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強姦10歲女童致死,二審死刑改判死緩,最高法介入

手機和訊網 發佈 2020-05-10T14:13:39+00:00

最高人民法院經研究決定,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的楊光毅強姦一案調卷審查。據紅星新聞報導,2018年10月,廣西靈山10歲女童楊曉燕賣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楊某強姦後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經研究決定,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的楊光毅強姦一案調卷審查。

此前報導

據紅星新聞報導,2018年10月,廣西靈山10歲女童楊曉燕賣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楊某強姦後死亡。今年5月7日,記者從楊曉燕家屬處了解到,3月25日,二審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一審法院關於楊某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改判楊某犯強姦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楊某限制減刑。

二審法院認為,楊某父親規勸陪同楊某到公安機關投案,投案後如實供訴犯罪事實,屬自首,楊某的自首行為對案件偵破起至關重要的作用,依法對楊某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並限制減刑。

10歲的楊曉燕曾是廣西欽州市靈山縣伯勞鎮平心村平心小學板凳教學點小學四年級學生。楊曉燕一歲時,她的爸爸因見義勇為去世,她的媽媽陳禮言一個人帶5個孩子,靠種地和打零工維持生計。

2018年10月4日中午,楊曉燕和姐姐在自家地里摘百香果,此後她獨自扛著編織袋,到對面山頭的百香果收購點售賣。賣百香果獲得32元後,楊曉燕在回家的路上失蹤了。

從百香果售賣點到家,全程不過500米:穿過一段竹林隱蔽的下坡路,走過一片甘蔗地、兩塊已經抽了穗的稻田、低矮的百香果林,再爬上一個小土坡,就能到自家院壩。

同年10月6日,靈山縣公安局通報,同村的29歲青年楊某被抓獲並對殺害楊曉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警方根據其供述查找到楊曉燕的遺體,並將楊某刑拘。

來源:央視網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