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覓史記」王鴻緒《明史稿》:以退休之臣,獨任艱巨(下)韋力撰

芷蘭齋 發佈 2021-10-22T20:53:51+00:00

乾隆四年,《明史》完成後,張廷玉在《進呈明史表》中稱:「仰惟聖祖仁皇帝,搜圖書於金石,羅耆俊於山林。

乾隆四年,《明史》完成後,張廷玉在《進呈明史表》中稱:「仰惟聖祖仁皇帝,搜圖書於金石,羅耆俊於山林。創事編摩,寬其歲月。我世宗憲皇帝,重申公慎之旨,載詳討論之功。臣等於時奉敕充總裁官,率同纂修諸臣開館排緝。聚官私之記載,校新舊之見聞。籤帙雖多,牴牾互見。惟舊臣王鴻緒之《史稿》,經名人三十載之用心,進在彤闈,頒來秘閣。首尾略具,事實頗詳。在昔《漢書》取材於馬遷,《唐書》起本於劉煦。苟是非之不謬,詎因襲之為嫌。爰即成編,用為初稿。」


張廷玉在此明確地稱,《明史》一書的完成主要參考了王鴻緒的《明史稿》。以此可見,王鴻緒對《明史》的完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他卻因此事被後人詬病為抄襲。有多人指責王鴻緒將萬斯同所撰《明史》改為為自己之名,而隻字不提萬斯同。梁啓超所著《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為一代名著,而該書中有很長一個段落指斥王鴻緒為偷書賊:


蓋明史館總裁,自徐元文後,繼任者為張玉書,為陳廷敬,為王鴻緒,都敬禮季野。季野費十幾年工夫,才把五百卷的《明史稿》著成。季野卒於京師,旁無親屬,所藏書籍數十萬卷,都被錢名世其人者全數乾沒去,《明史稿》原本,便落在王鴻緒手。鴻緒本屬僉壬巧宦,康熙末年,依附皇八子構煽奪嫡,卒坐放廢。這類人有什麼學問、什麼人格呢?他得著這部書,便攘為己有,叫人謄抄一份,每卷都題「王鴻緒著」,而且板心都印有「橫雲山人集」字樣,拿去進呈,自此萬稿便變成王稿了。這還不要緊,因為這位「白晝行劫的偷書賊」,贓證具在,人人共知,徒加增自己劣跡,並無損於季野。最可恨者,他偷了季野的書,卻把他改頭換面,顛倒是非,叫我們摸不清楚那部分是真的,那部分是假的。……季野根本精神,一部分被偷書賊賣掉,真冤透了。

在路邊找到了球場

其實這樣的指責早在梁啓超之前就有之,黃愛平在《王鴻緒與<明史>纂修——王鴻緒「竄改」、「攘竊」說質疑》中列舉出了前人所說的竄改和攘竊,其中前一點列舉四人,一是楊椿在《再上綱目館總裁書》中的所言:「始萬君在時,於徐公傳稿合者分之,分者合之,無者增之,有者去之,錢君俱詳註其故於目下。王公歸,重加編次,其分合有無,視萬、錢稿頗異。」「最可議者,王公重編時,館客某刻薄無知,於有明黨案及公卿被劾者,不考其人之始終,不問其事之真偽,深文巧詆,羅織為工,而名臣事跡,則妄加刪抹,往往有並其姓名不著,蓋是非毀譽,尚不足憑,不特紀、志、表、傳等自為異同也。」


二為昭槤在《嘯亭雜錄·續錄》中的所言:「(《明史稿》)不及史館定者有數端焉。惠宗遜國事,本在疑似之間,今王本力斷為無,凡涉遜國之事皆為刪削,不及史臣留程齊一傳以存疑也。永樂以藩臣奪國,今古大變,王本於燕多恕辭,是以成敗論人,殊非直筆。然則吳濞、劉安輩亦足褒耶?不及史臣厚責之為愈。至於李廷機與沈榷、沈一貫,畢自嚴與陳新甲同傳,未免鸞梟並棲,殊無分晰,不如史臣之分傳也。周、溫二相為戕削國脈之人,乃不入奸臣傳,而以顧秉謙齷齪輩當之,亦未及史臣本也。其他謬戾處不可勝紀,後史臣皆為改正。」


三為陶澍的所言:「王鴻緒《史稿》於吳人每得佳傳,於太倉人尤甚,而於他省人輒多否少可,張居正一傳,盡沒其功績,且謗以權奸叛逆,尤幾無是非之心。幸乾隆中重修《明史》,略為平反。」(見魏源《古微堂外集》卷四,《書明史稿二》所引)而對於魏源的指責,黃愛平在文中列舉出四點。

看上去像是物業公司

對於以上的四個說法,黃愛平在文中一一予以了反駁,其首先稱:「關於傳目的分合,楊椿對王鴻緒編定的列傳之目頗有微詞,昭褳則具體指出某些不當之處。後人即據此指責王鴻緒竄亂萬斯同原稿義例,且以為愈改愈下。誠然,王鴻緒所定傳目,並非無可指責之處,如昭褳所說周延儒、溫體仁不入《奸臣傳》等等。但總的看來,並非愈改愈下,而是愈改愈好,這是有事實可證的。」而後,她談到了《明史稿》中的具體優點:「我們對照原稿與王鴻緒的修改稿,可以看出,凡原稿傳目編排得當之處,王鴻緒都儘量予以採納。如《英宗本紀》,英宗於土木之變被也先執,明廷立代宗(景泰)為帝,1452年英宗歸明,1457年復立為帝。原稿分英宗為前後二紀,而列《景帝本紀》於中,錢大昕稱此法『斟酌最為盡善』。」


黃愛平又在文中舉出了其他的具體例子,比如姚廣孝、張玉、朱能等人都參與了明初靖難之役,然而原稿中將他們分卷立傳:姚廣孝等人為一卷,張玉、朱能等人為另一卷。而王鴻緒認為這都是同一類人,於是將兩卷合為一卷。另外,張圃、柳升、黃福、陳洽等人都從征安南,原稿也都將他們分別列傳,而王鴻緒將此幾人合為一卷。黃愛平認為:「這種編排方法將主要事跡相同的人歸於一卷,脈絡清晰,主次分明,是比較合理的。」而後,文中又引用了趙翼在《廿二史劄記》中對王鴻緒這種合併方式的褒獎之語:「姚廣孝非武臣,而以其為永樂功臣之首,則與張玉、朱能等同卷,黃福、陳洽等皆文臣,柳升、王通等皆武臣,而以其同事安南,則文武同卷……此皆排次之得當者也。」所以黃愛平的結論是:「今通行本《明史》傳目的分合,很多地方都承襲其法。可見,王鴻緒並沒有竄亂萬斯同的義例,相反,正是在萬斯同編次基礎上,使傳目的分合更為完善合理了。」

原來是老年活動室

陶澍指責王鴻緒的《明史稿》在撰寫列傳時有偏袒吳人之嫌,而尤其對家鄉人特有褒獎之語。其言外之意,王鴻緒撰寫《明史列傳》時不具有公正之心。但這件事事出有因,因為萬斯同在撰寫《明史稿》時就已經點出了這個問題:「吳會之人,尚文藻,重聲氣,士大夫之終,鮮不具狀志家傳,自開史館,牽引傳致,旬月無虛,重人多為之言。他省遠方,百不一二致,唯見列朝實錄,人不過一二事,事不過一二語,郡州縣誌皆略舉大凡,首尾不具,無知其名,其行誼事跡,不可鑿空而構,欲特立一傳,無由摭拾成章。故凡事之相連相類者,以附諸大傳之後;無可附則唯據實錄所載,散見於諸志。此所謂不可如何者也。」(方苞《望溪文集》卷十八《明史無任邱李少師傳》)


萬斯同稱江南地區文風很盛,凡是有一定功名者都會有佳傳傳世,但其他省份卻很少有佳傳,所以對北方人的資料記載僅能憑《明實錄》,然而《明實錄》上所載十分簡略,只是大概地記載幾句話,故很難寫成一篇充實的《列傳》。而李塨在《書明劉戶郎墓誌表後》也說到了這個問題:「萬季野修《明史》,邀予閱,明南北混一,乃史載北人亦少,季野頗嘆息焉。」


北方人不喜歡寫傳記,致使編纂《明史》時很少有參考資料,這令萬斯同也很嘆息。這件事可由康熙十八年擔任纂修的「五十鴻博」的祖籍即可說明:「江南二十六人,浙江十三人,順天直隸六人,江西二人,山東、河南、陝西各一人。」

上面沒有提到王鴻緒

因此說,陶澍指責王鴻緒偏袒江南人顯然是不顧實況,萬斯同纂修時是這種狀況,而到了王鴻緒補撰時他也無法改變這種局面。對於陶澍指責王鴻緒沒有公正地誇讚張居正的歷史功績一事,黃愛平認為:「再如對張居正其人其事,歷來褒貶不同。萬斯同即多貶斥,在他所著《群書疑辨》一書中,指斥張居正有二十四大罪狀,王鴻緒也只是沿襲其說,在這些問題上並無自己的獨特創造。凡此都指為王鴻緒一人之過,實有欠公允。」


關於指責王鴻緒攘竊的問題,黃愛平在文中總結出如下四點:「『攘竊』對於文人說來,是最嚴重的指責,也是後人提到王鴻緒便不屑一顧的最主要原因。究其實,論者在這方面的指責,大多根據:一、王鴻緒兩次進呈史稿,都只以自己的名義上疏,而未提及萬斯同;二、乾隆四年張廷玉所上《進明史表》有『惟舊臣王鴻緒之《史稿》,經名人三十載之用心』一語,其中『名人』乃指萬斯同;三、王鴻緒在進呈奏疏中,只強調本人的努力,而抹煞集體修書的成績;四、王氏敬慎堂以『橫雲山人』名義刊刻史稿。」而後黃愛平在文中一一予以了回應,其總結稱:「王鴻緒身為朝廷大臣,又任《明史》總裁,其以『原任經筵講官戶部尚書加七級臣王鴻緒』和『省方盛典總裁尚書加七級臣王鴻緒』的名義上疏皇帝,以『光祿大夫經筵講官明史總裁戶部尚書加七級臣王鴻緒奉敕編撰』的名義進呈史稿,也不過是循例之舉。何況王鴻緒修改史稿出力遠比熊賜履為多,且進呈史稿時其他總裁官皆已亡故,他以上述名義上疏進稿,原是無可非議的。再者,萬斯同以布衣身份參與史事,始終未食清廷俸祿,未受清廷官職,王鴻緒在上疏中自然不能提他名字。此中曲折,清代已有不少人知悉。」

雨中的球場

還有一種說法,則是本自張廷玉《進呈明史表》中的一句話:「惟舊臣王鴻緒之史稿,經名人三十載之用心。」關於名人是誰,後世大多將其解讀為暗指萬斯同,而黃愛平也在文中舉出了很多的實例,以此說明「名人」二字是古人常用之詞,而具體到張廷玉所說的名人,黃愛平認為:「可見,『名人』實泛指當時參加《明史》纂修的諸學者,而並非指萬斯同一人。況且,張廷玉說『經名人三十載之用心』,而萬斯同從康熙十九年(1680)入館,至四十一年(1702)去世,前後共二十四年,與張廷玉所說時間亦不盡相符。因此說,把張廷玉《進明史表》中的『名人』看成僅指萬斯同,進而據此指責王鴻緒攘竊,也是不能成立的。」


對於王鴻緒抄襲萬斯同草稿的問題,金毓黻在《中國史學史》中稱:「王鴻緒任列傳,至康熙五十三年傳稿成,表上之,雍正元年又表上本紀、志、表稿,時萬氏雖前卒(卒於康熙四十一年壬午),而世人咸謂王氏稿,泰半出萬氏手,後乃彙刊為《明史稿》五百卷。」


金毓黻的詞語應當是本自錢大昕,而金毓也同樣認為「名人指的就是萬斯同」:「是則廷玉等進呈之《明史》,多本於鴻緒之史稿,而鴻緒之史稿,又多出自斯同之手筆,所謂經名人三十載之用心,非謂鴻緒,實暗指斯同,」而李晉華在《<明史>纂修考》中也是認定王鴻緒抄襲了萬斯同手稿:「《明史稿》之成,乃康熙十八年以來,諸纂修官之慘澹經營,乃萬季野辛勤考覈,總成之結晶品,前已述之詳矣。第各纂修官學力有短長,任職有久暫,故分撰之稿亦不無優劣之分。現欲估定其價值,則其優劣自應還其本身,斷不能歸於王鴻緒;蓋王氏為竊人稿者,於原稿之撰述非其分內事也。明乎此,然後加以評論,斯有平允之論。」黃雲眉在《明史編纂考略》更為直接地指斥:「王鴻緒目睹同館凋謝,史事闌珊,遂生攘竊他人成稿之奸心。」

球場的正式名稱

王鴻緒為編纂《明史》付出了大半生的辛勞,他為什麼會受到這麼多的斥責呢?鄧之誠的《清詩紀事初編》中道出了緣由:「鴻緒於徐乾學為門生,於高士奇為姻戚,三人奉密諭以逐余國柱、明珠,復自立黨相角,遂至俱敗,後俱再起。徐已先沒,高亦不壽,唯鴻緒兄弟保持富貴。終康熙之世,世或以其專任史局著《明史稿》之故,而不知實充耳目偵伺之役,今故宮尚存所繕密奏,故李光地《榕村語錄續錄》以奸猾鑽刺目之,真小人之尤也。鴻緒與揆敘比而奉戴胤禩。幸雍正元年郎卒。否則誅矣。光地論詩。謂立齋、儼齋足比新城澤州。徐元文不必論。鴻緒安能比王、陳。光地此書。正以輕王、陳耳。」


鄧之誠也說王鴻緒在朝中拉邦結派,後又被啟用之事,鄧認為王鴻緒並沒有把全部心思用在修纂《明史稿》上,其實他是皇帝的探子,因為故宮存有他的密折。而李光地指責王鴻緒是奸猾小人,鄧又提到當年王鴻緒和揆敘等人擁戴胤禩,幸虧他去世的早,否則為此事有可能就會被砍頭。


鄧之誠所言的密折確有其事,金性堯著《爐邊話清史》中專有一節是「王鴻緒的密折」,該文中寫道:「舊藏中適有民國十九年故宮博物院出版的《文獻叢編》第二第三兩輯,內有王鴻緒『密繕小折』一輯。據說明,小折有三十封,密諭三封,共儲一小匣,匣有七小屜,舊藏故宮懋勤殿,年份由康熙四十四年至六十年五月。」

燈光球場名稱的來由

而後,此文引用了王在第一折中的所言:


臣一介豎儒,歷蒙聖思簡擢,毫無尺寸報效,愧悚無地。茲於十三日卯刻入直內廷,恭接御批並封內密諭,其時蔡查二臣未曾到。臣虔開默誦,不勝感激惶悚之至。伏念臣至愚昧,何足此數,乃仰荷逃鄺,破格密加委任,惟有竭盡犬馬,力矢忠誠,以仰報聖恩於萬一。至蒙恩諭諄誨,慮臣稍露風聲,關係甚大,臣益感而欲泣,永刻凜遵,三緘其口,雖親如父子兄弟,亦決不相告,自當慎之又慎,以仰副天心委任之至意也。自後京中可聞之事,臣隨時於恭請聖安帖內繕寫小折,密達御覽。緣系特奉密旨事宜,理合奏復。謹奉。


看來王鴻緒確實給皇帝多次上密折,但從引用的密折內容來看,他並未向皇帝申報哪些重要事件,比如他談到了滿州侍衛官員私挖人參等等,這件事可以作兩種解讀,一是王鴻緒確實沒有了解到多少重要之事,二者也許他知道一些事情,故意避重就輕,並未向皇帝報告。更何況,當年給皇帝奏密折者並不是他一個人,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也做這樣的事,可見這種做法乃是皇帝了解實情的手段之一。但後人卻並不考慮當時的情形,以此來認定王鴻緒人品有問題,而那時萬斯同不接受朝廷的俸祿,以布衣身份編纂《明史》,其人品之高潔使得後人更加認為王鴻緒定然會做這種偷竊之事。

旁邊的健身器材

從實況來看,王鴻緒對《明史》所作出的貢獻不容抹殺。民國二十七年,侯仁之寫了篇名為《王鴻緒<明史列傳>列稿——明史刊成二百年紀念》的長文,該文中談及:「後之論者,或責鴻緒不應獨擅其成,然自康熙十八年以來,五十年間,歷任監修與總裁者,除王鴻緒一人外,其餘十人,皆已謝世,即五十餘纂修官中,亦僅存毛奇齡一人,且年已九十餘矣。鴻緒以退休之臣,獨任艱巨,史事賴以不墜,其功實偉。惟據史館舊稿,泐為私編,是不無可議者耳。」


侯仁之在文中提到:「王鴻緒之《明史稿》,刻於《橫雲山人集》中,而史稿單行,故或簡稱曰《橫雲山人史稿》。又別有《橫雲山人集》者,則鴻緒之詩稿也。《橫雲山人史稿》實有兩次刻本,其一刻於康熙,僅有列傳,故又稱《明史列傳稿》;又一刻於雍正,則紀、志、表、傳,俱備,是為全稿。降及今日,雍正本流傳多而易得,康熙本流傳少而難遘,故人多知有雍正本,而不知有康熙本。」而此文中又舉出了魏源在《書明史稿二》中的所言:「鴻緒身後,其子孫鏤版進呈,以版心雕《橫雲山人(集)史稿》,遂礙頒發。」而後,侯仁之反駁說:「不知鴻緒卒於雍正元年八月,其《橫雲山人史稿》之初刻,乃在康熙時,不得謂為『身後』,是魏氏之未見康熙本可知。且史稿進呈,原系寫本,而非刻本,後乃自行鏤版於敬慎堂,以廣其流傳也。」

地面鋪裝很用心

其實王鴻緒在進呈《明史列傳》和《明臣全稿》的奏疏中都談到「謹繕寫列傳全稿」「繕寫多人」,可見無論《明史列傳》還是《明史稿》都是寫本而非刻本,而梁啓超指斥王鴻緒所上《明史稿》版心印有「橫雲山人集」字樣,顯然只是一種猜測,因為侯仁之見到的王鴻緒《明史列傳》殘稿中並沒有在版心刻著堂號。所以黃愛平稱:「後世之人,只見萬氏之功,而不見萬氏之稿,相反,不見王氏之功,卻見王氏之稿,於是就懷疑以至指責王鴻緒攘竊萬斯同之稿了。」


其實王鴻緒撰寫此稿也並不是完全的唯唯諾諾,比如他在《列傳》中增加了《宦官傳》,並且他在文中指斥這些人:「此輩多通文墨,曉古今,逞其智巧,逢君作奸,為患益大。正統之王振,成化之汪直,正德之劉瑾,天啟之魏忠賢,小者毒痛縉紳,大者傾危宗社。」而對於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之事,他也敢於秉筆直書:「然都人驟遭兵,怨謗紛起,謂崇煥縱敵擁兵。朝士因前通和議,誣其引敵協和。將為城下之盟。帝頗聞之,不能無惑。會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帝信之不疑。十二月朔再召對,落縛下詔獄。大壽在旁,戰慄失措,出即擁兵叛歸。大壽嘗有罪,孫承宗欲殺之,愛其才,密令崇煥救解。大壽以故德崇煥,懼並誅,遂叛。帝取崇煥獄中手書,往召大壽,乃歸命。」

側邊的長廊

清人打不過袁崇煥,於是用離間計將袁崇煥除掉,這種寫法顯示出清太宗皇太極做事的不光明。王鴻緒能如此直截了當地寫出,故趙翼在《廿二史劄記》中有如下誇讚:


於是《崇煥傳》內有所據依,直書其事,而崇煥之冤始白。使修史時不加詳考,則賣國之說久已並為一談,誰復能辨其誣者。於此可見《明史》立傳之詳慎。是非功罪,銖黍不淆,真可傳信千古也。


侯仁之發現了王鴻緒的明史殘稿,王鴻緒對本書所作出的貢獻得以彰顯,故黃彰分赴害《明外史考》中評價說:「修史,自不容易。尤其草創,較繼述更難。萬氏草創之功,固不可沒。但由《明史列傳殘稿》看來,其遺留下的,卻是那樣繁冗待刪,而且有些記載還需查其出處與考訂其真偽,王氏之能編或一書,其功績不在萬氏之下。侯氏之替王氏洗刷,是不錯的。」

到前方打問

2018年11月3日,上海文藝出版社的陳詩悅先生和劉晶晶老師帶我在上海地區尋訪,關於王鴻緒的遺蹟,我在網上看到「梁老師的博客」中有《王鴻緒和賜金園》一文,此文刊發於2009年4月12日。該文中稱:「後來王鴻緒又陸續上疏駐防和有關官吏考試量才使用等策,均能合康熙心意而採納。康熙賜王鴻緒巨額金銀,讓其回家建住宅庭院。王鴻緒在家鄉張堰建了賜金園,其規模是張堰當時最大最豪華。今天的張堰燈光球場周圍方圓數百米均是其院落,至今燈光球場一帶人們仍稱之為柴倉角。」

秋景

看來,王鴻緒的故居已經沒有了遺蹟,但我還是想到這個遺址上看一看近況,於是我們開車來到了金山區張堰鎮,一路打聽燈光球場。而後在金張公路的一個交叉口上找到了燈光球場。球場的側旁有一座兩層樓的新建築,走到門口看到門楣上寫著「富民老年活動室」,然大門卻上著鎖。故只能在附近探看,而這座樓的側旁確實有一個面積不小的廣場。

公廁也有門牌號

都關了門

今天一直下著雨,故路上等人極少,於是圍著球場的周圍四處探看,希望能發現相應的說明牌。可惜兜了一大圈,始終未找到與王鴻緒有關的字樣。走到旁邊的社區中,在那一帶遇到了兩位老人,陳詩悅用當地話與他們交談,對方還是說沒有聽說過王鴻緒這個人。轉到街區的另一側,在路角的公共廁所上看到了門牌號「東賢路1081號」。廁所有門牌號十分罕見,但從名稱上聽來,倒是頗具文氣。繼續向前走,這一帶都是一些門面房,每一家都關著門,看來生意不好做。於此遇到兩位年輕人,問他們王鴻緒之事,二人則笑稱,這樣的老事要去問老人。

就這塊牌匾跟文化沾邊

只有回望一眼

一路探訪下來,始終未曾遇到聽說過王鴻緒之人,看來今日運氣不佳,但當年的金山王氏乃是當地望族,到如今不但找不到任何遺蹟,甚至當地人少有人知道他們的名字,這令我徒喚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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