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厚:權利與善誰優先

fans news 發佈 2021-12-06T05:10:37+00:00

我想學《朱子語類》《傳習錄》的答問體裁,簡潔、真誠、直率、易懂,比起長篇大論,更是走在追尋和履行真理的道路上,這不更好嗎?


我想學《朱子語類》《傳習錄》的答問體裁,簡潔、真誠、直率、易懂,比起長篇大論,更是走在追尋和履行真理的道路上,這不更好嗎?老祖宗孔、孟,西方的Plato不都如此麼?「自問自答」已成為我多年學術論議的方式和體裁,不想多作改變了。

——李澤厚


李澤厚先生手跡——2021年10月11日,《倫理學新說》序修改稿






權利與善誰優先


問:《歷史本體論》(2001)曾提出「善惡與對錯分家」,明確對錯與善惡有別便是對兩德論來說的吧?


答:對。總之,不能用儒家的性善論或基督教的性惡論來構建現代法律、政治和道德。「作為現代社會性道德體現的法律精神和觀念信仰,不應涉及人性善惡、人生意義、終極價值之類的宗教性課題。現代社會性道德不應以任何教義、主義為依據,而只是宣告保證每個個體有在不違反公共基本生活規範下去選擇、追求信仰任何一種價值、意義、主義、教義的自由,亦即個體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的基本權利。」(《歷史本體論》)其特徵也就是「權利(對錯)優先於善(善惡)」。


問:但當前時髦的潮流是反對權利優先於善而主張善優先於權利,如社群主義和Leo Strauss等人的理論。


答:社群主義其實如前所說,是現代社會性道德所生發出來的「過」,它們與自由主義一樣,都仍然是提倡以個人為單位的「美德」,例如回歸Aristotle。我已在《回應桑德爾及其他》等論著中明確指出,即使Aristotle講過人是政治(城邦)動物,個體並不脫離群體,但它還是建築在希臘自由民的個體之上的,與中國由家及國、家國相連迥然不同,強調的是家國不同,公私分明。這種Aristotle的美德倫理,仍然是以平等的個人為基礎的「美德」,兄弟亦朋友,恰恰與中國傳統美德,即有角色定位大不相同。如中國傳統中,好朋友才稱兄弟,以前還要以儀式來正式「結拜」為兄弟,而且是「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兄弟也並不平等,而有觀念和情感上從而相互關係的行為上的差異,等等。也正因為「善惡」的傳統價值觀念對人們現代行為的「對錯」準則仍大有關聯和影響,「現代社會性道德以理性的、有條件的、相互報償的個人權利為基礎,傳統的宗教性道德則經常以情感的、無條件的、非互相報償的責任義務為特徵。人不是機器,在現實中即使循理而行,按社會性道德的公共理性規範而生存而生活,但畢竟有各種情感滲透、影響於其中,人際關係不可能純理性,而總具有情感方面。兩種道德的糾纏滲透,於群體於個人都是非常自然甚至必然的事情。」(《歷史本體論》)以中國情本體的道德傳統的善惡觀念來范導而非構建現代社會性道德,從而仍然承認權利(the right,對錯)優先於善(the good)。

李澤厚:《倫理學新說》(人民文學出版社,2021年10月)


問:當代社群主義和美德倫理學都以追求「好生活」(good life)即「善」(the good)來取代各為自己的現代「權利」(the right),並從而反對或否定啟蒙思潮。中國現在學人們大肆鼓吹的傳統道德就如此。那有什麼不對?


答:各種宗教、文化對「善」「好生活」「幸福」(happiness)有各種不同的理論、學說和思想,而且每個個體對「好生活」「善」「幸福」的認識和體驗也各有不同選擇、差異,甚至對立、衝突,特別涉及精神方面。這裡很難有共同一致或「重疊共識」的「好生活」或「善」,而只有各自不同的宗教、文化的傳統標準,因之,強調「善優先」反而會引起不同群體、不同宗教、不同文化、不同國家的矛盾和衝突。而「現代社會性道德」卻以近現代經濟物質生活為根基,即以保證人的物質性生存延續即「吃飯哲學」(食衣住行性健壽娛)的基本滿足和不斷改進,以「世俗性」的「幸福」為目標。這方面是可以有共同的標準、尺度和重疊共識的。正如今天世界上的人們大都棄油燈而用電燈,舍馬車而坐汽車一樣。這是人類生存生活即「人活著」非常基本的方面,現代社會正是通過強調「人是目的」和人的權利而不斷實現和擴大這一「人活著」即生存生活的「幸福」的。「現代社會性道德」正是為了從個人內在心理樹立起這一「公共理性」的公德規範,來幫助實現現代化的外在倫理、政治、制度、秩序的構建。這制度和秩序甩開精神上的信仰(價值中立)而使權利優先。只有肯定這一經濟發展的同一趨向的基礎,才能脫開對這種「權利優先」的「公共理性」「現代社會性道德」種種宗教、文化、道德的質疑和反對。所以,我一再說明現代社會性道德並不以「原子個人」「社會契約」等自由主義理念為真實根基,而是以現代人的生存、生活(「人活著」的現代經濟—生活存在)為根基。而這種「公共理性」,當作為理性凝聚和心理形式的具體內容,成為人的自覺意識和自由意志時,它本身即是道德,即「現代社會性道德」(公德)。


李澤厚《倫理學新說》目錄


問:所以善優先還是權利優先實質上是兩德關係問題?


答:權利優先還是善優先?也就是做公民優先還是做基督徒(或穆斯林、印度教徒、佛教徒、儒生)優先?也就是生活優先還是靈魂優先?有人選擇靈魂優先、做宗教徒優先,追求拯救心靈、超越世俗而捨棄世間一切幸福,作為個人和某些群體的自由選擇,只要不嚴重干擾或危害社會或社會性公德,沒有什麼不可以。如美國Amish拒絕現代文明,不用任何電器和汽車;某些宗教或政治團體反對自由平等,實行嚴格的等級、獨裁制度,並沒人去反對干涉。但不能使之成為社會的統治秩序和造成世界的「文明衝突」。愛子女還是愛父母或愛上帝優先,哪一些私德能「范導和適當構建」,都不是「現代社會性道德」所能決定的,而會因各種文化傳統、宗教傳統的不同而有差異。權利優先的公共理性所應保障的只是精神領域內的價值多元和自由選擇的開放性,亦即我多年所說物質一元和精神多元。即使各種宗教性道德和不同的文明對社會性道德有所影響、范導和構建,但「現代社會性道德」由於有物質生活基礎的公共理性作為準則,便可以求同存異,和而不同,並行不悖,以實現國內安寧和世界和平。Kant的永久和平論便是建立在諸共和國家基礎之上,而不是建立在有某種宗教性道德或某種政治意識形態的大帝國基礎之上。


問:你主張什麼優先?


答:上面已表達得很明白了。在現代社會,我主張由現代經濟生活所決定的權利優先,也就是現代社會性道德優先。正因為此,我主張政教分離,反對由各種宗教和傳統文化來構建現代政治和現代倫理道德。但同時清醒意識到,各種宗教和文化傳統仍將以各種方式作用於社會性道德,這不可避免而且可以予以適當認同。權利優先,貫徹著「人是目的」。善優先,則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可以不是目的,靈魂、上帝、集體才是目的。權利(對錯)優先於善,因之,「9·11」恐怖分子就應當遭到譴責,他們是徹底「錯了」,因為濫殺無辜,踐踏人權,是「反人類罪」,上面已多次說過了。



··· ···


和諧高於公正


問:但你又提倡「和諧高於公正」,它與「權利優先於善」不矛盾嗎?


答:前者只是范導和適當構建,後者是全面構建,兩者可能發生矛盾,如前述的兩德可能發生衝突,但也可能相輔相成,關鍵就在掌握這個「適當」,這個「適當」也就是「度」。我的哲學認識論的第一範疇就是「度」。「度」也並不是中間、平衡、不偏不倚,它是一種變化的動態的把握,矯枉必須過正,但又不是處處矯枉必過正,這仍然由各種具體時空條件和情況才能確定。前面講了不少「過猶不及」便是例證。「度」是實現在實踐活動中,但當然有其思考、認識上的準備,所謂「審時度勢」,就是如此,要思考、忖度各種情景、狀況、尺度。所以才成為認識論的第一範疇。


問:在這個問題上中國如何?


答:中國問題,學者談論甚多,我不必插嘴了。中國傳統的禮教和其他宗教不同,適應「現代社會性道德」容易得多。堅持法治,輔以人情,以「現代社會性道德」為基礎,中國禮教的德治、人治,可以是「情本體」傳統的輔助力量,這個相輔相成的歷史過程需要時間和積累大量的具體經驗,但應該問題不大,也絕不會一帆風順,仍然要經過長期的艱難的努力和鬥爭。


問:你講的孟子的大丈夫的「自由意志」是否也可以輔助?


答:上面一節已講,要承繼大丈夫這種「自由意志」去開拓世界,但注意千萬不要把這種「自由意志」的個體精神與現實物質上的個體利益混同起來。傳統的「自由意志」是服務於「君」「國」「民」的。現代自由首先是服務和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等物質利益的,經濟上的自由主義是政治、法律上的自由主義的前提,更是「人是目的」的觀念意識上的自由主義的基礎。它屬於政治哲學範圍,道德「自由意志」是道德心理學,兩者不要混同。


問:那兩者之間就沒有積極方面的聯繫嗎?


答:一開頭不就說過嗎。「現代社會性道德」基本上是一種理性建構,市場經濟、法治規約、契約原則、保護私有財產等等,它們作為現代法律、政治的核心,再轉而成為人們自覺執行的自由、平等的道德律令,還是譚嗣同說的透,「君臣朋友也」,「父子朋友也」,「兄弟朋友也」,「夫婦朋友也」,雙方獨立、平等、自由,這與中國「君不君,臣不可以不臣」,甚至「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絕對服從和人身依附等傳統觀念是大相逕庭的。但在情感上,譚嗣同五倫皆朋友,又說不通,情感上允許和提倡非朋友的不平等,在倫理體制上則不能,這正是兩德的差異。在破壞現有自由、平等的倫理體制時,挺身而出,仗義而為,不就是繼承大丈夫的「自由意志」嗎?那意志是具有情感和觀念的。


問:所以,傳統主要在「人情」上,在「情本體」上范導和適當構建?


答:對。如前所說,今天儘管基本上已是夫妻子女的小家庭,但「常回家去看看」、以及三代同堂、祖孫同樂,也仍然是今天的部分現實。經濟分離獨立,但中國現有法律仍規定子女有適當的養老義務。至今子呼父名,中國人仍不習慣,便可見一斑:情感上接受不了。至於社會上員工對待老闆說話,雖誾誾如也,但上級可以「炒魷魚」,下級也可以獨立自主,拂袖而去。今天不已經開始如此麼,這恐怕是退不回去了。


自希臘以來,西方法庭高懸「公正」(justice)的理性規約作為判決的最高標準;從而也成為現代社會性道德的最高準則。中國傳統的「范導和適當構建」是在現代「公正」的基礎上,加上情本體的和諧(harmony)。孔子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論語·顏淵》),訴訟當然以「公正」為準,但如果沒有訴訟的人際關係不更好嗎?所以非常重視「和諧」,並以之為最高目標。人際關係的和諧、身心關係的和諧、人與自然環境的和諧,以及「天人合一」的和諧,從而行為中重協商、調解、合作,以之滲入、指引即「范導」理性至上、原子個人、絕對競爭、價值中立;另一方面,應明確,所謂「和諧高於公正」,是就人類未來遠景、是就中國對未來世界的貢獻來說的,作為它的哲學基礎的「情本體」是我在二十世紀就提出的,但從當時至今,如上所說,我又堅決反對以「情本體」來取消、替代「現代社會性道德」。


《十二公民》(2015),改編自美國電影《十二怒漢》(1957)


問:你這兩德說的「范導與適當構建」應能普遍適用,中西方有什麼差別沒有?


答:有。我以為「孝—仁」與「博愛」,「大同理想」與「千年王國」,可能是中西宗教性道德對現代社會性道德「范導和適當構建」的主要差異。這也就是中國更講究「由近及遠」「已立立人」,一直到「仁民愛物」「民吾同胞,物吾與也」的「孝—仁」,不同於遠近如一、一視同仁的「博愛」;追求世間生活及其細節(如中國人很愛看、西方人不屑一顧的《紅樓夢》)中人際情理的和諧均衡,不同於在人人平等對個體的最後審判中使靈魂永生進入天堂。


問:這也就是你所強調的情——人情、親情、愛情、友情、鄉園情、家國情……本身具有價值。


答:「情」本身具有巨大價值,不僅不應為理性排斥,而且位居理性之上。心、性、理、道均為理性概念,只有「情」既有理性內涵,又是感性實在,且屬價值源頭,因為它正是人類生存延續和具體呈現。歷史不只是事件、人物、數字,而是億萬人無數代的充滿悲歡離合的生活本身,所以,我講「情理結構」、講「歷史進入形上」。


問:你以「和諧」高於「公正」,在倫理—道德理論上區別中西,是你講「情本體」的應有之意?


答:《聖經》和希臘哲學實質上都以「理」勝。在西方,logos是邏輯、理性、語言,強調的是理性對感情的主宰和統治。中國傳統雖也強調「理」,但認為「理」由「情」(人情)生,「理」是「情」的外在形式,這就是「稱情而節文」的「禮」。孔、孟不說了,郭店竹簡(屬原典儒學)也一再說,「道始於情」,「禮生於情」,「苟以其情,雖過不惡」,等等。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同樣講情(或愛),也仍有不同。基督教講的是理性主宰感情的情愛,人之所以愛人是因為人應當聽從上帝的旨意而愛。從而這「愛」便是一種理性的命令和要求。中國講的是理性融入感情,人之所以愛人(首先是愛父母子女)是由生物性自然情感提升而來,是一種理性化了的自然情感。所以說,前者是「道始於理」,後者是「道始於情」。儘管基督徒不贊成甚至反對Kant那種「無情才道德」的理性主義,強調上帝的愛、基督的愛(情感)才是道德的基礎和動力,但這種愛卻恰好是理性(通由上帝這一觀念)來主宰和決定的。所以,在根本上人所以愛和所以能愛都不由於人自己,更與人的自然情慾無關,它是因為上帝命令人如此。此愛非來自世間,它來自實乃理性的「聖愛」,從而它遠遠高出於任何世間人際的關係、律令、規則,所以也才能無遠弗屆。這才是「真理、道路和生命」。從而,真正的愛完全不能起因於或歸結為任何世間人際的某種原因,更不能是動物性的血緣親情所能生發。


如前所說,與此相反,儒家所倡導的倫常道德和人際感情卻都與群居動物的自然本能有關:夫妻之於性愛,親子、兄弟之有血緣,朋友之與群居動物社交本性。從而儒家的情愛,可說是由動物本能情慾即自然情感所提升(社會化)的理性情感。雖然最初階段(無論是原始民族或兒童教育)都有理性的強制和主宰,但最終卻是以理性融化在感性中為特色,與始終以理性(實際是知性特定觀念)絕對主宰控制有所不同。中國文化傳統對經由內心情理分裂、靈肉受虐、慘厲苦痛即由理性在殘酷衝突中絕對主宰感性而取得淨化升華,是比較陌生的。三十餘年前我說,中國人崇拜的菩薩或肅穆莊嚴或慈眉善目,甚或威猛猙獰,但都不會是血淋淋的十字架或Abraham奉命殺子的恐懼、戰慄的痛苦(參見拙作《中國思想史雜談》1985)。總之,上帝(基督教)是一種理性的信仰,「天、地、國、親、師」是一種人情的信仰。這種不同也就是我所講的兩個世界(基督教、Plato)和一個世界(中國)、宗教傳統(西)和巫史傳統(中)的不同:後者是一個世界(人生)中對自然生物情感做理性化提升,所以講身心合一、天人合一、物質生活精神生命的合一;前者是兩個世界中上帝旨意的絕對性,所以講原罪、講拯救、講靈魂對身體的絕對超越。在後者(巫史傳統),理性只是工具,世俗人情才是根本;在前者(宗教傳統),理性就是上帝本身,世俗人情遠為次要。當然,我講「情本體」並非專指中國傳統,它有人類普遍性。但如上述什麼樣的情仍有區別,所以才提出上述「始於理」與「始於情」。


問:為什麼有此不同?


答:這就涉及歷史了。這種差別,我以為有社會歷史的基礎背景。中國文化傳統成熟鞏固在新石器漫長時期,它以定居農業和血緣氏族制度為基礎。希伯來人和希臘人則遊牧、航海、商業和奴隸制占了更大比例。


問:上章中談善惡觀念時,你說這是兩種不同的形上「設定」,這個語詞易生誤解,其實是由不同環境、條件下的歷史不同產物?


答:對。所謂「設定」並非某人或某群人的有意識的理性假設,而是指因為在不同環境條件下的自然形成,也就是已經講過的「禮源於俗」,極端困苦艱難的背景下產生了嚴厲、苛刻具有絕對主宰的唯一人格神,如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是它的後續);相對和諧穩定、異常久遠漫長的農耕的環境產生可以「怨天」「咒天」「制天命」,「天」並無絕對主宰,自然界山水花鳥倒可以「四時佳興與人同」,產生「有情宇宙觀」的儒學。這也就是以和平的「人文教化」的儒學而非羅馬帝國以強大武力一統和維繫龐大的「天下」帝國。這點錢穆也講過。


問:所以氏族成員溫情脈脈的關係感情(中)與奴隸只是會說話工具的社會理性(西)迥然不同了。


答:記得我以前說過,像羅馬鬥獸場「率獸以食人」的表演觀賞便將為儒家所排斥。在中國,「義」作為道德義務、責任(duty,obligation),雖與公正、正義(justice)相連,但它不是理性的絕對命令,而是綜合、平衡和剪裁了各種人情所得到的最終結果。「義」當然以「公正」為主,但仍有「情」的滲入,如中國人的報恩的觀念,情感便更為濃厚,正如梁漱溟所說「其情愈厚,其義愈重」,與二千多年前郭店竹簡說的「始者近情,終者近義」竟完全一致。所以中國人總愛說「理無可恕,情有可原」「合情合理」「通情達理」等等。在這裡,不但(人)「情」沖淡、緩和了「公正」(理),而且「情」的和諧常常也高於「理」。所以才說「和為貴」,而並不去追求一個是非、公正的絕對標準。這也是實用理性不同於先驗理性的地方。


問:實際上乃是上章所說兩種不同的善惡設定,不同的形上觀點或理論。


人民文學出版社

著名哲學家李澤厚先生,於美國科羅拉多時間2021年11月3日逝世,享年91周歲。他曾在接受《南方人物周刊》採訪時說,「幸福」是沒有一個客觀標準的。永遠懷念先生[合十][玫瑰] #李澤厚逝世 #哲學 #文學 #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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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有情的宇宙觀」是人類學歷史本體所承續的中國形上理論,希臘的Cosmos是理性的秩序,中國古代的Cosmos是具有情感的宇宙,西方追求的是自然之上或高於自然的基礎,中國追求的是在自然本身的社會人文的基礎,所以說「天地之大德曰生」,即賦予宇宙自然的天地本身以人的情感。德與生、價值與事實便從而同源於人類的生存延續,是人與宇宙自然的協同共在,這是一個世界的巫史傳統,而非兩個世界的「超驗」與「世俗」。中國的「天」不只是heaven,而且也是sky,王國維說「天」是「蒼蒼之物質具有天帝之精神者也」。這裡不是靈肉兩分,而是身心合一。宋明儒學在思辨上已觸及這個問題,也許是西方樂土的佛學影響而未能解決吧?!我認為最近河南「河洛古國」七斗星的考古發現可以說明我所強調的天人相通而合一的巫術禮儀的巫史傳統。所以宋明理學追求超驗的「天」是不能成功的。


問:你講了許多情本體,卻仍然在倫理學上是「理主宰情」。


答:這也就是「新一輪儒法互用」,轉換性地創造傳統的現代荀學,是「孔—荀—董—朱」在新基礎上(亦即現代社會生活和現代社會性道德的基礎上)的承續、揚棄和發展,「情本體」是情理結構的文化心理的形成和發展,情有生物基礎,理乃工具促成,人性乃兩者的交相構造。沒有情,人等於機器;沒有理,人等於動物。這似太平常卻非常簡明的說法,不必扔棄,並且,讓一切高妙的理論回到這個「平凡的真理」中來吧。總之,現代性不等於現代化,但現代性必須建立在現代化之上。尋求中國現代性之路,其中要害之一便是如何能以「傳統宗教性道德」范導和適當(而非決定)建構「現代社會性道德」。


問:「權利優先於善」顯然是「現代社會性道德」,「和諧高於公正」便是「傳統宗教性道德」,這樣理解對否?


答:對。這也就是我以「情本體」所尋求的中國現代性的特徵之一。它是中國的,對世界特別是未來世界具有普適性。在今日現實生活中,如我以前所再三點明,眾多民事糾紛以及刑事訴訟中,重調解、協商,不傷感情,講將功折罪,戴罪立功等等,而不用法庭的「公正」一刀切,也就是指這種「范導和適當構建」,但它們又必須是建立在「公正」這個基礎上,而不是以「人情」了斷一切。凡此種種,繁多博雜,就不是這個「述要」所能多說的了。以此作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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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李澤厚:權利與善誰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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