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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繼續第74章《刑典辯證》第四層面的分享。
這一段對應的原文,即:「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本段主要講法治,講如何「若使民常畏死?」講如何「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本段有三個關鍵詞,即:若、使、為奇者。
第一,這裡的「若、使」是動詞。
如果能夠使人不敢、不能、不想觸犯法律底線,這是很重要的法治體系建設。怎麼做呢?
《道德經》第八十章中給出了可供參考的答案:
「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
有了這樣的觀念,就能「使民常畏死」,就可以「以死而使之懼」了。
第二,什麼是「為奇者」?
- 以非常手段煽風點火、聚眾鬧事者,或蓄意破壞社會安定、妄圖篡奪國家權力的人;
- 或者指那些為了追求名利權位而破壞國家的安定團結、違法背道、與人民為敵、與國家安全為敵、妄圖顛覆社會政權的人;
- 或者所謂「為奇者」,是指為非作歹、不走正路的人。
第三,任何時候,心治都比人治、法治要更有效!
這裡的「殺之」,是指用死亡來威脅這些「勇於敢者」,自然會起到一定威攝作用。
當天下是仁君治世,國泰民安,百姓就會遵紀守法,自覺維護天下穩定。
本章關於「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的意思是說:若能教民以道德,使人懂得因果自然規律之威,明白天網森嚴之理,從生生不息的生命長河來看知道死之可畏,就能除情去私、改惡從善。
任何時候,心治都比人治、法治要更有效!
如果人心從自然因果根本上明白了天道之理,便不敢犯規越理,不敢違天欺道,不敢觸犯天律,不敢做暗室虧心之事。如此,民風自然渾厚,天下自然平安。此即老子本義所在。
老子真正的意圖是希望:所有人都回到「道」的狀態。悟道的人自會知道背道而馳會給自己招致什麼災禍,所以他不用人管,自己就會做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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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們將繼續第74章《刑典辯證》第五層面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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