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 理解 · 超越:讀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

由心品 發佈 2022-04-24T06:41:52.465900+00:00

開頭一遍看毛姆的小說《月亮與六便士》,不怎麼喜歡,大概是天才問題在作祟。我覺得這書是寫一個天才。但天才問題似乎與我無涉。我肯定不是一個天才,我又不願像施特略夫那樣被思特里克蘭德式的天才不當人看,甚至不當一個東西看,或者頂多只當一個東西看── 一件可用的東西。

開頭一遍看毛姆的小說《月亮與六便士》,不怎麼喜歡,大概是天才問題在作祟。我覺得這書是寫一個天才。但天才問題似乎與我無涉。我肯定不是一個天才,我又不願像施特略夫那樣被思特里克蘭德式的天才不當人看,甚至不當一個東西看,或者頂多只當一個東西看── 一件可用的東西。

但細細想來,這書好象也並不是頌揚「天才可以踐踏他人」的法西斯思想。它在天才問題上的根本之點還是:人人皆可成天才,但並非人人都願成天才。天才,天生之才也。人天生的才能是什麼?是自由。是永無止息地選擇──到死方休。是行將四十而知三十九年非。是四十歲還像二十歲那樣,一切從頭開始。是總不僵化。是不肯承認由環境和過去的我造成的東西無法逆轉。是不肯安安穩穩地過一生。是去冒那些貨真價實的風險即「不成功」的風險。

書中的「我」問以著名畫家高更為原型的思特里克蘭德,你四十歲開始學畫畫,最多只能成為一個三流畫家,而把你此前的一切── 一個有身份有地位的經紀人、老婆、孩子 ──都拋掉了,你值也不值?他只反覆回答一句話:「我必須畫畫。」

這話已超越了「自己到底成為幾流畫家,值不值」的境界,步入真正的自由。自由不是好運道。自由也不是成功。自由僅僅是給自己設計一條不是從一開始就規定好了的道路。「一個人因為看到另外一種生活方式更有重大的意義,只經過半小時的考慮就甘願拋棄一生的事業前途,以後永不後悔。」這就是個性,也就是天才。天才總有一股瘋狂勁。天才在得不到世人承認的情況下,只能被看成瘋子。

我總在想一個問題:思特里克蘭德不拋棄他的妻子、兒女,就不能畫他的畫嗎?這書莫不是在寫事業與愛情的矛盾?或天才與女人的矛盾?好像是,好像又不是。思特里克蘭德太太如果不是那樣假充風雅,實際上俗得令人難受,她的丈夫恐怕不會離開她。



她俗而不雅的最主要證據就是,同一個超凡的藝術家睡了17年,卻說:「你知道,他一點兒文學修養也沒有,他是一個十足的小市民。」如果思特里克蘭德太太是像愛塔那樣的女性,也許思特里克蘭德就不會離開她了。

這個藝術瘋子晚年能夠在藝術上達到他的最高峰,愛塔無疑是很起作用的。她使他有一個潛心創作的環境,她又是他的創作素材(模特兒),可以說是他的一個創作源泉。她的原始性和他畫中那些徜徉於原始森林大樹下的亞當、夏娃體現的有如宇宙初創時的原始性是一致的。

看來小說作者並不是簡單地給了我們一個主題,而是給我們一些獨特的感受。如果我們只想得出一個或幾個簡單判斷,那會把小說的意思弄錯,至少會弄得片面乏味。

愛塔這個人是值得多說幾句的。

思特里克蘭德這個一心要擺脫女人羈絆的人為什麼能跟她一起過上許多年而一直到死?既然能跟這個女人過,為什麼不能跟他的太太過下去?為什麼不能跟後來的勃朗什一起過呢?

我想,在思特里克蘭德看來,她和這兩個女人是有根本區別的。這個區別就在於,愛塔理解他,而那兩個女人不理解。愛塔?一個無知無識的土著女人?會理解一個藝術家?這可能嗎?

思特里克蘭德在回答他跟愛塔過得幸福不幸福時說:「她不打擾我,她給我做飯,照管孩子,我叫她做什麼她就做什麼。凡是我要求一個女人的,她都給了我。」「她不打擾我」,這就是幸福,也就是理解。


在這一點上,思特里克蘭德太太和勃朗什是共同的,而與愛塔相反。她們「為了我,願做世界上的任何事,只有一件事除外:不來打攪我。」正因為受不了這個,他離開了妻子,也拋棄了勃朗什。她們不理解他,從骨子深處說,她們並不真正關心他這個人。

他的太太需要他,是要他養家,還要以他的平庸來反襯出自己的高雅。勃朗什需要他,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對施特略夫施惠於她進行報復,當然,還有情慾。

理解和認識不是一回事。要認識一個人,只要把對方當客體就行了,這需要的只是知識;要理解一個人,光靠知識是不行的,甚至主要還不是知識,而是感情。一談到感情,就有許多不可言說的東西、不可認識的東西。

愛塔雖然不知道思特里克蘭德畫畫這件事到底有多麼了不起,但她覺得他不養家而去幹這事是理所當然的。她對他一無所求,只要他跟她一起過。思特里克蘭德因麻風病要離她而去,她堅決不同意──寧願去死。她也拒絕了他要她重找一個白人男人的建議,只是反覆說:「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我不離開你。」

「有那麼一瞬間,思特里克蘭德的鐵石心腸似乎被打動了,淚水湧上他的眼睛,一邊一滴,慢慢地從臉頰上流下來。」這時的思特里克蘭德同那個拋離妻子而毫不動情、面臨勃朗什之死無動於衷的人恰成鮮明的對比。只有把這些方面合起來看,才有一個完整的活的思特里克蘭德。

愛塔對思特里克蘭德是不是有一種奴性?思特里克蘭德是不是自命為奴隸主,而把女人視為奴隸──像小說中的「我」說的那樣?我寧可說愛塔有一種原始性、本真性;而思特里克蘭德以一種驚世駭俗的形式追求男女之間真正的相互尊重。女人的奴性是後來造成的,先天之中並無這個。愛塔對於她所喜愛的男人之執著,恰與思特里克蘭德對於藝術追求之瘋狂合了拍。


因此我想,如果思特里克蘭德換了一種形態,比如說,他本是一個很有成就的藝術家(或政治家、實業家等等),現在轉了念頭要去追求一個女人,那麼,我敢斷定,他在這方面的勁頭,不會亞於他追求藝術時的那股瘋狂勁。為此,他歷經磨難、拋棄一切也在所不惜。在某種意義上說,這兩個思特里克蘭德的價值是相等的。

其實,如果能夠確立一個人生奮鬥目標,至死不渝地去追求,那這人真是幸福得可以。實際上這樣的好事很少有。思特里克蘭德最後要愛塔把他的畫燒了。這一把火燒得好,燒得人的心痛快極了。這是思特里克蘭德對迫使自己去追求一個確定目標的神秘力量(也許是上帝,其實是自己)的一種報復,一種痛快淋漓的報復。

一方面,他知道自己作品的價值,也相信人們會認識他作品的價值。他給醫生一幅畫時說:「現在它對你不算什麼,但是有一天你會高興有這樣一幅畫的。」另一方面,他總是處在不斷追求的過程中,並不特別滿意自己的某幅作品,總是對自己不滿意,總是為不能更好地表達自己要表達的東西而苦惱;而這就是一切。「畫畫是件遭罪的事。」死後燒畫那一節也許包含著他至死都對自己創造的東西不滿意的成分在內。

小說以「我」的口氣寫道:「我想思特里克蘭德也知道這是一幅傑作。他已經得到了自己所追求的東西。他可以說是死而無撼了。他創造了一個世界,也看到了自己的創造多麼美好。以後,在驕傲和輕蔑的心情中,他又把它毀掉了。」

「我」代他人想的東西可能只有一部分是確實的。而我想,如果不是因病失去創造的能力,思特里克蘭德會創造出更稱自己心意的東西,他不會以任何一種創造物來取代創造本身的價值。如果不是這樣,他何以對拋離的妻子、死去的勃朗什、可憐的施特略夫?

任何物都不能超越人的價值,但人的根本價值是自由,人的自由卻不得不超越不自由的人或害怕承認自己自由的人。

(本文原載於《粵海風》2010年第3期,作者黃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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